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市场化活水缩小地区差距
《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主编章建刚指出,公共服务完全由政府提供是一种误区。理想的公共文化服务需要公民、社会的积极响应和参与。这样一方面可以少依赖财政,另一方面可以更多借用市场力量来提高公共财政的使用效率。《报告》建议,中国应进一步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缩小国家财政直接供养的公共服务部门规模,开放社会力量参加公共服务的提供。
“公共事业投入的主体应该是政府,但是各国社会资源的供给体系并不一样。比如在美国,一些大企业家积累了一定财富之后就开始大笔捐献公共设施的建设,我们社会的其他力量,在这些方面则做得不甚理想。这种状况与我们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关系,直到近些年,国内的企业家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慈善意识,支持美国文化的志愿精神不是我们的传统中所具备的,但我们可以提倡和推动,政府也应该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一定的支持。”丁元竹说。
清华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认为:“在我国,文化长期以来是以文化事业的角度出现的,文化产业、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新都是后来出现的,我们今天所说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是文化事业。”以前,文化事业基本由政府承担,一些可以进行市场化改造的地方也由政府负责,一方面造成资金不能集中到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上,另一方面也阻碍了一部分文化市场的发展。中央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执行院长魏鹏举向记者表示:“文化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另外又存在市场失灵的问题,所以通过国家力量进行非营利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仅仅依靠财政简单、直接的投入,并不一定有利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和发展,因此需要引入市场化力量。”
也有专家指出,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包含三层意思:第一,它是文化事业,即公众基本的文化要求;第二,它包括保本服务,这部分服务是在基本文化权益上的拓展,如果没有政府投入,社会力量的参与也能使其保持基本生产成本、维持服务形态,这也是公益、非营利性的;第三,高端有偿服务,仅针对公众中的某一人群,由于目前的社会经济水平还没有达到全体人都能享受文化消费,所以这部分可以是有偿的,如旅游景点可以免费,但是爬山坐缆车这部分服务需要收费。
“让公众更好地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首先应该推动营利性机构的发展,为了提升品牌和形象,他们有积极性去配合一些公共文化活动,这里面的发展空间很大。如果影院机构、艺术机构能得到一些企业赞助,那么运营成本就能降下来,将有限的经费用于举办更加丰富的活动,并能让老百姓消费得起。另外,在民间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策管理上还有待完善,对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机构的认定和扶持目前都存在很大难题,”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说。
针对地区差距问题,学者及各界人士也给出了很好的建议,首先是需要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创新工作方式。比如在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地方财政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可以鼓励群众自发组建文化娱乐机构。熊澄宇认为,在农村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还可以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传统文化习俗,举办各种节庆、庙会、赛歌等活动。这些活动恰恰是深受当地百姓喜闻乐见的,也可以避免一些乡镇文化站门可罗雀的尴尬。“公共文化服务包括了均等性和基本性的原则,即基本的文化服务应该让所有公民都能享受到。”国家图书馆馆长詹福瑞认为,由于文化资源分布不均,造成了城乡和东西部群众可享受的公共文化服务不均等。但是,由于文化本身就具有差异性的特点,想给各地群众提供均等的文化服务也是不现实的,应该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提供不同的文化服务产品,比如陕西农村地区群众爱听秦腔,如果给人们提供芭蕾舞表演不见得受欢迎。
专家呼吁要在致力于缩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差异,甚至在整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建立评估和监督体系,使公众清楚地了解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比如要建一座图书馆,建在什么地方,建成后如何提供服务,多少人能享受到这种服务,公众满意度有多高,这些都需要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并进行反馈。
每一个服务都是软实力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在抓紧进行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特别重视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中共十六大后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均有不同层面和程度的表述。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07年6月16日,由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8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集中阐述了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思想,是相关领域的代表性文献。
中央指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文化部有关部门认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成主要有几个部分:一是政策法规的体系。如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及正在制定中的《图书馆法》等,这些政策法规对推动公共文化建设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第二,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今年我国将扫除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的空白点。第三,现代服务手段的运用。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正在建设的“中国数字图书馆工程”等。同时要注重运用现代服务理念,拓宽服务领域,延展服务范围。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等都是近年来涌现出的新形式。第四,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建设。第五,经费保障。等等。
公共文化服务的提出与全面实施,与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成就是分不开的,熊澄宇指出:“公共文化服务概念的出台和我们国家整体的社会发展阶段有关,没到这个阶段不会出现这个概念。”降巩民也认为:“公共文化水平的高低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只有具备一定财力,才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迅猛增长,已经有充裕的资金可以用来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此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于文化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中国政府也意识到,要建设和谐社会,全面发展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需要全社会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全民文化素质的提高。众多有识之士也认识到,大国的崛起不仅是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崛起,还有文化实力的崛起。公共文化服务面向最广大的社会公众提供文化服务,“它是中国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它事关国家的软实力。”魏鹏举这样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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