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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演进
发布时间: 2011-10-20    作者:郑珺    来源: 201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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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文物局联合发布《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出要从整体上考虑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尤其要从城市格局和宏观环境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该《规划》强调了三个重点:第一是保护北京的古都历史文化风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中心区、皇城区;第二是保护过去遗留下来的历史建筑;第三是要保护北京所蕴含的其他历史文化遗产。规划提出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与分层次控制、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相结合的总体框架。按照“三个层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一个重点(把62平方公里的凸字形旧城区作为整体保护的重要地区)、文化融合(要继承北京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商业特色,并使之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的保护思路,确定了保护的主要内容。

  2004年,《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公布实施。办法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设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该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将进一步健全了北京市文物工作法制环境,使北京市的文物法规体系更趋完善。

  2004年修订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以一种全新的规划发展思路制定了以历史名城整体保护为核心的“两轴(指沿长安街的东西轴和传统中轴线的南北轴)、“两带”(‘两带’指包括通州、顺义、亦庄、怀柔、密云、平谷的‘东部发展带’和包括大兴、房山、昌平、延庆、门头沟的‘西部发展带’)、多中心(指在北京市域范围内建设多个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城市职能中心,提高城市的核心功能和综合竞争力)”http://unpan1unorg/intradoc/groups/public/documents/APCITY/UNPAN023930pdf。的首都城市发展构想,首次解决了首都现代化建设发展与传统城市保护的协调发展问题,是北京市规划建设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把旧城当做整体保护对象进行理论上的探索,为今后的北京历史名城保护和首都建设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005年5月1日公布实施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该《条例》就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内容、保护规划、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北京市文物局:《文物工作实用手册》,华龄出版社2005年版,第42页。这是北京市制定的第一个全面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正式法规,对北京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义重大。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将“降低旧城人口密度”内容写入了条例,这表明对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立法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

  此外,北京市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规划、条例,如《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北京皇城保护规划》、《北京中轴线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等,构建起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历史文化名城三个层次的保护格局。这些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说明北京对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认识逐渐加深,以旧城整体保护为核心的名城保护体系开始构建。对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不再是一纸空谈,而是成为政府领导的责任和北京市民的自觉意识。

  三、大幅度增加对文物修缮的投入

  1949~1959年,北京市用于古建维修的经费约为960万元。故宫、天坛、国子监、白云观等26处文物古迹得到了初步的维修。荣大为:《北京文物事业五十年梗概》,《北京文博》2004年第6期。“文化大革命”中,大多数庙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不少珍贵文物建筑被毁,如古刹圣安寺壁画、延寿寺铜佛、清河汉城遗址、白塔寺山门,等等。改革开放后,北京市政府在财政紧缺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文物的抢救工作,大批濒临损毁的文物建筑从不合理占用的困境中解放出来,得到了及时修缮。政府保护文物的决心带动了民间保护文物的热情。

  1984年《北京晚报》等媒体发起“爱我中华,修我长城”的社会捐助活动,全国有70多万人踊跃参与,许多海外华侨也热情支持,一年收到捐助850多万元,八达岭、慕田峪、古北口濒临倒塌的长城、烽火台、城楼得以及时修缮加固,使古朴、险峻的长城得以完整保护下来。孙玲:《文物古迹绽放绚丽奇葩》,《前线》2009年第10期。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后到1985年的35年间,各级文物部门和园林、宗教部门先后拨款6500余万元,对全市60多处文物古迹进行了大规模修缮。

  1992年,北京市财政用于文物修缮的费用达400万元。《改革开放30年来的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与事业进步》,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7722220100bmt6html。从2000年起,北京市委、市政府以申奥为契机,决定三年投入33亿元(即“33亿工程”)用于保护文化古都,展现名城风貌,对分布于中轴线、朝阜线和国子监、什刹海地区的重点文物建筑进行抢修。孔繁峙:《奥运环境建设与北京历史名城保护》,2007年6月18日《北京日报》。至2002年底,钟鼓楼、明城墙遗址、司马台长城等98项重点文物建筑得到了修缮保护。

  2003年1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做出五年投入6亿元、实施“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的决定。如果说“33亿工程”大大缓解了北京文物的生存危机,而总投资达6亿元的“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则把重点放在提升文保单位的质量、彻底扭转原来被动抢险的局面。计划的总体设想是:整治“两线”景观(中轴线和朝阜路沿线)、恢复“五区”风貌(什刹海风景区、国子监古建游览区、琉璃厂传统文化商业区、明清皇城景区和古城垣景区)、重现“京郊六景”(西郊风景名胜区、北京段长城风景保护区、帝王陵寝保护区、京东运河文化带、宛平史迹保护区和京西寺庙景区)、营造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基本格局。孔繁峙:《“人文奥运”中的文物保护规划》,《北京规划建设》2004年第3期。该《计划》实施以来,百余项文物建筑重现昔日的风采。除对白塔寺、历代帝王庙、先农坛、圆明园、十三陵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修缮外,还对南中轴线、东黄城根遗址、明城墙遗址、永定门等体现古都城市轮廓的重要遗迹进行了整治和修复,这在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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