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浙江基层民主的制度创新
近年来,浙江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创新之多居全国前列,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这里撷取一些个案作一评析。
1自荐海选:探索基层民主选举方式的实践
2005年3月,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唐家埭村以自荐海选方式选出村委会成员,这在全国基层民主选举中开了先河。所谓自荐海选,是指村民向本村选举委员会自荐报名参加竞选,选民可以选举自荐人,也可以另选其他选民的选举方式。明确自荐人不是候选人,自荐海选属无候选人的直接选举。
自荐海选的创新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避免了海选无目标、得票散的情况,弥补了海推直选环节多、成本高的不足。二是通过毛遂自荐的报名方式,拓宽了农村基层群众选好当家人的渠道。三是将原候选人的无序竞争变为现在自荐人的有序竞争,改“暗”争为“明”争,降低了贿选出现的概率。
2民主恳谈、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化基层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实践
民主恳谈是对温岭市在乡村、城镇及市直机关开展的各种基层民主活动的统称,发端于1999年松门镇“农业与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当时松门镇采用论坛形式,邀请村民同镇领导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一起进行交流,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成效,受到群众热烈欢迎,被誉为“松门镇的焦点访谈”。此后,民主恳谈逐步推广到温岭的政府机关和非公企业。2004年3月,温岭民主恳谈获得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2005年7月,温岭市新河镇再次创新,把民主恳谈的方式引入人代会,让民众与代表参与到公共预算的审核和监督过程中来。民主恳谈在沟通民意、增进基层政府与村民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方面取得积极的成效,形成了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层地方治理模式,被誉为“中国21世纪基层民主的第一缕曙光”朱圣明:《从原生到孪生: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在进行时》,《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
2004年2月到6月,武义县在白洋街道后陈村开展完善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可操作性比较强的村级民主监督体制与机制。这个过程中,后陈村制定了《后陈村村务管理制度》和《后陈村村务监督制度》两项制度,并创建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这是全国第一个在村民自治中专门从事监督的村级组织。这一做法经过一年的运行,实践证明成效显著。2005年5月后该制度已在武义全县的550多个村庄中普遍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创设及其职权配置,把村务监督专职化,增强了监督权行使的独立性,监督的力度明显增强。
3选聘分离、现代和谐社区:改革城市社区民主管理模式的实践
2003年,宁波市海曙区在社区居委会直选中,实行了选聘分离制度。所谓选聘分离,指的是由义务的自治组织(居委会)与付酬的专业社工相结合,居委会代表社区民意,而社工贯彻居委会的意志,负责完成社区日常事务包括政府指定事务,聘用社工的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社工的招聘,由各区政府、街道办统一操作前期甄选考核工作,各居委会则出面签订年度劳动合同,居委会掌握用人权。该模式完善了社区治理结构,提高社区工作效率,被学者们称为社区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居委会运作模式的一种根本性变革。”李凡主编:《中国选举制度改革》,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