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协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合作与协商是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形式和内容。这种政治协商主要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一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
我国的政治协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从政治主体看,政治协商范围广泛、代表性强,体现了中华民族大团结、大联合,从而为实现和巩固党的领导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汇聚了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在社会基础、组织构成上具有极大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从而实现了最广泛的有序政治参与。中国共产党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政治协商,具有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
第二,从政治目标看,政治协商是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理想,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在维护根本利益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执行决策过程之中。通过充分协商,既使得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又尽可能地就重要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共同目标和共同事业上来,使各方面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形成强大的社会整合力。这无疑大大促进了政治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三,从政治文化看,通过政治协商达到求同存异,从而为实现和巩固党的领导提供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围。政治文化对于一个政治系统的合法性的获得,对于政局的稳定和现实中政治角色的活动与行为都有重大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灵魂。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在坚持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样的政治文化与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相互适应、相互促进。
第四,从政治关系看,政治协商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从而为实现和巩固党的领导提供明确的政治准则。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把亿万人民团结起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根本保证,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是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政治前提,是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得到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广泛认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各政党的共同目标。
第五,从政治性质看,政治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实现和巩固党的领导提供坚实的民主政治基础。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民主表现在国家形态上,其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其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这个国体、政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这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与人民当家作主相适应。
在政治协商中实现和巩固党的领导
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必须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国要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共产党先进性的体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中国社会发展、中国人民长期选择的必然结果。在今天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党不但要加强自身建设,而且要适应新形势,不断完善政治协商制度,并在政治协商中实现和巩固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首先是政治的领导。所谓政治领导,集中体现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要发挥政治领导作用,就必须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向人民群众宣传,把党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党通过政治协商,解释党和政府决策的理论基础、现实依据和政策措施,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使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认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而实现和巩固党的领导权。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政治协商意义重大:第一,是对共产党领导地位的承认,是接受共产党领导、坚持多党合作制度的具体体现;第二,在协商中,既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广大成员的愿望和要求,同时又进行民主监督,从而保证党和政府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第三,通过协商,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一步认同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而不断巩固与共产党合作的政治基础。
加强党的领导必须重视政治协商
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一贯高度重视政治协商,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当然也要看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政治协商中仍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协商意识淡薄,认为政治协商仅仅是一种形式,可做可不做。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通报多、协商少”(即通报工作情况多,进行决策前的协商较少)。又比如,一些地方政治协商的制度化建设不足,在协商和通报的内容、范围、程序上还不够规范,制度约束力不强,程序上比较随意。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治协商功能的发挥。
新世纪新阶段,要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加强党的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加强政治协商。首先,要从实现和巩固党的领导的高度来认识政治协商的重要性。要认识到,不重视或不进行政治协商,实际上就等于削弱或放弃党的领导。其次,要加强政治协商的制度化建设。要在广交深交朋友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实际工作中的好经验,不断加强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再次,要在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同时加强参政党的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从而不断提高政治协商的质量和水平。
(作者系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党组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