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949~1965年间遭受水旱灾害频繁、中国向其提供援助次数最多的印度(7次)和巴基斯坦(8次)为例。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的南亚政策围绕印度展开,1949~1965年间的中印关系可以划分为三个时期:1949~1953年为初步交往时期,1954~1958年为“蜜月”时期和1958年之后为冲突对抗时期。[21]中国对印度自然灾害援助力度最大的时期是两国初交阶段,1952年中国两次向印度提供自然灾害援助。由于当时印度对中国的疑虑没有消除,中国红十字会希望通过印度红十字会向印度共产党实力最强大的安德拉省提供水灾救济,引起印度政府的拒绝,经过权衡中国同意由印度红十字会自主决定向有需要的地区代为发放捐款。[22]此后,中国的援助决策更加谨慎。
巴基斯坦在中国南亚战略中的地位是逐渐上升的。20世纪50年代,两国政治关系冷淡,直至1962年之前,中国只对巴基斯坦进行过三次小规模人道主义援助。[23]由于巴基斯坦在美国外交战略中地位下降、中印摩擦、中苏关系出现裂痕后,中巴两国关系开始紧密。1962年10月两国开始进行第一轮边界谈判,1963年签订了贸易协定。1964年2月,周恩来访问巴基斯坦时表示“中巴两国友好关系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出自我们两国的需要”。[24]在此期间,中国积极向巴基斯坦提供人道主义援助。首先,援助次数显著增加,1963~1965年每年都有援助,其中1964年和1965年每年提供两次救济。第二,决策过程中较少参考他国表态而是力图早作表示。如1965年5月东巴基斯坦遭受风灾,中国驻巴使馆认为尽管“灾情规模、深度如何尚未弄清,其他国家态度如何尚未见报道,但从当前中巴关系考虑,我似需争取主动早作表示为好”。[25]第三,中央批示的援助额常常大于请示援助额。如1964年6月海德拉巴发生水灾,外交部建议“此次灾情不严重但发生在卡拉奇附近,影响较大,并鉴于目前中巴友好关系”,以使馆名义捐款3万卢比。经批示,捐款额增加至4万卢比,红十字会亦捐款2万元人民币。1965年5月对东巴基斯坦风灾的援助额从使馆建议的10万卢比增加至20万卢比。[26]
以人道主义援助打开外交局面还体现在促进建交方面。以对西方国家援助为例,1953年3~4月,中国若干人民团体针对英国和荷兰的水灾进行了筹款捐助。英国和荷兰是较早承认新中国的国家。中国与英荷的建交谈判分别于1950年3月和4月开始;1954年日内瓦会议后,中英和中荷分别于6月和11月建立了代办级外交关系,对英国和荷兰的援助体现出中国期待与其进一步发展关系。人道主义援助也是配合与第三世界国家建交活动的重要方式。以中国与智利建交前的接触为例,由于智利地处“美国后院”,中国与其建交经历了长期酝酿,其中1965年在智利设立商务代表处是重要突破。在考虑对1965年8月智利发生的水灾进行救济时,外办认为“我驻智商务代表处系今年新设;我总工会代表团正在赴智利途中;我经济贸易代表团和民族歌舞团也将于近期访智。为扩大我国政治影响,有助于我商务代表处和代表团的活动,并促使智利离美倾向的继续发展,我对智利灾民似应发电慰问和捐助”。[11]因此,中国两次援助智利应对自然灾害,中国与智利最终于1970年12月正式建交。中国以人道主义援助配合具体外交活动,体现了中国外交灵活、注重实效的特点。
除此之外,中国对外人道主义援助目的还包括:通过援助表达对受灾国政府的支持,防止灾害严重引发政局动荡,使政府内部右翼势力上升进而放弃中立政策倒向美国;对受援国以往对中国的帮助与支持给予感谢与“奖励”并对两国未来的良好关系给予某种承诺;以及通过援助对内进行国际主义精神宣传,突出中国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地位等。
四、结 论
1949~1965年间,中国针对国外发生的自然灾害,以政府、红十字会或人民团体、驻外使馆名义进行了总额超过9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和物资援助,是中国对外援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整体外援工作一样服务于外交战略。特别是在与第三世界国家关系方面,出于同属第三世界国家的认识,中国认为广大第三世界国家与自身有相同的利益,把自己的敌人当做发展中国家的敌人,[4]并以此为标准观察这些国家国内政局的变化,给友好国家以帮助,同时期望它们在国际上支持中国。因此,在对外人道主义援助决策的过程中,希望通过援助数额上的平衡与倾斜向受援国和外界表达对第三世界国家的重视。
同时,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对外人道主义援助还承担着多重政治功能,如体现对美苏的相对道义优势、配合具体外交活动以打开外交局面、维护受援国政治稳定等。这一方面是由于新中国面临来自西方的政治和外交孤立,缺乏与其他国家接触的途径,因而需要借助包括民间团体在内的多重渠道推进实现外交目标。另一方面,当时中国外交“革命性”的特点也突出了人道主义援助的政治功能。[27]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中国对周边国家的人道主义援助可以看出中国强调支援世界各国人民革命的内容,同时也能观察到中国争取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的初衷。“革命性”的另一种表现是,尽管经济实力落后于发达国家,中国始终以一个大国的心态主动参与到在人道主义援助方面与美苏的间接竞争中,积极向不发达国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由于国家实力的限制,1949~1965年中国对外自然灾害援助的方式比较单一,以捐款和物资援助为主。同时,与受援国双边关系的发展程度对中国援助行为影响明显,类似2010年对尚无外交关系的海地提供大规模救济的情况没有出现。
[参引文献]
[1]《英国方面感谢我对其水灾的救济(1953年3月18~4月2日)》,外交部档案馆:110-206-02;《英中友协和英国政府感谢我国人民援助英国灾民》,《人民日报》1953年4月8日;《荷兰政府对中国人民捐款救灾表示谢意的来函及灾情报告(1953年4月14~18日)》,外交部档案馆:117-00287-01。
[2]《关于我红十字会救济希腊地震灾区事(1955年5月13日至7月5日)》,外交部档案馆:110-00153-02(1)。
[3]《关于我向受地震灾害的北海道人民提供援助的函件(1952年5月14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0106-01(1);《对日本风灾给予救济事(1959年10月10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0954-05(1)。
[4]张清敏:《对众多不同国家的一个相同政策——浅析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当代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期。
[5]《关于援助丹麦雪灾的教训》(1956年2月27日至6月30日),外交部档案馆:110-00373-01(1)。
[6]《我红十字会及救济总会救济印度水灾(1953年9月16日至11月11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0243-01(1)。
[7]《救济越南风灾事(1955年10月17日至11月29日)》,外交部档案馆:106-00090-01(1)。
[8]《关于救济索马里水灾和给予索农业技术援助及周恩来总理致索马里舍马克慰问电(1961年11月18日至1962年3月14日)》,外交部档案馆:108-00289-08。
[9]《中国政府向索马里政府提供价值50万元人民币的救灾物资(1964年12月28日至1965年3月1日)》,外交部档案馆:108-00602-03。
[10]《中国红十字会捐助马里水灾事(1965年8月14日至9月27日)》,外交部档案馆:108-01162-04。
[11]《关于智利灾情的请示报告(有周恩来总理的批示)及慰问和捐助智利灾民事(1965年8月18~21日)》,外交部档案馆:111-00392-03。
[12]《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援助智利灾民两千美元的请示(1965年8月13日)》,外交部档案馆:111-00392-02。
[13]《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捐款救济南斯拉夫雪灾的文电(1956年2月17~25日)》,外交部档案馆:109-01061-06(1)。
[14]《救济印度水灾事(1955年8月12日至11月29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0289-01(1);《关于救济印度和巴基斯坦水灾问题的请示(1955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0289-02。
[15]《关于中国红十字会救援保加利亚水灾的文电(1957年7月13日至8月1日》),外交部档案馆:109-01168-02(1)。
[16]沈志华主编《中苏关系史纲(1917~1991)》,新华出版社2007年版,第323页。
[17]《苏联、蒙古援助古巴救灾情况及古方反应(1963年10月15~26日)》,外交部档案馆:110-00468-01。
[18]《国务院外办关于援助古巴救灾的通报(1963年10月29~31日)》,外交部档案馆:111-00468-04。
[19]《援救古巴救灾情况简报(1964年1月7日)》,外交部档案馆:111-00613-09。
[20]《外交部关于救济蒙古全国性雪灾问题的请示报告和批示(1964年2月18日至4月16日)》,外交部档案馆:106-01438-02。
[21]尚劝余:《尼赫鲁时代中国和印度的关系(1947~196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3、49、115页。
[22]《我红十字会捐款二十亿人民币救济印度灾荒(1951年12月15日至1952年8月12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0103-01;《我红十字会、救总、全国总工会、民主青联、民主妇联等组织救济印度安德拉邦灾荒的电、函(1952年6月23日至10月24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0103-02(1)。
[23]《关于我对巴基斯坦水灾提供救济事(1953年8月27日至9月2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0193-01(1)。《关于救济印度和巴基斯坦水灾问题的请示(1955年10月24日至11月3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0289-02。《救济尼泊尔霍乱事(1958年9月9日至10月30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0894-01(1)。
[24]王泰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史》第2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86页。
[25]《东巴基斯坦两次遭遇风灾,我领导人致电慰问,我方提供救济(1965年5月14日至12月28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1364-01。
[26]《建议对西巴基斯坦水灾进行慰问和救济的请示(1964年6月26~30日)》,外交部档案馆:105-01252-01。
[27]章百家:《中国外交成长历程中的观念变迁——从革命的、民族的视角到发展的、全球的视野》,《外交评论》200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