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理论深化和法治经验逐步总结与提升的过程,同时也是批判性地传承传统法治思想和吸收西方法治文明的历史延续过程,大致遵循了从萌芽到形成、从非理性到理性、从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历程。从这层意义而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历史演变有其内在的逻辑过程,这个过程既内含古代中国法治思想萌芽的历史沉淀,也包括西方法治文化适应中国国情和民族特征的中国化改造过程,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致力于法治国家建设的努力探索和奋斗历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是一个历史与现实、外来和内生有机结合的产物,是一个不断揭示和践行人类法治文明内在规律和永恒价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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