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中国化"路径之下,文化产业的概念需要进行重新定义才具有符合中国国情的可阐释性。与新中国同步的新中国文化产业史可以分为奠基期、繁荣期与引领期三个历史时期。在奠基期实现了由点到面、从多地到全国、从星星之火到体系完备的质变,具有开拓性的历史意义,并完成了新制度与新导向的确立。而在繁荣期,文化产业则逐渐确立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激活了民营经济的力量并融入、开拓并培育了国际市场。在引领期,中国文化产业逐步建立了文化和科技融合与文旅融合创新体系,文化产业日渐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引擎,而多元化的资本结构则将推动中国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在机制上形成了新的创新与"文化产业+宣传思想"的聚合效应,在"一带一路"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背景下,引领期的中国文化产业进一步加深了自身的国际化融入。因此,要牢固树立中国文化产业的本质是社会主义文化产业这一观念,并在坚持以社会主义文化产业为本的基础上,保持创新的心态,进一步完善、健全国内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与市场体系,控制资本市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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