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11]这是中共十三大对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做出的完整概括和科学表述,它又通常被简明概括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这条基本路线是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通过深刻总结几十年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与教训,深刻思考、正确判断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之后提出来的。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党从“文化大革命”的严重曲折中深刻认识到,要摆脱中国当时所处的严重困境,要加快改变中国的面貌和改善中国人民的生活,必须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党的工作重点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必须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通过开放,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勇敢地利用外国资金和先进技术,学习外国的先进管理方法。从而奠定了这条基本路线的基础。
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历史决议,把坚持改革开放政策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纳入了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的内容。1982年中共十二大报告提出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为党的基本路线的一些重要方面的提法奠定了基础。1985年8月,邓小平开始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联系在一起,指出:“我们拨乱反正,就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力。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12]1987年6月和7月,邓小平对“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进行了深刻阐述。他说:“从一九七八年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确定了我们的根本政治路线,把四个现代化建设,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在这个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主要是改革和开放政策。”[13]他明确指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发达起来,第一,必须坚持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第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这两个基本点是相互依存的。”[14] 这些都为1987年中共十三大对党的基本路线做出完整概括和科学表述做了充分准备。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包含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依靠力量、根本任务、强国之路、立国之本、建国方针、发展战略和最终目标。这条基本路线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和确立的,是在战胜各种挑战中坚持下来并不断将改革开放的进程向前推进的。
在开辟和推进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人民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意见基本上是一致的。正如邓小平说:“有些人对改革的某些方面、某些方法不赞成,但不是完全不赞成,中国不存在完全反对改革的一派。”[15]“改革不是一派,是全民赞成改革,是全党赞成改革。”[16]因为,通过解放思想和对历史的科学总结,中国人民清醒地认识到中国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所处的历史阶段;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中国为了摆脱落后、赶上时代,就必须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必须摆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闭关自守的封闭状态,通过各项改革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清醒地认识到,中国过去的问题在于没有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不同层次找到相应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因此必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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