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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基本依据
发布时间: 2018-11-14    作者:杨东曙 刘学军    来源:科学社会主义 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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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人民政协职能演变的思考

  摘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要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为重点内容,这主要是以人民政协职能历史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现实需求为主要依据。根据人民政协三大职能演变过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经历了四个主要发展阶段:全国政协成立、改革开放后、新世纪新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就是要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全过程。

   全文见附件
  1. 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的基本依据_基于人民政协职能演变的思考_杨东曙.pdf
  1.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作用
  2. 以新思想引领政协发挥新作用
  3. 扎实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
  4. 坚持党的领导是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5. 关于巩固人民政协共同政治基础的几个问题
  6. 在新的历史征程上开拓奋进
  7. 学习习近平人民政协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的现实意义
  8. 切实履行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
  9. 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人民政协的新思想
  10. 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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