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要和谐,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基础。社会公信度越高,社会和谐的基础就越牢固。政府的公信力是社会公信的支柱。政府公信力强,就能引领和支撑社会公信,保障和促进“人和”;政府失去公信力,就会产生治理危机,导致社会无序混乱、国家祸患丛生。中国历史上失信亡国、立信强国的例子并不鲜见。
政府的公信力,一方面来源于政府管理国家和公共事务的绩效,一方面来源于对公众的尊重、诚信和廉洁行政。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到胡锦涛,党的中央领导集体一贯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为民族、为国家、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在人民有灾有难、有险有乱的时候,党员和干部始终冲在第一线,做人民的主心骨。比如,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面对空前惨烈的灾难,中国党和政府视人民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紧急动员一切力量抗震救灾。许多灾区党员干部在自己丧失亲人的情况下以救别人为先,带领群众抢险救灾。4500多万共产党员自愿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97亿元。2008年底中国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中国政府果断决策,出台应对危机“一揽子计划”,党领导了全国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国有企业带头不解雇员工,使全国人民的生活没有受到大的影响。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强烈地震,党和政府紧急部署抗震救灾,不惜一切代价搜救生命、全力保障灾民生活。正在国外访问的胡锦涛总书记提前回国,和人民一起抗震救灾。获救的藏族群众说,有党、有政府、有各族兄弟,我们一定能度过这最艰难的时候。去年3月,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在24个国家就国家经济和国家前进方向进行民意调查,结果显示,86%的中国人肯定国家前进方向,82%的中国人对国民经济感到满意。
中国正处在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存在着流失和受损的危险。比如,有的地方领导科学发展、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的能力不强,有的地方政策透明度不够;少数公务员不严格依法办事,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都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我们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中共十七大明确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党和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并将坚持不懈地为之努力。
三、社会公信的保障在法治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社会公信需要法治来塑造和强化。法制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才能有效规范政府和社会成员的行为,增强人们相互交往与合作的信任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
中国历史上法治传统相对薄弱。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艰辛探索。1978年,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历史经验基础上,明确了一定要靠法制治理国家的原则。1997年中共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1999年将此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30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现在,以宪法为核心,以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社会在快速变革发展中,能够长期稳定、充满活力,不断进步的法治建设起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中国现在还是一个成长中的法治国家。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亟需提高,法制的执行力亟待增强。我们将坚持从中国社会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外包括新加坡的有益经验,从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自觉守法等方面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以法治清明保障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