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林圣爱,法学博士,讲师,中央民族大学世界民族学人类学研究中心,100081。
①这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有〔韩〕李奎泰:《现代韩中关系论》,韩国凡韩书籍2007年版;陈宗权:《中美在朝鲜半岛问题上的互动之研究(1950年至今)》,复旦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日〕李成日:《中国的朝鲜半岛政策:独立自主外交和中韩邦交正常化》,日本庆应大学出版会2010年版等。[摘要]由于朝鲜战争的影响,中韩两国在政治上敌视、军事上对峙,经济上隔绝。直到1978年12月18日,由韩国政府提议经中国政府反复考虑,两国才实现了中国朝鲜族居民访韩的“探亲交流”,中国对韩国的“官民分离”政策正是在“探亲交流”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此后,中韩逐渐实现了体育、学术等领域的“民间交流”。“官民分离”政策虽然没有直接促成中韩建交,但却为两国建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92年8月24日,中韩两国结束了数十年的对峙局面,实现了邦交正常化。在两国改善关系的过程中,中国对韩国的“官民分离”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学术界有关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对韩政策及中韩邦交正常化研究的成果已有不少,①但有关“官民分离”政策却鲜有研究。本文根据相关档案史料,分析70年代末“官民分离”政策形成的原因、过程及其对两国关系的影响,以期弥补现有研究之不足。
一、尼克松访华与韩国“和解政策”的推出
20世纪70年代初,中美关系改善使韩国对外政策受到了极大冲击。尼克松访华的消息传出后,韩国为迎合东亚冷战格局的缓和趋势,呼应美国的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和解政策”,试图改善与朝鲜的关系。1971年8月,在韩国政府的提议下韩朝两国实现了第一次红十字会会谈。1972年7月4日,双方又通过发表关于《南北联合声明》(也称《七四联合声明》),确认了统一的三项原则。然而,为缓冲因美国的战略调整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韩国一方面通过与朝鲜进行接触降低韩朝之间紧张态势,[1]另一方面又围绕国家的正统性问题在国际舞台上与朝鲜展开了激烈争斗。[2]
对朝鲜来说,当时的国际环境有利于其在国际舞台上与韩国进行外交斗争,这是因为:首先,20世纪70年代初朝韩关系的改善给国际社会留下了朝鲜真正成为国际社会一员的印象。而且,1971年10月25日,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增强了朝鲜在国际舞台的竞争优势。1973年4月,朝鲜加入了各国议会联盟(各国议会联盟,简称“议联”,原名为“促进国际仲裁各国议会会议”,由英国下议院议员威廉·兰德尔·克里默和法国国民议会议员弗雷德里克·帕西联名发起成立。1899年,在第9届大会上改名为“促进国际仲裁的各国议会联盟”。1922年改为各国议会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议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一个由议员参加的协会发展为由各国议会参加的国际组织,成为世界上不同政治制度国家立法机构之间进行对话和开展议会外交的中心,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国际议会组织。),5月加入了世界卫生组织,8月又加入了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除积极加入国际组织之外,朝鲜还致力于改善与未建交国家特别是那些已与韩国建交国家之间的关系。仅1973年,朝鲜就与马来西亚、印度、孟加拉国、阿富汗、瑞典、丹麦、冰岛、芬兰、挪威、贝宁、多哥、柬埔寨、毛里求斯、利比亚、伊朗建立了外交关系。[3]从1974年开始,朝鲜对阿尔及利亚等非洲国家和南斯拉夫、罗马尼亚等东欧国家展开了积极的外交活动,1974~1975年间朝鲜又与12个国家建交。截至1975年末,国际社会上承认朝鲜的国家由1971年的34国增至88国。
从20世纪70年代初,韩国就开始调整其对外战略,在着手改善与朝鲜关系的同时还致力于改善与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初韩国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尤其是对中国外交政策的变化可以从其《外交官职务执行基本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内容变化中看出。1963年2月,第一次修改后的《指南》规定,韩国外交官绝不允许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官接触,此原则严格规定了外交官执行任务时的行动。1967年,《指南》再度被修改,对社会主义国家外交官的态度由“完全无视与躲避”转变为“对除朝鲜、中国和越南以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外交官留有接触的余地,且看时机行事”。1971年,韩国外务部重新制定了《指南》,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分类由原来的“敌对集团”、“共产国家”重新划分为“北傀”、“敌对集团”和“其他共产主义国家”。《指南》明确了对“敌对集团(中国、北越)”遵守“如出现不得不交流的情况,应理智判断,言行举止要慎重”的原则。1973年,韩国总统朴正熙发表“6·23宣言”之后,《指南》中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分类又被改为“北傀”、“敌对国家及集团”和“非敌对共产国家”。其中,“非敌对共产国家”里包括了东欧各国与苏联。80年代初,韩国把中国也划分为“非敌对共产国家”。参见〔日〕木宫正史:《朴正熙政权的对共产国家外交》,日本《现代韩国朝鲜研究》2011年11月。)1971年8月7日,韩国外务部长官金溶植在国会答辩上表明了与中国和苏联改善关系的意向。[4]1972年5月16日,韩国总统朴正熙在国防大学院演讲时表示:“即使与我们有着不同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如果对我们不采取敌对行为的话,我们愿意从相互主义和平等主义的观点出发与他们进行合作”。[4](p.15)在1973年的新年记者招待会上,朴正熙又表示:“最近,国际体系正从两极转向多极格局,我们要吸取历史教训,以坚定和灵活的态度去应对国际形势的变化。对外,我们要进一步扩大国际合作以求亲善,加强与同盟国的关系;对内,我们要强化安全保障体系。也就是说,我们要灵活地展开多边外交。此前,我们表明了与我们持不同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的共产主义国家,只要他们对我们不实行敌对政策,我们愿意维持和扩大与他们的合作。”[5]1973年6月23日,朴正熙发表了《关于和平统一外交政策的特别宣言》(以下简称“6·23宣言”),表示在“平等互惠”的原则下,韩国将对所有国家实行门户开放政策,因此希望与韩国有着不同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国家也向韩国开放门户。[6]
“6·23宣言”后,韩国外务部开始把改善同苏联和中国的关系定为对外政策的优先目标,想以此达到打击朝鲜的目的。[7]“6·23宣言”发表之后,韩国外务部立即对改善韩中关系的可能性进行了分析,[8]之后对韩中两国改善关系的可能性提出了两点意见:首先,中国对外政策的原则是既坚定又灵活;重视理念,但优先考虑实际利益;实行敌对政策,但也进行对话。其次,在韩中改善关系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阻碍因素,比如中朝关系、苏朝关系和台湾问题等,但也有积极因素,比如中苏对抗,中美、中日关系的改善,日苏关系密切等。就改善两国关系,韩国外务部还制定出“民间交流”与“政府间合作”两种方案。其中,“民间交流”方案有六项内容:设立官民合作机构;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推进在韩华侨的故国访问活动;实现韩中离散家属之间的书信往来;进行贸易往来;两国乒乓球队进行比赛和交流;学术机构交换资料和信息。因此,1973年韩国政府官员利用参加国际会议、国际体育比赛等机会试图与中国官员、学者和体育选手进行接触。而且,自1974年起韩国也尝试开展了两国大学或研究机构交换书籍等文化交流方式。[9]而“政府间合作”方案的内容包括通过英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地的韩国驻外使馆直接与当地的中国驻外使馆进行交流;通过法国、荷兰、加拿大、英国等第三国政府向中国政府转达韩国对改善韩中关系的态度与关切。例如,1973年9月,韩国借法国总统访华之机,向中国转达了“韩国有意在政治、经济和军事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不采取敌对行为,结束两国敌对关系,并希望与中国逐步建立睦邻友好关系。同时,也希望在体育、文化和通商等方面进行交流”。[8](pp.26~29)同一时期,韩国也通过荷兰、英国向中国转达了与中国改善关系的意向。[10]在推进“政府间合作”方案的同时,韩国政府促进“民间交流”的目的在于以民间往来带动官方接触。但是,到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中国依然未与韩国进行接触和交流。
二、中国对韩国认知的转变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外交战略出现了重大转型,开始实行“和平与发展”的全方位外交,超越意识形态,坚持不结盟,不再搞以苏美划线,与超级大国拉开了距离。[11]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开始调查和研究韩国的经济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与之进行接触。例如,1978年3月末,以林乎加为团长的中国经济代表团访问日本时向日本政府提出要其介绍韩国马山等地区的基本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与此同时,中国专家及学者也着手研究韩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经验以及韩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合作等情况。1978年5月30日,邓小平指出:“现在的国际条件对我们很有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从它们自身的利益出发,很希望我们强大一些。这些发达国家有很多困难,它们的资金没有出路,愿意把钱借给我们,我们却不干,非常蠢。现在东方有四个‘小老虎’:一个是南朝鲜、一个是台湾、一个是香港、一个是新加坡。它们的经济发展很快,对外贸易增长很快。它们都能把经济发展得那么快,我们难道就不能吗?”[12]1978年7月中旬,国务院召开有关部委负责干部参加的关于加速四化建设的务虚会。在此次会议上,谷牧谈到了考察西欧的情况:“我们怎么赶上国际先进水平,怎么搞现代化,怎么把速度搞快些?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狠抓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买人家的东西,我们如何付账?除了扩大外贸出口以外,我们也可以考虑采用国际上通行的经济贸易往来方式。”除了出口信贷等办法,“还有劳务出口,南朝鲜每年派10万人出国去搞建筑施工,创汇30亿美元,我们为什么不想办法也干起来”。[13]
1978年末,中国开始与韩国进行接触。1979年,中韩两国签署了能源协定。[14]从1981年开始,中国政府逐步允许中国学者和运动员在国际大会上与韩国人寒暄,1982年范围扩大到中国驻国际机构和驻外使领馆的官员。[15]1983年10月3日,两名韩国政府官员参加了在中国召开的国际电信联盟下属机构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的讨论会。1983年10月24日,又有两名韩国学者参加了在中国大连召开的由国际海事组织和中国政府共同组织的船舶发动机训练课程。
如前所述,自20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政府改变对韩国认识的原因与当时中国重视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邓小平曾经提出:“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经验、好的经验,我们应当把它学回来。”[12](p.305)除了经济因素之外,中国改变对韩国的认识还与当时苏朝关系走向紧密而中朝关系趋于冷淡有关,中国不得不重新考虑与韩朝的关系。
自1978年12月中韩实现接触至1992年8月中韩建交的十几年时间里,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中国以“民间交流”的方式与韩国进行接触,而这种交流方式也得到了韩国政府的理解。例如,在“探亲交流”中,中韩两国把红十字会组织作为双方交流的对话窗口;在建交前,中韩两国还以民间交往的形式展开了对外贸易及经济交流。1991年1月和4月,中韩双方分别在北京和汉城设立了经济代表处,尽管经济代表处实际上起到了大使馆的部分功能,但仍被两国视为“民间机构”。而“官民分离”政策的雏形正是在70年代末中韩“探亲交流”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三、“官民分离”政策的形成及其意义
尽管20世纪70年代前半期韩国曾尝试与中国改善关系,但未得到中国的回应。不过,事实上,随着中国重返或积极加入各种国际组织,中国与韩国偶有间接接触。例如,1972年4月,中国加盟万国邮政联盟,中韩两国都是该联盟的会员国。《万国邮政公约》规定,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间可通过与两国同时有邮政关系的第三方进行书信往来。1973年末,韩国外务部邀请中国以经由香港的方式与之建立邮政关系。经万国邮政联盟斡旋,1974年初,中国政府答应与韩国建立间接的邮政关系,并于同年9月1日双方民众开始了书信往来。[16]
随着中韩两国开通间接邮政关系,分散多年的中国朝鲜族居民(20世纪初从朝鲜半岛移民过来并定居在中国的朝鲜族居民主要是在日本殖民侵略时代受到政治压迫和被剥夺农地而逃亡到中国东北三省,新中国成立后继续留在东北三省定居的人。在韩国,离开家乡后因各种主客观原因没有回到家乡的人称作“失乡民”,而与家属分开的人称作“离散家属”。根据1982年7月1日的中国人口普查统计,当时中国朝鲜族人口约有176万。其中,除少数居住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外,占朝鲜族人口80%的人居住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地区。)与其韩国离散家属终于取得了联系。[17]20世纪70年代初,韩国国营广播电台“寻找离散家属”节目为数十年断绝往来的两国离散家属取得联系架起了桥梁。分散在中国、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离散家属通过“寻找离散家属”节目获悉了离散多年的韩国家属的信息。[18]在通过书信往来得知对方情况后,希望与离散家属团聚的呼声越来越大。韩国外务部将这视为改善与中国关系的机会,并着手推进了韩中“探亲交流”。在韩国外务部的主导下,1975年,大韩红十字会邀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就解决(“中国朝鲜族访韩探亲”“中国朝鲜族访韩探亲”是指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中国朝鲜族居民以短期访问形式赴韩国探望离散家属的活动。)(以下简称“探亲”)问题进行斡旋。1978年,中国政府同意中国红十字会向大韩红十字会就解决“探亲”问题提供合作。12月18日,第一批中国朝鲜族探亲者实现了访韩。为顺利推进两国关系,韩国外务部把“探亲交流”窗口定为大韩红十字会这一“民间机构”,不过,中韩红十字会之间的交流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民间交流,实际上带有半官半民的性质,这意味着中国政府已决定与韩国改善关系。那么,中国与韩国改善关系迈出的第一步为什么选择了“探亲交流”呢?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首先,进入70年代,随着国际人口流动的加剧,离散家属相聚问题备受国际社会各界的关注,成了当时国际政治的热点问题。对中国而言,与大韩红十字会合作解决中韩离散家属团聚问题对塑造良好的国际形象和得到国际社会支持与认同十分有利。其次,通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韩国进行“探亲交流”不会给中朝关系带来负面影响。因为在70年代初,经国际红十字会的斡旋,就探讨解决1000万韩朝离散家属团聚问题,韩朝间曾多次通过红十字会进行会谈,并实现了两国离散家属间的相聚。[19]
据大韩红十字会的统计,从1978年到1984年,中国访韩探亲的朝鲜族居民人数由1978年的4人增加到1979年的9人,1980年减少到5人之后,1981年又增加到25人。1982年达到了50人,1983年又增加到100人。[20]同时,申请访韩探亲的人数也逐年增加。[21]值得关注的是,1984年,访韩探亲条件限制在朝鲜族第一代人放宽到朝鲜族第二代人。8月17日,在黑龙江省从事农业活动的朴成铉作为朝鲜族第二代人首次实现了访韩探亲。[22]不过,自1978年末起,中国政府虽然发放短期签证,允许朝鲜族居民访问韩国,但直到1982年初并未公开承认过中韩间存在“探亲交流”,对“探亲交流”也没有做出任何形式的报道,并要求韩国政府及媒体也尽量避免报道。[23]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曾就“探亲”问题对韩国外务部和大韩红十字会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时,得到的回答是:“我们不想刺激北韩”。[21]综上所述,70年代末中国有意与韩国进行交流并改善关系,但又不想给中朝关系带来负面影响而采取的措施就是一方面以对朝鲜提供援助并对其各项工作给予鼓励和支持,另一方面以“民间交流”的方式与韩国进行接触与交流,即对韩国展开“官民分离”政策。而70年代末以“探亲交流”为契机而形成的对韩国的“官民分离”政策一直延续到1992年中韩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通过“探亲交流”,中国不仅获得了国际社会的赞誉,也为中韩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1984年3月24日,《韩国日报》称:“韩中关系时隔35年有了举世瞩目的进展。”[24]大韩红十字会总裁刘彰顺在写给中国红十字会会长钱信忠的信中,对中国在解决韩中离散家属问题上所做出的贡献表示了赞赏:“为减轻离散家属的痛苦,中国政府做出的人道主义方面的努力会受到包括韩国人民在内的爱好世界和平的人们的称赞。”[25]日本《朝日新闻》也做出评论:“人道主义交流或体育交流如果被政治所利用而达不到原来的目标是很让人头痛的事情。但是相反,如果那些活动既符合当事国的利益,也对地区和平做出贡献的话,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事情。”[26]
以“探亲交流”为契机,从1984年开始,中韩两国展开了体育交流。1984年,韩国体育代表团参加了3月2~4日在中国云南昆明举行的世界网球大赛,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韩国体育代表团首次参加在中国召开的国际体育比赛。同一时期,中国也派代表团参加了1984年4月7~19日在汉城举行的第八届亚洲青少年篮球比赛。80年代初,除了互派体育代表团外,中韩两国还实现了体育界要人和记者团的相互访问。同时,为两国体育交流的顺利开展,中韩还开通了国际长途电话。此外,中韩两国的学术交流和民间经贸关系也呈现出发展态势。总的来讲,尽管此一时期的中国对韩国的“官民分离”政策没能直接促成中韩建交,但是在两国关系由对峙转向接触的历程中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两国建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参引文献]
[1]韩献栋:《韩国的外交困境:一个概括性框架的解读》,《东北亚论坛》2012年第3期。
[2]〔日〕李东俊:《未结束的和平:美中和解与朝鲜问题的变化(1969~1975年)》,法政大学出版局2010年版,第160页。
[3]〔韩〕东北亚一课:《北韩亲善使节团的派遣现状(1973年1~3月)》,《北韩的对外政策,1973年》,第110页,大韩民国外交史料馆:D-0013-1。
[4]〔韩〕韩国外务部编:《韩国的北方外交》,韩国外务部1990年,第14页。
[5]〔韩〕韩国国家记录院总统记录馆:《1973年朴总统的新年记者招待会(1973年1月12日)》,《总统演说文集》,http://pa.go.kr/online_contents/speech/speech02/1306372_6175.html,2013年7月2日。
[6]〔韩〕韩国外交通商部编:《韩国外交50年:1948~1998年》,韩国外交通商部1999年,第355~357页。
[7]〔日〕木宫正史:《朴正熙政权的对共产国家外交》,日本《现代韩国朝鲜研究》2011年11月。
[8]〔韩〕东北亚二课:《为改善与中国关系的各种尝试:韩中关系的改善(1973年)》,第4~7页,大韩民国外交史料馆:C-0061-18。
[9]〔韩〕东北亚二课:《考虑中苏竞争关系之后的我国关于改善与共产主义国家(尤其是中国)关系的方案》,《韩中关系的改善(1974年)》,第11~21页,大韩民国外交史料馆:C-0072-11。
[10]〔韩〕东北亚二课:《与荷兰外务省东北亚太平洋地区科长A.Erich的谈话概要(1973年10月16日)》,《韩中关系的改善(1973年)》,第59~62页,大韩民国外交史料馆:C-0061-18。
[11]杨公素、张植荣:《当代中国外交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55页。
[12]《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20页。
[13]《谷牧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307页。
[14]〔日〕西村明、渡边利夫编:《环黄海经济圈:探索东亚的未来》,日本九州大学出版会1991年版,第51~52页。
[15]《中国拒收韩国队员鲜花胡耀邦做重要指示》,凤凰网,http://v.ifeng.com/his/201101/977b622e-0662-4b64-bce6-28dd8fdaeb2c.shtml,2013年7月22日;〔日〕益尾知佐子:《邓小平时期中国的朝鲜半岛外交:中国外交的“威斯特伐利亚化”过程》,日本《亚洲研究》2002年7月。
[16]〔韩〕关税厅通关管理局综合征收课:《与非敌对共产国家之间的邮件往来》,1979年,管理编号:BA013783。
[17]《离散家属的寻找工作》,韩国《赤十字消息》1986年6月25日。
[18]《中国朝鲜族探亲的场所,在日本也成为可能》,韩国《韩国日报》1984年3月25日。
[19]〔日〕三谷静夫编:《朝鲜半岛的政治经济结构》,日本国际问题研究所1983年版,第176~177页。
[20]〔韩〕大韩红十字会编:《寻找离散家属60年》,大韩红十字会2004年,第36页。
[21]《访韩探亲增加》,日本《朝日新闻》1984年1月14日。
[22]《中国朝鲜族第二代人访问韩国》,日本《朝日新闻》1984年8月19日。
[23]《不承认韩国》,日本《朝日新闻》1984年2月10日。
[24]《时隔35年后被打开的中国大门》,韩国《韩国日报》1984年3月24日。
[25]《提议韩中红十字会代表会谈》,韩国《朝鲜日报》1984年4月29日。
[26]《欢迎中韩交流的扩大》,日本《朝日新闻》198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