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乡供销合作商业壮大
陕甘宁边区时期边区政府所辖的陕北各县,如延安市、延安县、甘泉、吴起、志丹、安塞、延川、延长、子长、定边、靖边、绥德、米脂、吴堡等县均成立了合作社组织。建国后,1950年延安和榆林分区分别成立了供销联社,县以下设立供销合作社,它是城乡贸易的主渠道,起初为群众性商业组织,1956年后变为政企合一,商业网点不断增多。据统计,仅榆林市在1956年就有基层供销合作社118个、职工2419人。榆林市志编纂委员会编:《榆林市志》,三秦出版社1996年版,第308页。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统购统销国家规定的农副产品、食品、畜产品、丝、绸、布匹等商品。据统计,1955年榆林地区城乡供销合作社共收购生猪2300头、牛1400头、羊408万只、绵羊毛3201万公斤、山羊皮2771万张、山羊毛705万公斤、羊绒172万公斤、牛皮269万张、绵羊皮188万张、山羊皮2771万张、猪鬃204箱、红枣90吨,收购总额547万元。榆林地区地方志指导小组编:《榆林地区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11页。由此可见,供销合作社在城乡贸易中的重要性。
3农村代购代销店(简称双代店)的普及
50年代陕北农村普遍建立双代店,其资金由各基层供销社提供,人员和经营场地由生产大队提供,是为基层供销社代购代销商品的点。各基层供销社根据各双代店经营效益而确定报酬,所得报酬归生产大队所有。双代店一般经营的商品有煤油、食盐、火柴、日用小百货等,收购的货物有土特产、畜产品、药材等,实行群众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办法。双代店的建立与普及,使陕北农村经济贸易的服务网络覆盖到千家万户,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商品交流与经济发展。据统计,1949年延安地区县及县以下社会商品零售额为739万元,1952年为1288万元,1957年达到2605万元,1957年与1949年相比,增长了1866万元,年均增长23325万元。延安地区统计局编:《前进的四十年》,1989年印,第94页。
(三)农村的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是联系生产和消费的纽带,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行官”。按照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基础设施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基础设施的状况如何,决定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结构的优劣,进而决定其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速度,以及现代化的进程。张培刚主编:《发展经济学教程》,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13页。建国初期,陕北农村交通运输业与东南沿海及其他发达地区相比较仍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但是,它对于陕北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推动陕北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同时又促进了陕北商业贸易的繁荣与发展。
建国初期,陕北当地政府十分重视交通运输业。1950年政府就组织动员一些个体脚夫联合起来组成运输队、组;1952年,榆林、延安专区、县均成立了运输委员会,在此前后各县分别成立群众运输队、社;从1954年开始,随着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各个乡镇都成立了群众运输社,大部分脚户都加入了运输社,农村生产队也组织常年或季节性的运输队、组,外出搞长、短途运输。
另外,陕北的地方道路建设在这一时期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县际间的公路、县到乡镇的公路以及乡村公路大大扩展。陕北地区各县从50年代开始,陆续修建县城到各乡镇的公路,这些公路多是采用民建公助的形式兴修的,即国家只给部分材料补助费,有的是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将一部分救济款用以修路、修桥,修筑的劳力多数是以农民筹拍的劳力,国家给予伙食补助。如洛白路(洛川至白水)建国后开始修建,由洛川县经老庙、槐柏、土基至白水县,全长124公里,贯穿洛川12个乡镇;延安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延安地区志》,西安出版社2000年版,第412页。米佳路——从米脂经佳县乌镇到佳县城,全长569公里,1952年开始修建,1955年到乌镇,榆林地区地方志指导小组编:《榆林地区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75页。成为连接米脂到佳县沿线各乡村、城镇的重要通道。除此以外,乡村公路的修建在这一时期也有很大程度的发展,农村的公路修筑大都是在原有的人行道的基础上因地势而建,如遇有必须修建的桥涵,国家补给部分水泥、白灰等材料费。这些公路虽然非常简易,但它对于乡村经济的发展及农民生产、生活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一时期陕北的农村邮政运输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建国前,陕北农村邮政十分薄弱,多数农村不通邮,信件依靠捎、转、代。建国后农村邮路有了很大的发展,延安县在1952年12月首先组织了四区五乡群众邮路,设立邮路15条、180公里。高军主编:《延安邮电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页。之后,1955年11月16日,邮电部在全国乡村邮电会议上指出:为配合农村合作化运动,要求达到“乡乡要有电话,社社有邮路(指农业社)”,1958年要求达到“队队通邮路”。榆林地区地方志指导小组编:《榆林地区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62页。按此精神,陕北地区在1957年基本达到了“乡乡村村有电话、有邮路”,同上书,第282页。以延安县为例,1957年农化线路杆路长度(杆公里)达72256,明线长度(对公里)达287。高军主编:《延安邮电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93页。
总之,农村交通运输与邮政事业的发展即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又有利于党的方针、政策的传播、贯彻与落实,同时也便利了人民群众的生产与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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