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54年《宪法》中的最高国务会议
——运作、逻辑与原理
摘要:1954年《宪法》在国家机构设置层面的调整,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为了理顺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领导体制运转的不畅。五四宪法部分地取消了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之间的隶属关系,但最高国务会议机制的存在实际上与国家主席对政府首脑的任命权一起促成了国家主席之于最高行政长官亦即国务院总理的领导地位。国家主席此时享有的最高国务会议召集权并非凭空而来,而是来自前设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亦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权力让渡,由此,兼领该权和国家武装力量统率权的国家主席成为执政党领袖在这一时期参政施政、掌舵国务的最为重要的体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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