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辛亥革命伟业中
辛亥革命之前,中国近代民族金融业在强大的外资银行势力下艰难萌芽,陆续成立了20家本国银行。其中,清政府的国家银行——大清银行是最大的银行机构,设有分行21家,分号35处,基本覆盖了全国主要城市。武昌起义后,大清银行除上海分行外其余分支机构纷纷停业。上海分行经理宋汉章为支持革命,将广肇会馆所存的规元50万两转交孙中山,解了革命党人的燃眉之急,为临时政府成立作出了重要贡献。
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定名称,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孙中山立即予以批准,并要求“先行开办,克期成立”。1912年2月5日,距离中华民国成立仅1个来月,中国银行就在上海原大清银行的旧址上正式成立,立即承担起了巩固新生政权、服务经济民生的历史重任。
一是收兑军票。南京临时政府在中国银行成立当日即发布公告,决定发行南京军用钞票,并明确本钞票自发行之日起,经3个月后可持票到中国银行兑换通用银圆。临时政府共发行了500万元军用钞票,到1912年10月,中国银行基本收兑完毕。1913年8月1日,中国银行在《申报》发布消息:“民国元年南京政府发行军用钞票五百万元,由上海中国银行陆续代为收回,已达四百九十九万九千八百三十九元,其尚未收回之一百六十一元,统限至阳历本年九月底止一律兑现。”军票如期收兑,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新政府以巨大的支持,更重要的是树立了新政府的信用,有力地稳定了军心和民心。
二是发行货币。中国银行成立后,为满足市场流通的需要,立即将大清银行向美国订印但尚未签字的1元、5元、10元三种钞券,加印“中国银行兑换券”和“中华民国元年”字样,加上图章、签字和地名后发行。同时委托美国钞票公司印制有“中国银行”字样的新钞。新钞发行后,财政部、外交部立即“通咨京外各机关……京津沪宁之汇兑,公私机关之划拨,不必事事仰赖外国银行矣!”据美国钞票公司记录,1912、1913两年中国银行共印制各种票面兑换券4450万张,面值22170万元,陆续投入市场,全面替代了原大清银行兑换券的地位,对恢复和稳定金融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代收税款。中国银行成立后,新政府即通告上海海关税务司将税款改归中国银行经收。后来中国银行又与总税务司商定,凡海关所在地有中国银行的,均由中国银行代收关税。到1915年,中国银行共接收各地关税21处、盐税39处、各省金库15家,经收税款1.3亿元,占当时全国税收50%以上。
四是代销公债。1912年1月8日,南京临时政府经临时参议院议决并经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先生批准,发行军需公债1亿元。1月31日,尚在筹备中的中国银行即在上海各报纸刊登广告,经理出售。此后在历次公债发行中,中国银行均是主要的经募人。
五是服务民生。中国银行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同时,积极开办存、贷、汇等商业银行业务,服务社会民众,支持经济发展。当时上海的外国银行和钱庄只对银两存款计息,居民手中的银元无法生息。中国银行则将银元存款视同银两,照给利息。对于存户以银两换银元或以银元换银两的,中国银行一律不收手续费,汇款时也减收汇费。中国银行的服务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各项业务快速发展,1912年存款总额达到22544万两,贷款总额达到26384万两。1913—1915年存、贷款业务更是逐年倍增,充分发挥了融通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可以说,以中国银行为代表的民族金融业,为辛亥革命的成功和新生政权的巩固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的历史性时刻发挥了必不可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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