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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生”国企股份制改革
第一家股份制企业和第一只股票的诞生,给当时正在处于摸索阶段的中国人带来了希望,也带来了思想上创新的冲动,以及经营理念上的突破。
1986年,深圳出现了第一宗租赁承包破产案,这使人们首次认识到,承包制不是帮助国企摆脱困境的万灵药。宝安联合投资公司的经验引起了深圳市政府的关注。市政府在认真总结其经验的基础上,于1986年10月15日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规定》。
这项《暂行规定》分为总则、股东、股份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劳动人事制度、税收和分配;企业股份制改造程序及附则等7章62条条款。《暂行规定》成为上世纪80年代后期深圳股份制改造的重要依据。1987年,由特区6家信用社组成的深圳发展银行成立,这是内地第一家按照规范方案成立的股份制金融企业。随后,深圳共有5家公司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并实现上市,这就是深圳人所熟悉的“老五股”:深发展、深万科、深金田、深宝安和深原野(现世纪星源)。
第一家股份制企业和第一只股票的诞生,也同时冲击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人的观念。
在中国股票证券市场迅猛发展的今天,股票的基本理念已经为国人所熟知,甚至已经形成相当数量的以操作股票为职业的“炒股一族”。然而,回溯到27年前,改革开放之初的国人对于股票要么是一问三不知,要么是讳莫如深。在那个对于“姓资姓社”问题的辩论还未曾停止的年代,“股票”这个字眼被深深烙上了“资本主义”、“不劳而获”、“投机获利”的印记。当时敢于吃“头啖汤”的人不但需要具备长远的目光,还需要承担相当大的压力。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发行的股票一路高走,平息了人们的争论。
当时,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发行股票的消息一传出,就有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人写信要求入股;一些华侨、港澳同胞甚至直接把钱寄过去;县里的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也纷纷带头参股,支持其扩大业务发展经济。就这样,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第一批就募集了298万元,加上县政府拿出的200万元,以差不多500万元起家,为宝安的建设筹集了宝贵的资金。
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的投资者们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公司从发行股票到1983年底的4个月中,已获纯利15.7万余元。股票第一年分红,1000块就可以分红200块。1991年,该公司更名为宝安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年6月25日,宝安股票公开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总股本2.64亿元,是当时全国最大的上市公司。当年税后利润达1.06亿元,比上市前增长6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