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50年代,是新中国巩固新生政权、恢复生产、逐步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艰难创业时期。北京交通事业在这一时期内取得很大发展,为首都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为配合交通事业的发展,建立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使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安全,成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
历史背景
北平解放时,从国民政府手中接过来的交通行业,也是一个“烂摊子”。全市各种机动车仅有3000余辆,能行驶的不足2000辆。其中,有轨电车141辆,能行驶的仅49辆:公共汽车79辆,能行驶的只有5辆。干线道路长度只有280公里。城区内垃圾遍布大街小巷;摊贩(达5万户)、棚户(达2000户)云集在市中心和交通要道,城市交通处于基本瘫痪状态。解放后,党和政府立即着手整顿公共交通工作。l949年2月5日,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北平市交通管理暂行办法》和《北平市汽车登记暂行办法》,为开展交通秩序的大整顿奠定了法律基础。由于道路和市容环境的恶劣,交通秩序的整顿须从整顿摊贩和市容环境开始。1949年5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召开整顿摊贩问题座谈会,市委书记彭真到会并讲话。会后,全市开展了对摊贩和棚户的妥善迁移工作(4.6万户摊贩被迁移到集贸市场),同时市政府动员群众清理垃圾,清运垃圾近40万吨。仅仅几个月的时间,就使市容环境大为改观,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在整顿市容和道路环境的基础上,l949年9月还开展了全市交通大整顿的工作。从1950年开始,北京市快速发展交通事业,到1955年底,全市电车、公共汽车车辆总数为641辆,比1949年增加了3倍;电车、公共汽车的路线总长度为406公里,比l949年增加4.3倍。由于车辆及路线的增加,公交客运量也不断增加。l955年平均每日电车、公共汽车的乘客达到73万人次,比1949年增加7,7倍,年均递增率为35%。
交通的发展需要管理工作的同步,而管理工作又需要法规作基础保障。20世纪50年代,伴随北京交通事业的发展,各种交通法规也不断出台。据统计,从1950年到l959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税务局、交通运输局等机构和部门颁布的交通法规达到26部,涵盖了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道路管理、交通指挥改革、交通标识改革等方面内容。法规需要公众的理解和遵守,才不失其本身意义,所以,宣传交通法规,使每个公民能够自觉遵守,是当时公安交通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贯彻“党委领导,群众路线,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公安工作方针,克服物质条件差,老百姓文盲多等困难,以多种形式开展交通法规的宣传工作,使交通安全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北京市交通宣传的主要形式
新中国成立初期,宣传工作因陋就简,最早的宣传形式是交通警察在主要街道用石灰涂写宣传标语,提示人们注意交通安全。直到l953年市公安交管部门设立宣传组以后,宣传形式才逐渐多起来,主要有:
会议宣传。会议宣传是最常用的宣传形式,它贯穿了20世纪50时代的始终。市公安交管部门,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和重大保卫工作,适时召开不同规模的交通安全会议,会议的主题各有不同,如交通安全动员会、经验交流会、事故通报会、事故现场会等。
报刊宣传。报刊宣传是此时期最为重要宣传形式之一。它直接传达了历次法规的出台及交通改革整顿工作。如,l955年10月,公安部公布了《城市交通规则》,为此,北京市制定了本市的“交通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交通民警由手势指挥改为指挥棒指挥”:对信号灯灯型和安装方式进行改进:对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进行改革。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次大的交通改革,目的就是便于群众理解和遵守。11月30日,《北京日报》刊登题为《本市明天起全面实行交通改革》文章,详细地介绍了改革的背景和改革的必要性。l957年5月,全市交通实行新指挥方法,即:凡是信号灯指挥交通的路口,全部由过去绿灯可以左转弯改为由绿、黄灯亮时才能左转弯或掉头。为此,《北京日报》刊登了《黄绿灯亮机动车方可往左拐——明日起实行指挥交通新办法》文章,对如何执行这一新规定作详细解释。
开展交通安全竞赛,促进交通宣传。l955年,北京市成立交通安全委员会,该机构成立后,结合城市交通改革,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交通安全竞赛评比活动。l956年8月,为加强首都的社会化交通管理,调动和发挥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的积极性。出台了《北京市机动车安全行车竞赛办法》。《办法》中规定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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