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整合的创制
在迈向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民族国家的整合是非常关键的使命。现代国家极少是由单一的民族和单一传统的族群组成,因此,用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来加以统领,并使之能够和谐共处、共同发展,就成为当代政治发展的重大命题。当代中国取得现代化的辉煌成就,与其创造的独特和成功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密相关。
多民族国家整合的三种路向
在面对多民族现代国家构建的使命时,中国共产党有三种路向可供借鉴和选择:
一是中国传统的民族整合机制。中国早在秦汉之际就形成了多民族的国家,逐渐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整合机制。其特点在于:用中轴性的政治制度与差序性的政治机制相耦合,前者用于已经有广泛认同和共同生活的族群和群体,后者则用于有较大文化差别的族群和群体。同时,这种差序性的政治机制不仅从属于中轴性的政治制度,并且还逐步地向其靠拢,逐步地提高一体化程度,如都护府制度、将军府制度、土司制度等。
二是近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联邦制。由于联邦制强调纵向的分权和各构成单位(州、邦、省)之间共享国家权力,所以比较容易在差距较大的地区和民族之间建立联系,组成民族国家。特别是在面积较大、人口较多的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巴西都选择了联邦制。
三是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大联合。马克思、恩格斯从社会发展的根本上看待民族问题,认为资产阶级开拓的世界市场,使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封闭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民族整合是与全世界工人阶级的大联合联系在一起的。
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整合的实践
列宁开创了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一个国家成功的实践,面临着社会主义国家民族整合的新使命。十月革命前,列宁强调要“从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革命的观点出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单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国”。十月革命后,列宁在起草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中,第一次提出了联邦制的国家结构方案。这一转变与列宁在实践中遭遇到的民族压迫的遗毒、民族不平等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有关。不仅沙皇俄国制造的“民族监狱”造成了民族间的深深裂痕,甚至布尔什维克内部也受到大民族主义、沙文主义的影响。联邦制尚且遭遇保护弱小民族的困境,若放弃联邦制,其境况可想而知。值得指出的是,列宁的主张以及后来苏联所实行的联邦制,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联邦制有很重要的区别。列宁希望的是不断联合和扩展的“联邦”,而不是美国那样的民族国家的联邦。因此,他对联邦制的明确定位是“各民族劳动者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
应该说,中国共产党早期遵循的是苏联的“联邦制”。1922年中共《二大宣言》明确提出联邦制主张,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也载明了这一思想。在长征途中,中国共产党于1935年11月和1936年5月,分别成立格勒得沙共和国和波巴人民共和国两个藏族少数民族革命政权。直到抗日战争胜利之际,联邦制的主张依然没有改变。1945年6月,中共将“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各革命阶级联盟与各民族自由联合的新民主主义联邦共和国”写入了“七大”党章。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也提出“在这个联邦基础上组织联邦中央政府”。
但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中国共产党不得不放弃了联邦制,并开创了一种既不同于联邦制、也不同于一般单一制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既是立足现实应对挑战的结果,也是承续文明弘扬华夏优良传统的结晶。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共产国际的解散、尊重各个国家的共产党按照国情探索自己的革命道路的倾向已经说明:大一统的社会主义运动模式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通过联邦扩展社会主义的方式,应该让位于通过独立的民族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来开辟自己道路的模式。苏联式的社会主义联邦制,不仅仅是对内的一种整合模式,也是向外的整合模式。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对联邦制的放弃和对单一制(有自己特色的)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选择,既有对内的重要意义,也有对外的重要意义,体现出鲜明的统一性和自主性。中国共产党实际上率先开辟了社会主义独立的民族国家建设的历程。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超越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较之其他的民族整合机制有更深刻的内涵和更广泛的时代意蕴。其中,有两个优势非常突出:
其一,它在相当程度上超越了联邦制和单一制。一方面,这一制度在民族的治理上,借鉴了联邦制的地方自主权,实现了少数民族充分的自主和自治。例如,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且这些条例可以对国家法律和政策做出变通性规定,以满足民族地方治理的需要。这种充分的自治也为后来具有更大自主性的“一国两制”制度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另一方面,这一制度在维护国家的集中统一上,又能够发挥出单一制的强大功能。中国是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而且发展非常不均衡,如果没有足够的中央权威和突出的一体化能力,必然形成地方割据化的、碎片化的发展趋势,这不仅不利于民族的整合和团结,也不利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和谐发展。而中国共产党的这一制度创新很好地解决了这些问题,成为中国现代化顺利推进的有力支撑。
其二,它传承了中华民族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把制度构建和制度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了制度的顺利运行。不难发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中华民族政治整合的历史渊源。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用中轴性的政治制度整合主体民族,用差序性的政治机制整合少数民族,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政治制度的惯例,既积累起丰富的政治经验,也积淀了相应的厚实制度文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与汉族主体民族中轴性的政治制度相耦合的差序性的整合机制,它不仅有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作引领,而且激活了民族整合政治传统的文化积淀,这对于制度的运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任何一个制度的运行,都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文化支撑。人们越是理解、越是认同这一制度,这一制度就运行得越顺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具有的文化优势是十分明显的,它在运作过程中既得益于最先进的马克思主义牵引,又得到了中国优秀制度文化的滋润,这就是它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功能效应的重要原因。
(作者单位: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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