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新中国民生 建设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个是成败交织、经验教训并存的阶段;后一个是改革创新、成就非凡的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和“一五”时期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民生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正确处理了社会分配问题,并且对包括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在内的社会建设作了最初的探索。“大跃进”、经济调整和“文化大革命”时期民生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最终遭受重大挫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中共十四大民生建设恢复发展,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把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和2亿多人的贫困问题作为当时最大的民生问题。中共十四大到中共十六大民生建设进一步深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把关注民生作为党长期执政的基石,把生态与环境保护、社会包容、促进人权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这一阶段民生建设的主要内容。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更加注重民生建设,并把它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机地统一起来,及时地提出了“和谐社会构建”的民生发展蓝图,把中国人民带上了一条创新性的和谐型民生发展之路。对于我国的民生建设,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民生建设;坚持和加强中共领导,用发展的手段解决民生问题,实现民生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并主动汲取国外民生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