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私营工商业曾两度遭遇困难,国家先后两次进行调整。两次私营工商业经营产生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经济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新旧经济秩序交替过程中经济结构内部的矛盾,激化了公私关系和劳资关系的矛盾,从而给经济秩序造成了冲击。两次调整中,工业方面的措施包括:扩大加工订货和商品收购包销。商业方面的措施包括:调整公私商业的经营范围;调整地区、批零、季节差价和原(料)成(品)差价;调整市场管理措施,取消对私商的各种不适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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