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在毛泽东同志赴重庆谈判期间,刘少奇同 志代理中共中央主席。他根据形势的急剧变化,果断地主持制定 “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适时地指导在东北实施“ 让开大路、占领两厢”的战略部署。
一九四七年春,国民党重兵进攻延安。中央决定毛泽东同志 和周恩来、任弼时同志留在陕北领导全国解放战争和保卫陕甘宁 边区的战斗,刘少奇同志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与朱德同 志一起转移到华北,进行中央委托的工作。一九四七年七月,刘 少奇同志在西柏坡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全国土地法大 纲》。这次会议的历史意义在于,它指引亿万农民摆脱封建土地 制度的压迫,汇入伟大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洪流,为全国解放战争 的胜利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物质力量。
建国前夕,刘少奇同志受毛泽东同志委托,对新中国的经济 构成和经济建设进行系统的研究,提出比较完整的设想,为党的 七届二中全会绘制新中国建设的蓝图作了重要的理论准备。
新中国建立后,刘少奇同志先后担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 事委员会副主席。一九五九年,他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九六五年连任这一职务。党中央的领导工作分成一线二线后, 刘少奇同志长期主持中央一线工作。他为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 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两个反革命集团制造 伪证,罗织罪名,残酷迫害刘少奇同志,他不幸蒙冤致死。在最 艰难的时刻,他仍然对党和人民、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充满信 心。他坚信,“好在历史是人民写的”。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刘少 奇同志,他为中国人民建立的功勋将永远铭刻在人民心中。
刘少奇同志非常重视经济建设。他提出,生产事业的发展,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是全体人民一切物质福利和精神福利的基矗 建国初,他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做了大量工作。他主持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文件,对指导全国各地土改运 动的健康发展,彻底消灭几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中国农村 经济和社会面貌的焕然一新,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潜心研究合作 社经济,提倡组织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在他倡导下建立的各级供 销合作社组织,对建国初期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加强城 乡物资交流,保证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的供应,发挥了巨 大的作用。一九五六年,当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基本完成后,摆在全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制定一条切合 中国实际的经济建设路线。在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 奇同志代表党中央所作的政治报告明确指出,我国无产阶级与资 产阶级的矛盾已基本解决,社会主义制度已基本建立起来,国内 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 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 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
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 我国尽快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在八大路线指引下 ,全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六十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 ,刘少奇同志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坚决支持和指 导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正确方针,为我国经济重 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刘少奇同志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他 强调,我们应该学会自己走路,应该根据中国的特点,采取适合 中国情况的方法来进行建设。五十年代中期,他提出社会主义经 济要既有计划性,又有多样性和灵活性,要充分利用自由市场, 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生产。六十年代,他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按经 济办法管理经济。他指导中央有关部门改革生产资料的管理和流 通体制,试办托拉斯,按行业改革工业生产管理体制,收到了初 步的效果。他认为,农村生产和分配的单位不能太大,如果生产 关系跑到生产力的前头就会破坏生产力,主张在农业生产中实行 同产量联系起来的责任制。他还主张实行全日制和半工半读两种 教育制度。他的这些思想和实践,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经济 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刘少奇同志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施行进行了开 拓性的工作。他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是一个有伟大功效的制度。他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的第一任委员长,曾经用很大的精力来建立和健全这个制度, 并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具体工作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等的 监督作用。他主持制定的一大批重要法律法规,对新中国法律制 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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