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室关于处理群众来信的报告》,《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66-267页。
[②]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信访分会编:《信访学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第12页。
[③]《必须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64页。
[④]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1951年),法律出版社,1982年,第23-24页。
[⑤]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编印:《全国信访工作会议资料汇编》,1989年,第50-67页。
[⑥]《信访学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第13页。
[⑦]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编:《全国信访工作会议资料汇编》,1989年印,第3页。
[⑧]刁杰成:《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158-161页。
[⑨]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编:《中央人民政府法令汇编》(1951年),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第23页。
[⑩]《国务院关于加强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指示》,1957年11月9日。
[11]《国家机关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工作条例(草稿)》,1963年10月5日。
[12]《在全国来信来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57年5月31日),《习仲勋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252页。
[13]《刘少奇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503页。
[14]《周恩来年谱(1949一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607-608页。
[15]《周恩来年谱(1949一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第520-521页。
[16]刁杰成:《周恩来与“文革”中的信访工作》,《当代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2期,第76-77页。
[17]《关于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首都治安的报告》,中发[1972]45号文件。
[18]戴煌:《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年,第55页。
[19]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编印:《全国信访工作会议资料汇编》,1989年,第157-158页。
[20]刁杰成:《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236-238页。
[21]商业部办公厅编:《信访工作政策选编》,1987年,第6页。
[22]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编印:《全国信访工作会议资料汇编》,1989年,第399-400页。
[23]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编印:《全国信访工作会议资料汇编》,1989年,第417-418页。
[24]中办发[1986]8号文件,商业部办公厅编:《信访工作政策选编》,1987年,第37-38页。
[25]《习仲勋在全国信访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1986年5月21日),《全国信访工作会议资料汇编》,1989年,第580页。
[26]《人民日报》1995年10月31日第1版。
[27]《提倡文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召开现场会推广沈阳市信访部门经验》,《人民日报》1985年3月9日第4版。
[29]文井:《平凡之中铸辉煌——13年来全国信访工作回顾》,《人民信访》2002年第11-12期,第33页。
[30]《首届全国信访工作理论研讨会论文集》,中国检察出版社,1992年。
[31]李宏勃:《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民信访》,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2页。
[36]参见刘武俊:《解读〈信访条例〉的新亮点》,《学习时报》2005年2月7日。
[37]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人民日报》2007年6年25日第1版。
[38]参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胡锦涛同志代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人民日报》2007年10月16日。
[3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48页。
[40]《列宁怎样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人民日报》1955年4月22日,第3版;《要倾听群众的呼声——列宁重视信访工作的故事》,《人民日报》1978年12月7日,第3版。
[41]金国华、汤啸天主编:《信访制度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25页。
[4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人民日报》2007年6年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