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0月,邓小平再次指出:“请大家相信,中国在处理对外经济合作的一些细节问题上,不是小手小脚的。我们现在有些法律规定还不完备,因为没有经验,以后会逐渐完备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79~80页。这意味着中国将通过完善利用外资方面的法律来进一步吸引外资、利用好外资。
1986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在所得税、土地、水电、用工费用、利润汇出和进出口配额、关税减免、外汇调剂等方面给予优惠,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享有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
总之,这一时期的突出特点是每个年份的对外借款比直接利用外资的规模都要大。从总的情况看,1979~1991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81156亿美元,其中对外借款52561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25058亿美元,外商其他投资3537亿美元。
表11979~1991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额文中三个表格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7)》,http://wwwstatsgovcn;“2007年1~12月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情况”,http://wwwmofcomgovcn。单位:亿美元
年份总计金额对外借款金额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外商其他投资额1979~198418187130414104104219854760250619562981986762850142244370198784525805231433319881022664873194545198910060628633933811990102896534348726819911155468884366300总计8115652561250583537
2利用外资的深入发展时期(1992~2001年)
就在利用外资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国内出现了姓“资”姓“社”问题的争论思潮。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了南方谈话。在谈话中,他进一步指出:“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373页。
根据邓小平讲话精神,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利用外资的领域要拓宽。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继续完善投资环境,为外商投资经营提供更方便的条件和更充分的法律保障。按照产业政策,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引导外资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投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适当投向金融、商业、旅游、房地产等领域。”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改善投资环境和管理办法,扩大引资规模,拓宽引资领域,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创造条件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依法完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发挥我国资源和市场的比较优势,吸引外来资金和技术,促进经济发展。”
在一系列政策的引导下,从1993年开始,外商对华投资势头更猛、规模更大,形成了一个利用外资的浪潮。1993年实际进入中国的外资为1992年的2倍还多(见下表)。巨额的外资弥补了国内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对我国经济迅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各方面的政策还不够完善,利用外资也有一些负面影响。比如,外资因其垄断市场、垄断行业和垄断品牌而对国内企业形成了巨大的冲击。由此,国内出现了警惕“外资威胁”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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