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王静,哲学博士,讲师,黑龙江大学黑龙江流域文明研究中心,150080。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冷战时期南海地缘形势与中国海疆政策研究》(11BGJ028)的阶段性成果。
①张良福编著:《南沙群岛大事记(1949~1995)》,“八五”国家南沙考察专项、中国科学院南沙综合科学考察队1996年1月,第17~18页。[摘要]20世纪70年代,菲律宾和越南等国为利益驱使,企图抢占瓜分中国西沙、南沙群岛岛礁,造成南海局势混乱。台湾当局不仅严正指出西沙、南沙群岛是中国领土,而且尤为重要的是,台湾学者还对南海的历史与法律进行了深入研究,以事实证明中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有着确凿的历史和法律依据。然而,受冷战格局的影响,台湾当局在南海地区并没有充分展开行动,限制了捍卫南海权益的力度。
中国西沙、南沙群岛地理位置重要,故自冷战始就受到区域内外国家和地区的“关注”。20世纪70年代,南海周边某些国家为利益驱使,企图抢占西沙、南沙群岛岛礁,造成了南海局势混乱。长期以来,国内外学者对中国南海政策的演变、台湾当局对菲律宾制造“克洛马事件”的应对进行了深入研究,但对70年代南海局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台湾当局所采取的政策研究得不够深入。本文拟根据相关档案对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对菲律宾侵占南沙群岛岛礁的交涉及抗议
1968年3月20日,菲律宾发布第370号总统公告,宣布其大陆架范围为:“在邻接菲律宾但在其领海范围以外的直至其上覆水域的深度容许对此类资源(包括属于定着类的生物机体在内)进行开发的地方的大陆架的海床和底土的一切矿藏和其他自然资源,属于菲律宾所有,并且在勘探和开发方面完全归它管辖和控制。”[1]1970年8月,菲律宾占领了南沙群岛的马欢岛和费信岛,1971年4~7月又侵占了中业岛、南钥岛、西月岛和北子岛。①在侵占南沙群岛岛礁之时,菲律宾一方面不断制造所谓的法理依据,另一方面将政府和个人侵占南沙群岛行为相互配合,企图使利益最大化。
1971年7月11日,菲律宾要求台湾当局撤走南沙群岛太平岛守军。台湾当局驳回菲律宾的要求,但同时表示双方素甚友好,菲方如有任何误会,当予以解释。(张良福编著:《南沙群岛大事记(1949~1995)》,第21页。)不过,菲律宾依然采取实际步骤继续侵占南沙群岛岛礁。1973年1月17日,《菲律宾共和国宪法》修改了“国家领土”的提法,企图吞并中国南沙群岛。[1](p.59)此后,台湾当局不断提出抗议,对菲律宾不再抱有幻想。1978年3月9日,针对菲律宾军队占领南沙群岛岛礁一事,台“外交部”发言人金树基在答复记者提问时指出:“南沙群岛为中华民国固有的领土,其主权属于中华民国,不容置疑。”[2]12月7日,针对菲律宾宣布对其已侵占的南沙群岛部分岛礁为“自治区”一事,金树基重申对南沙群岛主权的立场。[3]
在与菲律宾进行交涉的过程中,台湾学者还对南沙群岛属于中国进行了历史和法理论证。1971年3月,台湾记者刘寿椿调查走访后写了一篇特稿,指出:“根据地理和历史记录证明,南沙群岛若干世纪以来,便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早在14、15世纪以前,中国闽、粤、琼、台诸省区的人民,“即纷纷移殖南海,开发各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些岛屿由日本归还中国,不但在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缔定的中日和约第十一条明文规定:南沙群岛包括在日本归还中国的领土内。就是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在旧金山签订的对日和约第二条中,也包括有同样条款”。“这些岛屿虽然并非任何时候都居住有人,但它们由中华民国管辖却不容置疑”。1955年10月,第一届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飞航会议通过的第24议案中就明确规定:“中华民国应补充南沙群岛每日四次的高空气象观测案。”(张良福编著:《南沙群岛大事记(1949~1995)》,第18~19页。)
1974年1月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后不久,南越当局派兵登陆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为捍卫南海权益,台湾当局派出两艘海军驱逐舰巡视南海。对此,菲律宾分别向台湾当局和南越当局展开交涉。1974年2月,菲律宾外长罗慕洛发出照会,抗议台湾当局在南沙群岛地区“炫耀武力”的做法。[4]2月11日,刘锴奉命回复菲律宾,“重申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的立场”。[5]然而,菲律宾却不断寻找借口,1979年2月,菲律宾颁布一项法令,声称对南海“自由地”岛屿及其他地区拥有主权,9月,菲律宾总统马科斯为其强占南沙部分岛礁辩解说:这些岛屿为无人占据、无人拥有。(台湾“外交部研究设计委员会”编:《“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汇编》下册,1995年5月,第1351页。)
对于菲律宾勘采南沙群岛资源的行为,台湾当局有一个曲折的认识过程。20世纪70年代初,因台湾当局和菲律宾、南越当局关系尚可,各方曾有联合勘探南海资源的计划。70年代中期以后,南沙岛礁归属问题致使各方关系紧张,台湾当局对菲律宾勘采南海资源不断提出抗议。1976年1月22日,菲律宾与一些石油公司签订合约,拟在中国南沙群岛礼乐滩勘探石油。4~7月,上述石油公司在礼乐滩钻探出石油。5月28日,台“外交部”发言人钟湖滨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任何国家无权签订合约探采礼乐滩石油资源”,并再度重申“西、南沙群岛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6]另外,1976年6~7月间,台湾当局对菲律宾合作开发南海资源的要求也予以拒绝。(台湾“外交部研究设计委员会”编:《“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汇编》下册,第1324页。)
二、对越南侵占西沙、南沙群岛岛礁的应对
20世纪70年代初,早就对中国西沙和南沙群岛怀有野心的南越当局加紧了侵占活动。台湾当局坚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应对。
在进行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之时,1974年1月,台湾媒体连续报道了“中共与越军西沙群岛发生海陆战斗”的战况。2月,台湾报纸就南海局势刊载消息中提及大陆时,没有沿用过去谩骂式称为“匪”的词句,而换之以“毛共”代之,这一微妙变化显示出对大陆之举的赞同。除报道战况外,国民党主流媒体还以“地图周刊”的方式刊载南海诸岛消息,详尽地说明南海诸群岛自明代即划入中国版图的历史,以及历代先民辛勤开发之经过。[7]值得一提的是,当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打响后,中央军委急调东海舰队4艘军舰驰援西沙。由于“台湾海峡当时被国民党海军和美国第七舰队控制,过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的舰艇从东海调到南海,或者从南海驶往东海,都要绕道台湾东南的公海,以避免在台湾海峡内发生摩擦和冲突。这次,毛泽东决定直接走台湾海峡,以争取时间”。[8]在经台湾海峡时,台湾当局全程监控,但没有任何干扰。据当年参与指挥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的海军副司令孔照年回忆说:“当时2艘‘阳’字舰在中线另一侧监视我们,两边都没吭声,没发信号,安安静静地过去了。”[9]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结束不久,1974年2月4日,蒋经国在记者招待会上回答有关提问时,明确地表明了决不允许他国霸占南沙岛礁的态度。有记者问如果中共海军与南越在南沙群岛开战将持何态度时,蒋经国回答说,共军也是中国人,中国人当然站在中国人一边,国民党海军绝不会趁中共海战之时出击,做不利于中国人的事。[10]
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之后,南越当局不甘心失败,又派陆海军特遣队侵占中国南沙群岛。1974年2月4日,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指出:“南越西贡当局再次出动军舰,侵占我国南沙群岛所属南子岛等岛屿。这是西贡当局对中国人民新的军事挑衅。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表示强烈的谴责和抗议。中国政府决不容许西贡当局以任何借口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11]台湾当局闻讯后,也对南越当局的挑衅行为提出抗议,并明确表示:“我们在等待这些消息的证实。所有驻在近海岛屿上的部队都有责任保卫我们的领土”,(张良福编著:《南沙群岛大事记(1949~1995)》,第33页。)“我们的主权要求仍然不变”。[12]2月5日,南越发言人攻击中国外交部4日关于南沙群岛主权声明“没有根据”,拒绝中国对南沙、西沙群岛的主权要求,称这种要求是“错误的、没有根据的”,并叫嚷南越在南沙“加强它的防卫和行政组织是很自然的”。[13]2月7日,台湾当局向南越当局提出严重抗议,并重申南沙群岛为中国固有领土,其主权不容置疑。[12](p.515)同日,“外交部部长”沈昌焕约见南越“驻台代办”阮文矫,对南越当局的领土主张提出严重抗议。2月8日,“外交部次长”杨西昆又指出,“南沙群岛是中华民国的固有领土,政府一定尽各种有效的办法,继续维护这一地区的国家领土主权。”(张良福编著:《南沙群岛大事记(1949~1995)》,第38页。)
为巩固对太平岛的驻守,1974年1月底,台湾当局先是派遣两艘驱逐舰前往南沙群岛,2月上旬,国民党军队又加强了南沙巡弋,4艘驱逐舰进驻南沙海域待命。[14]2月底,台湾当局加强了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的巡逻,《悉尼先驱晨报》分析说,这是为了维护驻扎在太平岛上的驻军安全而采取的一种自然防御措施。(《〈悉尼先驱晨报〉报道蒋帮加强在南沙群岛的附近的“巡逻”》,《参考资料》1974年2月27日上,第12页。)1975年2月14日,南越当局发表声明,提出对西沙、南沙群岛拥有主权,这再度激化了南海局势。台“外交部部长”立即约见南越“驻台大使”阮文矫,提出严重抗议,并于同日发表公开声明,“越南政府或任何其他政府对该群岛之任何主张或措施,均不能影响中华民国对该两群岛之主权”(张良福编著:《南沙群岛大事记(1949~1995)》,第47~48页。)。事实上,在西沙群岛自卫反击战结束几个月后,台湾当局决定定期巡弋南沙海域,“1974年8月起,台湾与太平岛之间开始有定期之海军巡弋。”(台湾“外交部研究设计委员会”编:《“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汇编》下册,第1299页。)
越南在未完全统一前就已经将南沙群岛悍然划入版图。1976年3月初,越南出版新地图,将西沙、南沙群岛列入该国“领土”,这使南海形势再起波澜。台“外交部”发言人钟湖滨在“行政院”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西、南沙群岛为中华民国固有的领土,乃一不可争论之事实,此一立场绝非任何方面所采取之措施所能改变。”[15]越南统一的前一天,即7月1日,国防部部长武元甲在“国民议会”发表演说时表示,统一的越南将保卫它的岛屿和大陆礁层的领土完整。虽然他并未指认什么岛屿,台湾分析认为,这“暗示西沙与南沙群岛均系越南领土”(台湾“外交部研究设计委员会”编:《“外交部”南海诸岛档案汇编》下册,第1330~1331页。)。1977年5月27日,针对越南扩大领海范围,并设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将中国西沙、南沙群岛列入其“版图”一事,台湾当局重申了对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绝非任何方面一项片面措施所能改变”。[16]
三、对南海疆域的建设
首先,建设海洋法律制度。第三次国际海洋法会议召开之时,台湾当局因被取消联合国会员国资格,故未被允许参加会议,但对国际海洋法的发展趋势密切关注。面对沿海国家不断扩大渔业保护区的态势,台湾当局认为,如果沿海国过分保护沿海渔业利益,台湾远洋渔业将受影响,[17]特别是菲律宾1978年制定200海里专属经济区(1978年6月11日菲律宾颁布第1599号总统法令,宣布菲律宾实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该专属经济区应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向外扩展至200海里的距离”。参见海洋国际问题研究会编:《中国海洋邻国海洋法规和协定选编》,海洋出版社1984年版,第75页。),台湾当局认为这对其远洋渔业影响甚大。因此,1979年9月初,台湾当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最后形成一致意见。9月6日,台湾当局宣布实行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张良福编著:《南沙群岛大事记(1949~1995)》,第71页。)
为研究国际海洋法发展等新情况,台湾各界不断协商对策。9月13日,台湾有关人员和专家学者举行座谈会,讨论“扩大领海海域及设立专属经济区的意义及其影响”。其主要观点如下:“在划定基线时,应以正常基线为原则,较符合国际法,至于对于南沙群岛、东南沿海、澎湖、台湾南端突出岛屿等地理上特殊情形,可引用直线基线的办法”;未来“与菲律宾进行磋商时,应坚持采中线原则……应以鹅銮鼻与北吕宋岛之间海域的中线计算”;“在宣布扩大领海及设立专属经济区之后,应立即制作海图,标出经纬度”。与会专家学者还特别强调,与菲律宾就专属经济区重叠处进行协商“划界”,应本着“合作、谅解与忍让的态度”。[18]
其次,对南海历史文化知识的普及。为了使民众了解南海诸岛的历史,台湾有关部门还举办了展览。1974年5月10~14日,“中国南海诸群岛文献资料展览”在台北“国立”图书馆台湾分馆举行。展出内容包括馆藏中外图书资料,以及向“中国文化学院”、“海军总部”、“退役官兵辅导会”等机构借阅的最新资料与图片,共计图画170件、照片103件、实物3件。图书资料有明清刻本、稿本及现代的图书杂志,依地区、内容、性质分类陈列,每一资料都注明出处。该馆指出:“南海诸群岛是中国领土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但国际野心家垂涎我国沿海礁层蕴藏丰富石油,企图染指。这种情况下,我国人士更应提高警觉,加强对南海诸岛的研究与认识”。[19]此外,1975年台湾学生书局出版或再版一系列图书,如李准的《巡海记》、沈鹏飞的《调查西沙群岛报告书》、张振国的《南沙行》、《海军巡弋南沙海疆经过》、许崇灏的《琼崖志略》、郑资约的《南海诸岛地理志略》等著述。这些著述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论证南海诸岛属我,成为了解或研究南海问题的必读书目。
随着民众对南海地理和历史知识的了解不断加深,有关民众团体特别是美国华人团体不断发表声明,抗议菲、越等国对南沙群岛的侵占,向台湾当局施加压力。1974年2月28日,“留美中国同学会联合会”等团体发表联合声明,抗议并谴责南越当局与马尼拉政府在中国南海所犯的侵略行为,这些团体的代表还前往南越驻联合国常任观察员办事处,递交信函,请其转交阮文绍总统,劝其集中力量从事国家的重建和复原工作,不得侵犯中国南海权益。[20]3月16日,芝加哥大学同学会成立“西沙南沙事件委员会”,5月18日,在芝加哥举行示威游行,抗议南越当局和菲律宾侵占南沙,“请求国民政府在面临外国侵略者的野心的时候,能以保卫疆土为重,枪口对外,不要因为内争,而丧失国土。”[21]台湾当局不得不表态,肯定了留美学生的爱国运动。
再次,加强对南海渔业资源的调查,加强海上护渔。20世纪70年代南海周边各国不断扩张领海,致使台湾南海远洋渔场受到严重威胁,又因各国渔船数量急剧增加,经年捕捞,南海渔业资源渐有枯竭的态势。台湾渔业部门曾试图开发南海新渔场,引导渔业者从事多元化的经营,以解决台湾渔业危机。1976年9月,台湾水产试验所澎湖分所决定对该年度南海渔场资源进行调查,以期开展渔船作业的新领域。[22]1977年1月,水产试验所“海庆号”试验船安装最新型海上MWP五I型鱼群探测机,前往南中国海和东沙岛附近海域作“深海一支钓”及“底拖延绳钓”试验,调查渔场状况。[23]在台湾渔业界积极寻找对策的同时,“农复会”、“经济部”及其他有关机构密切配合,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对外合作,争取在现有渔场继续作业;积极开发新渔场,发展新渔业;充分利用近海渔业资源;加强养殖业发展。[24]除此之外,国民党军队还设法保护渔船捕鱼。1979年10月2日,“国防部长”高魁元在答复质询时说,“国防部”除积极研究护渔计划外,也适时由“海空军”执行护渔任务。[25]不过,因台湾当局在南海问题上采取守势,其护渔效果并不理想。1975年7月8日,台湾当局相关部门通知高雄市渔会转告渔船船主及船长,不要将渔船开到越南沿海作业,“最好是远离越南公海”,[26]以避免和越南发生冲突。
最后,利用国际场合,反对他国在对南海的勘测中损害主权。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台湾当局在南海资源的勘探方面,有过与美国等的合作,[27]但同时也多次表明,合作不得侵犯和损害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70年代中期以后,南海丰富的石油资源引起了越南、菲律宾等的觊觎,它们纷纷与外国石油公司合作勘探和开采南海油气资源,台湾当局对此持反对态度。1976年6月8日,台湾舆论指出:“我们尤其希望其他国家之石油公司,了解实情,尊重我主权,勿介入西南沙群岛之石油探勘活动。”[28]
综上所述,尽管20世纪70年代台湾当局为捍卫南海权益做了很多积极努力,但事实证明,只有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才能更好地捍卫国家主权。同时,从南海局势的长远发展来看,客观上也要求海峡两岸走向共同捍卫南海权益之路。
[参引文献]
[1]海洋国际问题研究会编:《中国海洋邻国海洋法规和协定选编》,海洋出版社1984年版,第74页。
[2]《“外交部”重申南沙群岛主权属我》,台湾《中央日报》1978年3月10日,第1版。
[3]《我“政府”重申严正立场南沙群岛主权属我不容外人擅图变更》,台湾《中央日报》1978年12月8日,第2版。
[4]《菲律宾新闻部长说菲已就南沙群岛主权向蒋帮和西贡提出抗议》,《参考消息》1974年2月7日,第4版。
[5]方军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术报告》第1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3页。
[6]《对西、南沙群岛主权我“政府”昨重申立场他国无权探采礼乐滩石油资源》,台湾《中央日报》1976年5月29日,第1版。
[7]《地图周刊》,台湾《中央日报》1974年2月1日,第9版。
[8]《西沙之战中的蒋介石》,《领导科学》1998年第11期。
[9]《海军司令员谈西沙海战》,《现代舰船》2008年第1期。
[10]马振犊主编:《台前幕后:1949~1989年的国共关系》,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9页。
[11]《我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人民日报》1974年2月5日,第1版。
[12]韩振华主编:《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515页。
[13]《南越外交部发言人攻击我关于南沙群岛的声明“没有根据”》,《参考消息》1974年2月7日,第4版。
[14]Marwyn S.Samuels,Contest for the South China Sea,New York:Methuen,1982,pp.102~103.
[15]《“外交部”发言人昨重申西沙南沙群岛属我领土主权不容置疑》,台湾《中央日报》1976年3月20日,第1版。
[16]《我重申对西、南沙群岛主权》,台湾《中央日报》1977年5月28日,第1版。
[17]《关于美苏倡议召开新海洋法会议,以制定新海洋法公约事,检件呈请鉴核示遵由(1970年10月22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藏“外交部”档案:633.16/91008。
[18]《“我国”愿本合作谅解态度就重叠专属经济区与菲协商“划界”事宜》,台湾《中央日报》1979年9月14日,第3版。
[19]《南海诸群岛文献资料展昨在北市展出》,台湾《中央日报》1974年5月11日,第4版。
[20]《旅美两团体发表联合声明抗议越菲侵犯南海》,台湾《中央日报》1974年3月2日,第2版。
[21]龚忠武等编:《春雷之后:保钓运动三十五周年文献选辑》第3卷,台北人间出版社2006年版,第1980页。
[22]《澎湖水产试验分所决对南海渔场进行系列调查》,台湾《中央日报》1976年9月13日,第7版。
[23]《海庆号试验船加装新探鱼机日内前往南海调查渔场》,台湾《中央日报》1977年1月23日,第7版。
[24]《“我国”东海及南海富洄游鱼类资源渔业专家吁积极开发》,台湾《中央日报》1977年11月25日,第7版。
[25]《建立两百海里经济海域后国军积极执行有关护渔任务》,台湾《中央日报》1979年10月3日,第1版。
[26]《有关单位通知高市渔会我渔船出海作业应远离越南海域》,台湾《中央日报》1975年7月9日,第6版。
[27]郭渊:《地缘政治与南海争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09页。
[28]《不容染指我西南沙》,台湾《中央日报》1976年6月8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