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70年代末,《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早已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新中国建国伊始签订此约,目的是为了对付日本,防范其复活军国主义对中国构成威胁。近30年来,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苏联早已与日本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一直谋求与日本缔结友好合作条约。而中日两国也于1972年实现了关系正常化,并于1978年签署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置这个条约,自然引起了中苏两国以及其他大国,包括日本在内的广泛关注。
1979年4月,中国外交部部长黄华紧急召见苏联驻华大使谢尔巴科夫,将中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通知苏方,即《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期满后不再延长。同时,在黄华递交的照会中,还建议双方就解决两国间悬而未决的问题、改善两国关系举行谈判。这显然是一个深谋远虑的决定。不再延长早已名存实亡的条约,既尊重了现实,又使苏联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以争得有利地位的企图付之东流;而顺势提出就两国关系举行谈判,则使中国一举掌握了主动权。苏联的回应并不出乎人们的意料。它一方面对中国不延长条约的决定进行了指责,另一方面接受了关于谈判的建议。经过磋商,双方确定就国家关系举行副外长级谈判。
这样,两国紧闭的大门,被打开了一道缝。
1979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讨论对苏谈判方案。邓小平在会上作了中心发言。他强调,这次谈判必须高屋建瓴,坚持原则,不能示弱。核心问题有两个:苏联从蒙古撤军、不支持越南侵略柬埔寨。这两个问题解决了,中苏就可以发展关系。当然,不要骂娘,要讲道理。邓小平提醒即将出征参加中苏谈判的王幼平说:可别急啊!要防止急于求成,谈不成没有关系,马拉松没有坏处。同时,邓小平还明确指出:不能在百万大军压境的情况下改善关系。灵活性是有的,这要等谈起来再看。邓小平的发言为中方的谈判指明了方向。
中苏国家关系谈判(第一轮)定于1979年10月在莫斯科举行。王幼平奉调回国出任外交部副部长,并被任命为中国政府特派代表(团长),李汇川为副特派代表(副团长)。苏联代表团则以其“谈判老手”、外交部副部长伊利切夫和外交部远东司司长贾丕才为首。
谈判从一开始就很不顺利。在预备会议上,仅“谈判议程”一事,双方就吵得不可开交。1979年10月17日,正式谈判开始。在接触实质性问题后,双方的对立更加尖锐。至1979年12月3日,在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激烈辩论和争吵后,第一轮谈判以没有签署任何实质性协议而告结束。应该说,这个结果完全在邓小平的意料之中。
第二轮谈判原定1980年春在北京举行,但由于苏联出兵阿富汗而被迫中断。以上关于中苏1979年谈判的内容均参见云水:《出使七国纪实——将军大使王幼平》,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范振水:《王幼平同志回忆1979年中苏国家关系谈判》,载《新中国外交风云》第4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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