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情说,一是主张方志学“以认识和记述一个地方自然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现状与趋势为研究对象,即以认识和记述地情为研究对象”钟英:《方志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再思考——兼答〈浅评〉》,《中国地方志》1996年第1期。;二是主张方志学研究对象应是区域信息传播系统(或称方志领域),这个系统是由方志、地方、编者、读者四要素组成的传播整体,它才是方志学研究的对象。刘辰:《方志学研究对象再探》,《广东史志》1992年第1期。前者强调研究客体是“地情”,后者主张是“地情传播系统”,研究对象重点不同,但同属于对地情的研究。地情信息载体形式很多,地方志只是其中一种,地方志要研究所有的地方信息载体显然是办不到的,因而此说难免会有异议。如钟英、钟兴麒即把研究对象局限在对区域发展的研究上,提出“方志学应以认识与记述区域发展作为研究对象”钟兴麒、钟英:《方志学与区域发展研究》,《新疆地方志》1989年第1期。。“方志既然是认识和记述区域发展,方志学理所当然应以认识和记述区域发展为研究对象”,“方志学就是关于认识与表述区域发展的学科”。钟兴麒:《方志本体论研究的现实意义》,《中国地方志》1995年第2期。钟英的观点前后并不一致,在《方志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再思考——兼答〈浅评〉》一文中,他又提出“方志学以认识和记述一个地方自然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现状与趋势为研究对象。这个表述可以理解为,方志学以认识与记述地情为研究对象”,绕了一圈,又回到地情上来了。毕竟,“地情”与“区域”并不是两个完全对等的概念。
关于方志学的研究对象,方志说和地情说的争论较有代表性。但甄人认为,两者各执一端,均有片面性。他糅合两种说法,提出“方志学是研究和阐述以方志形式反映地情内容及其规律性的科学”的观点,认为以“方志形式反映地情内容的矛盾运动,构成方志运动形态特殊的矛盾性”,“方志学就是以这个特殊矛盾为研究对象,即研究这一特殊矛盾的两个方面——方志形式与地情内容,以及二者辩证统一的关系”的学科。甄人:《一代志坛——马克思主义方志学理论与实践》,方志出版社2002年版,第51页。
方志现象说认为“方志学的研究对象是地方志现象及其规律”李建平:《浅议方志学理论与实践》,《方志研究》1991年第5期。,“方志学是研究各种方志现象运动和志书编纂规律,利用方志信息服务社会的科学”王照伦:《理论方志学试说》,《海南史志》1995年第3期。。针对此说,《当代方志学概论》一书强调,方志学只能是研究方志的本质,现象是“没有什么运动规律可言的”,所以这个定义根本无法成立,进而提出“方志学是研究方志文化产生、衍变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刘柏修、刘斌主编:《当代方志学概论》,方志出版社1997年版,第76~77页。也有人主张,方志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方志运动,“社会方志运动指的是方志主体、方志客体、方志主客体结合过程以及方志运动环境条件等。所谓方志学,就是揭示方志运动一般规律的科学”霍宪章:《关于建立方志学的若干思考》,《中国地方志》1997年第3期。。
研究对象问题是方志学理论体系中的一个根本性的课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导致了方志学的分化。
2方志学的学科性质
建设一门学科必须首先弄清这门学科的性质,因为学科性质是这门学科全部理论的立足点,也是学科研究的逻辑起点。学科性质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科学的属性,一是在科学中的地位。一门学科的科学性质,决定于该学科的研究对象。如上所述,由于对方志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不同,所以对“方志学”究竟是一门什么性质的科学的问题,在方志产生之后的整个发展过程中,一直是困扰着所有方志学家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对方志学学科属性的准确界定,即方志学是属于某个学科的分支学科,还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主体学科;如果是一个独立的学科,那么,它的性质应归属于哪一个科学领域?这是关系到新的方志学能否真正建立起来,有一个“安身立命”的立足点的重要问题。目前学术界存在几种不同的看法,即历史学分支说、地理学分支说、行政管理学分支说、区域发展说、地情信息载体说、方志说、方志或方志文化发展规律说,等等。这些结论之所以不同,关键在于对其性质和研究对象的认识不同,进而导致研究方法、研究结论的不同。
方志学作为一种社会科学,其研究对象涉及自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多元的。因此,方志学不可避免地与许多学科交叉,与地理学、气象学、动物学、植物学、土壤学、人口学、民族学、语言学、宗教学、行政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文学等各种专门学科发生联系。方志记述对象的广泛性揭示了方志学百科全书式的内涵,清楚地表明了其跨学科的科学综合体的性质。目前方志界对什么是方志学有多种定义,但这些定义是如何确定的,有什么依据?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方志界和学术界很少有人正面提出,只有一些零星的论述。较为关注方志学学科建设的刘柏修、梁滨久等人均认为方志学定义的确定依据,主要是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刘柏修、刘斌主编:《当代方志学概论》,方志出版社1997年版,第77页。因此,方志学定义究竟如何表述更科学、更准确,如何才能揭示学科的本质和要务,不再继续引起纷乱,还有待于继续深入探寻。
3方志学的研究任务
关于方志学的研究任务,各种方志学论著多有涉及,说法大同小异。
《方志学概论》一书认为,方志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方志学的研究内容,它包括:方志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方志的分类;方志的性质;方志的特征和作用;方志的整理和利用;方志编纂理论;方志学史。来新夏主编:《方志学概论》,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9~40页。《方志学综论》则概括为七个方面:地方志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与规律;地方志的性质、作用和特征;编纂地方志的原则和方法;地方志的收藏、整理和利用;地方志研究工作的文化交流;方志学发展史;方志事业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林衍经:《方志学综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页。黄苇等著《方志学》一书认为方志学的研究内容与任务主要包括八个方面:一是关于地方志书发展史的研究;二是关于方志学发展史的研究;三是继承方志遗产;四是向地方志书要材料;五是发展方志理论;六是明确新方志的编纂原则和方法;七是健全修志队伍;八是深入了解国外收藏、研究、利用中国地方志的情况。黄苇等:《方志学》,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14页。胡惠秋、刘光禄在《方志学引论》中,论述了“方志学研究的范围和任务”,其内容有方志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方志编纂原则和方法,方志的内容,方志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等四个方面。胡惠秋、刘光禄:《方志学引论》,北京燕山出版社1989年版,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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