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外资金交流日益频繁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旗帜鲜明地指出:“‘不要国际援助也可以胜利。’这是错误的想法。在帝国主义存在的时代,任何国家的真正的人民革命,如果没有国际革命力量在各种不同方式上的援助,要取得自己的胜利是不可能的。胜利了,要巩固,也是不可能的。”[3]因此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对外援助更多来自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
1.引进外资。1950年2月,中苏签订《关于苏联政府给中国政府以长期经济贷款作为偿付自苏联购买工业与铁路的机器设备的协定》。根据《协定》,从1950年至1954年,苏联分五年陆续发放约3亿美元低息贷款,利息为每年1%。从1954至1963年,中国分十年偿还贷款。
除贷款以外,新中国提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合资公司,发展新中国急需的产业。建立5个合资公司:中苏民用航空公司(1950年)、中苏石油股份公司(1950年)、中苏有色及稀有金属股份公司(1950年)、中苏轮船修理建造股份公司(1951年)、中波轮船股份公司(1951年)。这5个合资公司共有资产25600万卢布,其中苏联和波兰投资为12800万卢布。
2.对外援助。对外援助分为三种方式: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1950年,我国对朝鲜、越南、蒙古等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援助。1955年万隆会议后,新中国对外援助的范围扩大到亚非十几个国家。接受我国援助的国家涉及亚洲、非洲、东欧、拉美等。援助项目涉及工业、农业、文教、通讯、交通、卫生以及社会公共设施等领域。
从1950年至1960年6月,新中国对外提供的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总额为40.28亿元人民币。“其中援助朝鲜、越南、蒙古等社会主义国家35.39亿元(无偿援助25.79亿元,贷款9.60亿元),援助民族主义国家4.89亿元(无偿援助2.38亿元,贷款2.51亿元)。在援助总额中,用于提供成套设备的为9.86亿元,其中对兄弟国家9.62亿元;对民族主义国家2470万元。”[4]新中国援助最多的国家是朝鲜和越南,“从1949年10月到1957年底,中国的对外经济援助中无偿援助占到95%。”。[5]
3.新中国的外债。1950年至1956年,新中国外债总额为51.47亿元。1955年是外债最多的年份,1956年是外债最少的年份。通过举借外债,中国有效缓解了资金不足的状况,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50-1956年,新中国为外债还本付息总额达到1277亿元。
表11950-1956年中国外债统计(单位:亿元)年份外债外债还本利息1950——1951549001195297802319539620261954884132195516574981956117597合计51471277资料来源:财政部综合计划司编:《中国财政统计(1950-1991)》,北京: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52页。其中外债还本利息数据来自第《中国财政统计(1950-1991)》135页。
(三)对外技术交流更加密切
1.技术引进。1954年中苏签订《中苏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根据协定,中苏互通情报和技术,同时派送学者和专家进行技术研究。1955年4月,中苏签订《关于苏联帮助中国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协定》,在苏联的帮助下,中国建立起了第一个原子能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
“据统计,第一个5年计划期间,基础工业部门(煤炭工业和化学工业除外)和国防军事工业新增的生产能力中,有70%-80%是苏联援建的156项提供的,如炼铁、炼钢、轧钢能力;有的行业达到100%,如炼铝和汽车制造等。”[6]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和苏联签订协议,中国从苏联计划引进304个成套设备项目和64个单项车间装置项目。1960年7月,中苏关系恶化,苏联撤走全部援华专家,撕毁援华合同。“304项成套设备项目中,已建成的有120个,基本建成的有29个,正在建设被迫中途停止的有66个(后来由中国自行继续建成),另外89个项目撤消了合同。)”[7]已经建成和基本建成的项目达到149项,这些项目既包括钢铁、机械、电力、石油、煤炭、有色金属、军工、化工等重工业项目,也包括食品、纺织、广播、通信等轻工业项目,可以说为新中国工业体系的建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表2中国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技术引进情况
国别成套设备项目(项)单项设备(项)合计完成和基本完成撤销合计完成和基本完成撤销民主德国3937215141捷克3229332266波兰2422277—罗马尼亚99—1212—匈牙利10911616—保加利亚22—66—总计116108888817资料来源:当代中国丛书编委会:《当代中国的基本建设(上)》,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3页。
除了从苏联进行资金和技术引进,中国还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技术引进。1956年,中国与民主德国、波兰、捷克、匈牙利分别签订《关于加强科技合作和互相提供援助的协定》。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从东欧引进成套设备116项,完成和基本完成108项;引进单项设备88项,完成和基本完成81项。
截至1959年,“中国从苏联和东欧民主国家共获得了4000多项技术资料。”[8]
2.技术出口。技术出口的内容包括: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成套设备、大型设备、关键设备,同时包括高技术产品和技术服务的出口。1952年9月,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简称中技公司,英文缩写CNTIC)成立,著名的156项成套设备全部由中技公司引进,为新中国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52年至1960年中技公司技术引进总额达417251亿美元,1954年到1960年中技公司技术出口总额为19437万元人民币。总的来看,技术出口金额少得可怜。
3.管理方法的引进。新中国从苏联引进关于国营企业管理理论。具体说来,就是认为国营企业属于国家所有,实行严格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在具体管理上,铁路和金融系统关系归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其他国营企业实行“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国营企业分为三大类:中央直属企业、中央所属地方代管企业、地方所属企业。
对于公私合营的企业,中央政府的管理方式不同于国营企业,而是采用西方发达国家股份制管理办法。中央政府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公股代表,与私股代表共同协商生产计划和财务计划。
4.科技人才的引进。20世纪50年代,中国政府派往苏联和东欧的留学生和技术工人共有2万多人。同时,许多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帮助新中国进行经济建设。“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聘请苏联专家10,800多人,聘请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专家1500人。”[9]随着国内经济政治环境的改善,许多在欧美留学的人员陆续回到祖国的怀抱,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有钱学森等,他们为新中国的科技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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