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9年建党28周年之际,毛泽东系统论述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些表明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形成体系。有的同志就问了,人民民主专政是不是空穴来风,其他国家不叫人民民主专政。前苏联叫无产阶级专政,东欧也叫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叫人民民主专政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因为人民和民主是我们惯用的政治思维,另外从当时考虑,因为民主资产阶级,有小资产阶级在里面,所以当时叫人民民主专政。后来我们知道转变了,从现在来看叫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从本质内涵来讲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这是内涵本质上是一致的。人民民主专政确立以后,我们需要有国名来表现,现在我们知道是叫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在这之前,对国名的抉择也是煞费苦心的。从1948年1月12日,任弼时第一次提到我们要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同意。但到1948年下半年的时候,我们又更多使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突出民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又不用了,到底用什么名字?1949年政协筹备会期间进行抉择的。当时黄炎培、张志让主张用什么名字呢?中华人民民主国,把“共和”给省掉。因为民主和共和,它的意思是说democratic(民主)和republican(共和)在西方的意思相近,没有必要重复。但是这时候有一个人,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站起来说,他说人民和民主重了,因为人民就是民主,民主就是人民的,所以没有必要把人民和民主重了,就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张奚若的意见提出来后,政协委员一致赞同,名字是这样来的。现在有一个观点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张奚若,是民主党派提出来的,这也不对。刚才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提出是任弼时提出来的,后来我们不怎么用,后来为什么采用民主党派的观点呢?表明了我们当时虚心接纳各阶级、各党派意见的胸怀,但最早提出还是共产党提出来的。这是第一个问题,国体怎么确立的。
第二个问题,政体。我们知道政体叫人民代表大会制。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形成和确立,应该说共产党确立得比较早,只不过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实践。我们跟苏联学的,苏联叫苏埃代表会议,苏埃代表会议就是人民代表会议,我们叫人民代表大会制。我们在七大之前都已经确立了叫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产生政府,这是我们的设想。只不过跟蒋介石合作期间,我们没有实践,我们用的是参议会制,因为这个跟蒋介石是统一的。我们当时在陕甘宁边区,蒋介石在重庆,搞的是参议会,通过三三制的政权,选举产生政府。所以邓小平改革开放后回忆,当时就是一国两制,我们跟蒋介石搞的不同,也有区别。现在提出打倒蒋介石了,肯定要把蒋介石的参议会制,蒋介石的国会制要废除掉,重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提上议事日程。但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当时也面临着一些困难,首先是党内对它还产生一些疑虑,因为人民代表大会要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当时战时背景下还很难付诸实践。另外,民主党派对人民代表大会制是不抱有希望的,因为民主党派号称中国革命史上第三种势力,他的政治主张就是政治上学习美国,经济上学习苏联,调和国共,兼亲苏美,政治上学习美国的,所以有两个困难。我们怎么解决的呢?首先是民主党派,民主党派在47年10月蒋介石宣布取缔,民主党派纷纷转入地下,有的转到香港去活动。蒋介石宣布取缔,民主党派彻底对蒋介石丧失了信心。同时也宣告了第三条道路在中国破产,后来被迫跟着共产党走了。我们1948年4月30日发表五一建国口号,当时民主党派都在香港,发生“五五通电”,拥护共产党的主张,并且说太阳就要出来了,这是马叙伦说的,共产党员、共产党内部,我们通过七大,通过七届二中全会也逐渐形成共识,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党内外形成共识。人民代表大会制,我们知道一个重要的载体就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中央人民政府,这是一个政权合法的途径。如果一个政权不是选举产生的,那是不合法的。我们现在来看,当初我们设计也是这样设计的,先召开政协,因为政协不用选举产生,现在政协也是推荐选举产生政协委员。通过政协来商量人大怎么召开,当时是两步骤的建国,从政协到人大,再产生到中央政府,是这样设计的。当时我们1948年4月30日的建国口号准备邀请180位代表到东北或者西柏坡,后来决定在北平召开一个小政协,商议人大怎么召开,怎样选举中央人民政府,这是两步走的建国路径,也是合法的建国路径。但是后来形势变化了,因为我刚才讲到了,蒋介石当时计划打倒蒋介石,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时间需要很长。但是,现在1948年底的时候,我们感觉不需要那么长了。毛泽东也没有料想到胜利来得如此之快。这样我们建国就摆在议事日程,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就摆上议事日程。如果按照两步走的建国程序来不及了,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们和民主党派、共产党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修改原来的建国程序,一步走,通过政协产生政府。但是这个面临很大的风险,因为政协我们都知道不是选举产生的。政协产生中央人民政府,意味着政权不合法。到现在西方,包括前苏联的一些学者都在讨论这个问题。我们现在看那时非法中的合法,我们做了一些弥补措施。怎么弥补的呢?当然我们是两难中的一种抉择了,一个建国提上议事日程,迫在眉睫,召开人大又不行。在两难中我们采取了一步走建国程序,通过政协产生中央人民政府,我们怎样弥补的呢?首先要扩大政协代表的面。另外增加它的人数,原来180人,现在增加到662位代表,毛泽东说他相当于一个人民代表大会。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办法。我们1949年6月15日政协筹备会召开,9月21日政协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这样一来,我们就决定了当初建国之初的政权是过渡体的政权,一来名义上是政协代替了最高权力机关,人大没有召开,到1954年召开,但政协代行最高权力是名存实亡的。因为通过政协产生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它是最高权力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它产生了其他机关。政务院也不是最高行政机关,因为政务院跟部委的关系不是一种上下级的关系,而是一种协调指导的关系,这些部委、地方、政府都听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所以周恩来还兼任了外交部部长,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政务院当时也不是最高行政机关,最高行政机关、最高权力机关都被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一肩挑了,这是有过渡的体制,到1954年就理顺了,1954年以后,第一届人大召开之后,就理顺了这个关系。这是第二个问题,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怎么来的。在建国之初,建国前夕的一个过渡体制,怎样看待合法与非法的问题,我们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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