党的十六大以来政治体制改革大事记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2004年9月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明确了公务员的9项基本义务和16项纪律规范。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明确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2008年3月11日,国务院公布第五次机构改革方案,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至27个。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依公民或法人申请公开信息。 2008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要求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 2008年12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改革司法保障体制等方面,提出60项改革任务。 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选举法,明确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一重要原则。 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了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7个方面的任务。 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设村民监督委员会。 到2010年底,中国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为依法治国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写入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同时完善了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 2012年4月1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布,以进一步满足人民公益服务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