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发展历史可分为三个阶段:从1979年到1989年为第一阶段,美国主动采取了友好的对华贸易政策;1989年到2001年为第二阶段,在此期间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在大体上仍然友好,但这种友好性是被动的,双边贸易矛盾不断激化;第三阶段是从2001年至今,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丧失了明确的特征,并变得愈发扑朔迷离。我们将陆续对此作出介绍。
1972年《中美上海联合公报》发表之后,美国主要谋求同中国发展政治和战略关系,而把经贸关系置于从属地位。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后,两国经贸关系在双边关系中的重要性显著加强。1979年中美双边贸易额为24.52亿美元,1989年则升至122.73亿美元,这样迅猛的发展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美国在此期间主动实行了友好的对华贸易政策。
给予中国优惠政策
这10年间,美国积极地推进同中国的经贸关系,并在中美经贸往来中给予中国一定的优惠政策。如果把美国对外政策手段分为“胡萝卜”和“大棒”两类,那么这一时期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一直使用的是“胡萝卜”。
一是最惠国待遇问题。最惠国(MFN)待遇是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相互给予的正常待遇(1998年7月,克林顿总统签署一项税收改革法案,将“最惠国待遇”的提法改为“正常贸易关系” (NTR))。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国会开始年度审议最惠国待遇问题。这种做法源于国会对《1974年贸易改革法》的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该修正案否决了总统授予中央计划经济国家或者阻碍自由移民的非市场经济国家最惠国待遇的一揽子权力,其针对的是当时苏联的移民政策。
总统若想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就要确认中国完全与杰克逊—瓦尼克修正案的条件相一致,或者放弃对中国具有完全一致性的要求,即行使放弃权。从1980年到1989年5月,美国总统一直对中国行使放弃权,要求给予中国最惠国待遇地位,而国会也一直没有反对,所以这10年间,对华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年度审议每年都顺利通过。而总统行使的放弃权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逐步放宽对华贸易管制。美国颁布的《出口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向外国出口的限制等级,该条例将除加拿大之外的其他全部国家分为7组,分别实行不同的出口管理政策。1972年以前,美国将中国划分在限制等级最为严厉的Z组,而1972年《中美上海联合公报》发表之后,美国就将中国的级别由Z组转为Y组;1981年,美国又将中国从Y组划至限制级别更低的Q组,到1983年又划为最低级别的V组。10余年间,美国逐步放宽了对华贸易管制,在相当大程度上促进了中美双边贸易的发展。
三是支持本国企业对华贸易和投资。除了对中国出口限制的不断放宽,美国政府还实行了一系列支持本国企业对华贸易和投资的政策。在贸易方面,为从中国进口商品的企业提供信息帮助,放松了对从中国进口商品的种种严格限制;在投资方面,美国政府同中国签署了一系列协议,为美国企业在冶金、电讯、电子工业、海岸外渔业、机械工业等领域对华投资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政策形成因素
这一阶段美国主动采取友好的对华贸易政策,大力发展同中国的贸易往来,主要是由于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以及中国在美国全球战略中地位的提高,使美国政府越来越认识到,良好的双边贸易可以给美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由此带来的双边关系整体改善则会给美国带来更大的好处。
一是中国自身的因素。1979年中美建交,同时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传统的进口替代战略,开始谋求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来参与国际分工。此后,中国又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扩大开放的政策,最突出的表现是1988年推出的一揽子外贸改革,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尤其是出口贸易的发展。1978年中国的进出口总额为206.4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97.5亿美元,而1989年进出口总额增至1116.8亿美元,出口额更是增加到525.4亿美元。美国政府意识到与中国开展贸易既是必要的又是可能的,于是在这一阶段主动实行了极为友好的对华贸易政策。
二是美国的战略需要。一方面,当时还处在冷战时期,美国为了减少敌对者的威胁,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逐步同中国建立友好关系,而良好的经贸合作是全面友好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美国政府认为,中国不会和美国有根本利益冲突。而中国和苏联之间也存在严重的分歧和矛盾,如果同中国改善关系,并巧妙地利用中苏间的矛盾,可以把中国变成牵制苏联的一股重要力量。
而且,为了从根本上实现美国的经济利益,美国还有妄图改造并控制中国的野心。就贸易问题而言,美国政府有两个目标,一是将中国带入以市场规则导向为基础的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体系,二是为美国出口商和投资者开辟在中国的市场准入。为了实现这两个目标,在同中国开展经贸往来之初,美国政府实行友好的对华贸易政策,希望以此把中国带上其所预期的轨道。
三是国内利益集团因素。美国国内不同利益集团在对华贸易问题上有不同的立场,它们都会采取一定的行动,使政府制定出令自身满意的政策。工商业利益集团希望同中国自由地开展贸易,以此来获取中国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或者向中国出口自己的产品。而一些非经济利益集团,比如那些要求提高环境标准的集团和人权组织,则反对同中国之间开展贸易,他们认为中国的环境问题、人权问题十分严重,与中国开展贸易将使美国丧失自身的准则。在20世纪80年代,工商业利益集团的活动更为成功。尽管当时中美正常贸易关系刚刚起步,而且美国大型企业对华投资数额也很小,但工商业利益集团已经看到了中国产品和市场的重要性,因而在影响对华贸易政策方面表现得十分积极主动,于是在斗争中占据了上风,他们有效地说服政府制定出有利于同中国进行贸易以及向中国投资的政策。
总之,这一时期,美国的战略需要是形成对华贸易政策的主导因素,而利益集团的影响作用相对较小,可称之为“边际地”影响了对华贸易政策的决策和形成。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