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马克思主义地方史学、地方志学
加强“志”这个概念的研究。“志”是一个具有双重性质的概念,既是书体又是文体。作为书体,“志”包括图、照片、序、凡例、概述、大事记、特载、编、章、节、目、表、录、传等文体,包括分门别类记述地方事物的编、章、节、目。作为文体,“志”只是一种与述、记、传、录、图、表相并列的体裁。现在,社会主义新方志已经改变了“志”的双重性质,早已经抛弃了表示文体的涵义,但所谓“诸体并用以志为主”仍然被地方志书验收标准或者凡例大量使用。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志”体已经被编、章、节、目所代替,所以地方志工作者应该加强编、章、节、目内涵与外延的探索与研究,不要再重复“述、记、志、传、图、表、录”并重,也不要把已经消失的“志体”纳入编纂验收标准。“以志为主”的“志”已经变成书体的编、章、节、目。书名中的志是书体,研究也应该进一步到位。“志”除了表示“书”不再承担“志”的功能,应该得到理论界的重视。“志”究竟是指“书体还是指旧理论中常说的文体”,地方志学应该给予准确的回答。
从广义的角度说,地方史学是以地方史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地方志学是以地方志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两者都以地方为记述对象,都从属于地方文化事业,都是系统工程。地方史与地方志承担着对地方事物进行搜集、整理、研究、编排、撰述、开发、利用的功能。建设马克思主义地方史学、地方志学要求我们,从两者的根本区别入手,仔细辨别它们在存史、资治、教化中的功能与定位。只有这样,地方史学与地方志学才能够成为独立的学科,发挥出独特的作用。这就是说明确的定位和职责应该是建立马克思主义地方史学、地方志学的重要前提。
建立马克思主义地方史学、地方志学应该在本质论、编纂论、文献论、编写者论、鉴赏论、管理论、工作论以及地方史志论、地方志史论上下工夫。地方志学作为一门科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研究对象应该包括地方、地方志书、地方志工作,也应该包括体系、体例、结构、门类、文体、管理、培训、期刊、出版、整理旧志以及编纂方法等。地方志将天、地、人合一,将地方资料、类别、事情、人物统一,分门别类,涉及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只有通古今系于政达于政才会具备典型特征,才能形成科学体系,具备科学意义。地方史学是研究地方人类社会以往运动过程的专门学说,包括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历史经验总结、历史规律探索等内容。范文澜说:“一切在于本身的行动,公正的纪录。”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研究地方本身出发,记录地方人类社会进化发展的真实过程,总结地方各方面实践的历史经验,揭示地方整体进程中的发展规律,提供推动地方社会整体向前发展的借鉴,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地方史学的任务。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研究地方全部事物,以社会发展为准绳,按照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观察事件和人物在那种情况下所表现的行为,对社会所起过的作用,并对是非功过、历史事件和人物自身做出科学的结论,是地方史学的基本任务。地方史如何运用分期与阶段,如何确定分期与阶段的划分标准,应该成为地方史学建设的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