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重新启动了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与外界乃至中国学术界形成的相当普遍的印象不同,中国的改革开放并不仅仅是从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的,更不是仅仅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而没有实行政治体制改革。与此相反,中国改革开放恰恰是从政治体制改革开始的,是政治体制改革开启了中国工业化和国家崛起的大门。
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权力,高度集中于党组织,集中于上层权力中心。以政治方面为例,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受到了很大削弱,作为中国政治制度一大特色和优势的政治协商制度被搁置,国家行政管理以及司法领域存在全面的“以党代政”和党管司法的现象。要改变这种局面,必然要首先从改变“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以党代政、高度集权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入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在政治领域进行了四个方面的重大改革,为整体改革铺平了道路。
首先,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领导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废除事实上存在的领导干部终身制。实行干部“四化”使大批拥护改革开放、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为改革开放的政治路线提供了组织保障。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以至整体改革的最重要的启始点。
其次,废止政社合一体制,恢复乡镇设置。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村实行人民公社体制。人民公社体制对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业化战略发挥了一定的历史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人民公社体制日益暴露出其缺陷,政社合一将基层政权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融为一体,亦政亦经,严重束缚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最终影响和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到70年代末,人民公社体制在全国许多地区已经难以为继。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乡镇设置,将政府的行政职能与农民及农村集体的经济活动分开,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创造了制度前提和条件。
第三,实行简政放权,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为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体制空间。高度集中统一的“一元化”领导和计划经济体制,使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单一化,使来自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受到严重束缚,致使体制僵化,经济社会发展片面化,社会逐渐失去活力。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实行简政放权,使地方和基层的活力得到释放,一扫“文化大革命”后期百业凋敝的衰败景象,地方与基层面貌为之一新。地方政府间竞争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源,这一点是现在得到广泛共识的有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原因的认识。而政府间竞争和基层活力的形成,正是来自改革之初的简政放权。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在微观经济层面调动了企业积极性,为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四,实行宪法改革,废止“四大自由”,恢复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大革命”最大的问题在于践踏了法制,使社会失去了基本的规则与秩序。由于法制遭到破坏,导致了“全面内战”,使发动者的初衷彻底走向了反面。“文化大革命”中破坏法制的症结在于实行所谓的“大民主”,而“大民主”的主要做法就是实行“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等所谓“四大自由”。这“四大自由”使人们拥有了破坏法制的充分自由。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新一代的领导人,从切身的体验中深刻感受到恢复法制之必要。在改革之初,他们高度重视恢复和重建社会主义法制,并将在法制框架内实行改革,设计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制度规范。
正是由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我国政治领域进行了重大的、关系全局的政治体制改革,才开启了全面改革开放和加速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新进程。当年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后来贯穿改革开放全过程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保障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给予每一个中国人以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自由。正是由于对人民权利与自由的保障,蕴藏于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中间的无穷的创造活力,才得以充分地释放,进而创造出人间奇迹。政治制度保障人民权利,造成了社会价值、社会导向及社会竞争系统的改变,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焕发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原因,也是当代中国政治模式的一个基本要点。
三、中国特色政治制度集中民力,保证跨越式发展
通过权利保障焕发社会活力,是中国工业化迅速发展的一个基础性因素,也是中国政治模式的要点之一。但中国的发展、中国工业化的成功,绝不仅仅基于这一方面的原因。中国发展与崛起还有另一方面的也许是更为关键的因素,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与体制具有的集中资源的功能,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集中力量办大事。
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国家能够采取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或者说,在现代条件下能够施行什么样的民主制度,主要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现实国情和国际环境等三大因素。在这当中最为重要的是这个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面临的主要任务,这是最重要的国情。保障人民权利与自由,为工业化、现代化提供动力与活力,是世界各国工业化、现代化的普遍经验。在这一点上,中国经历尽管与其他国家有区别,有自身的特点,但同时也是符合世界工业化、现代化的普遍经验的。在普遍经验之外,中国工业化、现代化道路与模式更具有自身特殊性。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设定了中国工业化、现代化发展面临的双重任务:一方面它需要实行广泛而有效的社会动员,把人民的积极性释放出来、调动起来,增强社会的活力。如前所述,中国政治制度,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使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得到了保障,为中国工业化、现代化提供了制度动员机制。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和国情,尤其是中国发展的阶段性任务和条件,仅仅具有权利保障功能是远远不够的。中国若要成功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其政治制度与体制还必须能够在保障人民权利与自由、实行有效社会动员的同时,将有限的民力、民智集中起来,在短时间内,改变落后面貌,实现跨越式的发展。这样的历史环境和任务决定了保护人民权利和集中人民力量,是中国政治制度必须具备的双重功能。中国的政治制度不能同时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就很难适应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要求。
美国知名的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提出过一个“制度化水平”的概念,这是一个十分有意义的发展政治学的概念。其基本含义是:衡量一种政治制度制度化水平的高低,关键要看这个制度对于社会的适应性,越适应于社会实际、适应于社会发展的要求,它的制度化水平就越高。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的政治制度化水平,实际上要高于西方发达国家。当代西方发达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限制公权力和保护私权利,其制度化特征是比较单一的。这是因为,在已经实现了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富裕而相对稳定的西方社会,政治制度只要维护现有秩序,经济与社会就会得到“自行”发展。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政治制度仅仅在于秩序维护是远远不够的。中国制度目标是双重的,一方面要通过权利保障,调动社会的积极性与活力,为工业化、现代化提供动力;另一方面,还要制度创新、体制改革,调整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最大限度集中资源用于跨越式发展。能够同时实现这样的双重制度目标,则说明中国具有较高的制度化水平。
中国成功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事实证明,以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基本内容的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是一种符合现代中国社会发展要求的、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模式,它提供了保护权利和集中力量的双重功能。这一模式具有的双重功能是中国工业化、现代化成功的真正奥秘所在。
在民主政体之下如何正确地归纳概括人民的意志,如何有效地形成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政策,也就是如何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困扰民主政治实践的一大问题。古希腊先哲柏拉图就已经认识到:民主政治往往使人们躲避那些令人不悦的事实和抉择。政策建立在可“销售”的基础上,民主政治就会随波逐流,甚至会使智慧边缘化。特别是处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一般都处于社会矛盾的多发期、易发期。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以普选制、议会制和多党制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其主要缺陷是易分不易合。在这种竞争性的政治制度下,各个政党以夺取政权为根本目标和基本价值,各种利益集团力争通过控制政治权力,扩大自身利益。在政治过程中,各个政党、利益集团相互排斥、相互攻讦,结果不是缩小与弥合社会分歧,反而扩大了矛盾,不利于整合社会利益和实现社会和谐。在当代富裕、稳定的西方国家当中,这些弊端还是能够控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的,而对于那些处于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矛盾多发期的发展中国家,西方政治制度的缺陷则表现得尤为突出。这正是造成当今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长期动荡不宁的重要原因之一。
现阶段中国的政治制度保证了中国的快速工业化、现代化,维护了处于快速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的基本稳定与和谐,其主要功能特点与制度优势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有利于形成代表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方针政策。在中国的政治制度下,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不是任何一个利益集团的代表,而是全中国各民族人民共同的政治代表,其执政理念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能够根据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和要求,正确地把握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制定出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方针、政策,努力实现全社会、全民族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有利于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各国经验表明,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转型期”,西方民主体制的强化社会利益分歧倾向尤为突出。而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与西方民主政治不同。中国政治制度,在运行中既能够反映人民群众中不同群体的意见和呼声,同时又能够从全局出发将人民群众中各种意见集中综合起来,使国家的法律与政策能够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使人民内部的局部利益、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协调起来。
第三,有利于政治的稳定、社会的安定。稳定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条件。在中国政治制度下,国家政权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国家政策具有明显的连续性。中国政治制度的一个最明显的优点是可以保持国家长期稳定发展。中国作为一个后起的发展中国家,要在经济、文化上追赶发达国家,就必须制定科学周详的发展战略,并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才有可能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中国的现行政治制度,保证了中国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始终不逾地向着工业化、现代化的目标艰难前行;保证了中国能够尽可能集中一切资源、力量和智慧,用于建设和发展,尽可能地减少纷争与内耗;保证了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具有前瞻性;保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得以长期坚持和实施。
正是由于上述功能特点与制度优势,中国的政治制度为中国成功的工业化、现代化提供了有效而可靠的制度保障。概括起来说,中国的政治制度模式具有双重功效,一方面,它为人民提供权利保障,焕发社会活力,使中国工业化、现代化获得源源不断的推动力;另一方面,它能够集中民力、民智,集中资源、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实现国家稳定而有效的发展。在这一方面,最为重要的机制在于:在这一制度下,能够形成一个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政治核心。政治核心受全民族委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权力,极大地降低了社会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交换成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带来的内耗,使国家整体利益超越各种利益群体的个别利益,实现全民族、全体人民的利益最大化。保障权利与集中力量的双重功能构成了当代中国政治模式的基本特征,这是中国实现人类历史上最成功工业化、现代化的根本制度原因。
(房 宁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副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