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制度献计献策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陈云对新时期干部制度建设、改革和完善做出开创性的贡献。
为了解决干部队伍中的终身制现象,陈云主张建立离、退休制度和顾问制度,为新老干部的交替提供制度保证。198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设置顾问的决定》。7月30日,陈云在审阅这份文件时曾作了批示:“退当顾问和离休制度,势在必行。”1981年6月8日,陈云召集中组部、总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就老干部离休退休问题进行座谈,并主持起草了《关于老干部离休退休问题座谈会纪要》,指出:“干部必须实行离休、退休制度,这是根本办法。当顾问或成立顾问委员会,只能解决少数人的问题,多数人只能离休、退休。”《纪要》还提议制定干部离休、退休的条例。[25]在陈云的指导下,1982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对老干部离休退休的年龄界限、工作安排、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提拔年轻干部等做出明确规定,强调建立老干部离休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妥善解决新老干部适当交替的问题,是保障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正常进行和健全发展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制度,是一场干部制度方面的深刻的改革。[26]
针对“文革”结束后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陈云主张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并把干部选拔制度化,建立一套“承前启后的干部制度”。陈云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的原则,坚持良好党员的六个条件[27],贯彻叶剑英在国庆30周年讲话中提出的三条标准[28],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彻底清除“五种人”[29]。1980年12月16日,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又重申了这些意见。他说:“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制度化,仍然是我们在干部政策上的大方针。我们老干部必须担负起挑选德才兼备的青年干部的责任。”[30]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要在充分走群众路线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对干部的考试、考核、奖惩、轮换、退休、罢免等一整套制度。通过实行这些制度,真正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鼓励先进,激励后进。[31]1981年8月7日,中组部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对调整领导班子和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指示的几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当年底和下年的上半年,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及省、市、自治区党委领导班子中要选进三至五名符合条件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制定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进入县以上各级各方面领导班子的五年规划;抓紧筹建青年干部局。[32]1986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群众路线、考察、决策、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
陈云主张构建领导干部队伍的三个梯队,建立后备干部制度。陈云认为:“干部队伍保持梯队的结构,可以使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代代相传。”[33]1983年6月,陈云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紧选拔50岁上下、特别是40岁上下的优秀干部,建立第三梯队,并强调“这是党和国家的大计”。[34]6月30日,中央工作会议正式做出建立第三梯队的决策。7月中旬,中组部召开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强调以改革的精神加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努力把“第三梯队”建设好,并建立正规的后备干部制度。[35]
陈云还赞成干部轮换制度。1982年,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王伯惠、研究员黄开武给中央组织部部长宋任穷写信,反映干部地方化倾向严重,建议实行干部交流制度。11月5日,中央组织部将这一建议在简报上刊出后,引起陈云的注意。他批示:“交流制度很好。一个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并不好,容易形成帮派。县级以上也应该轮换。”[36]
陈云还主张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制度。1982年9月23日,陈云同中央党校校长王震谈话时指出:党校要轮训、考察干部,了解干部包括他们的历史,选拔优秀的青年干部。10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指出:今后中央党政机关的所有干部都要分期分批参加轮训,干部教育工作要经常化、正规化、制度化。[37]1983年2月25日,陈云致信王震、蒋南翔,提出:“很好地培训适应四化建设需要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党政领导骨干,是党校的迫切任务。”[38]26日,会议传达了陈云的这封信。5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规定各级党校的基本任务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用党的方针政策和必要的现代科学知识、业务知识武装党的干部,为党培训具有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党性强、作风好,又有现代化建设知识的领导骨干。[39]
(作者为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
[①]《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
[②]《陈云文选》第3卷,第270页;《陈云年谱(1905~1995)》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57页。
[③]《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514~1515页。
[④]《新时期党的建设文献选编》,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08页。
[⑤]《陈云年谱(1905~1995)》下,第384~385页。
[⑦]《陈云年谱(1905~1995)》下,第416~417页。
[⑧]《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8、126、348页。
[⑩]《陈云年谱(1905~1995)》下,第305页。
[11]《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第4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170~173页。
[12]《新时期党的建设文献选编》,第82、68页。
[13]《陈云年谱(1905~1995)》下,第397页。
[18]《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第5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731页。
[23]《陈云年谱(1905~1995)》下,第378页。
[24]《新时期党的建设文献选编》,第385、386页。
[26]《新时期党的建设文献选编》,第171~172、178页。
[27]陈云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中阐述的关于良好的党员的六个条件:即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百折不挠地执行决;群众模范;学习。参见《陈云文选》第1卷,第137~141页。
[28]一是坚决拥护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二是大公无私,严守法纪,坚持党性,根绝派性;三是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心,有胜任工作的业务能力。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40页。
[29]指“文化大革命”期间产生的靠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以及反对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路线的人和在经济领域内和其他方面严重违法乱纪的人。
[32]《陈云年谱(1905~1995)》下,第279页。
[36]陈云在中共中央组织部一份简报上的批语,1982年11月25日。
[37]《陈云年谱(1905~1995)》下,第306页。
[39]《陈云年谱(1905~1995)》下,第321~3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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