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49年南京城市政权更替后,中共新政权接管、改造了国民政府时期的官方和民间救济机构,改变了传统的国家和社会并重的救济模式,构建了"政府主导型"的新救济体系。在救济实践中,新政权综合运用经济、组织、思想等手段,坚持生产自救、分类救助等原则,成功治理了一些长期困扰城市发展的社会问题,遏制了新旧社会转轨所带来的危机,巩固了新生政权。这一时期确立的社会救济原则、方针、模式,为以后我国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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