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管会与城市最高权力机关的问题,代表了军管制度与民主建政的关系。二者虽然性质不同却紧密联系。建国前后,全国处于军事时期,各地建政工作只能依靠军管进行。军管建立起革命秩序,镇压和肃清了反革命和旧政权残余势力,保卫并建立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条件成熟时,把权力移交给各级人民政府。1949年8月,北平市军管会与人民政府召开第一届各界代表会议,听取和讨论军管会及市政府关于施政方针、政策、计划及工作情况报告。毛泽东参加会议并指出:一俟条件成熟,现在方式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即可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成为全市的最高权力机关,选举市政府。依北平的情况来说,大约几个月后就可以这样做了。《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548页。政务院随即通过批准《关于筹备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报告》,北京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迅速召开,宣布代行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当时,一些地方党委对军事管制与民主建政的关系认识不清。1949年9月,东北局在一封请示中央的电报中,将军管与人民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完全对立。中央复电说,“你们来电所提问题,有些提法不妥。”“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就主要功能由各人民团体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与有无名义上的军管无关。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人民代表会议之间,也不应再划分什么区别。”《中央关于人民代表会议名称和职权等问题给东北局的电报》,《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74~75页。1951年2月,刘少奇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讲话时批评说:“有些人觉得,既要实行军事管制就不应或不能实行民主,或者说,国家处在军事时期,就不能实行民主。他们把人民解放军的军事管制与人民民主政治的实行和发展看做是绝对对立、彼此不相容的东西。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3~61页。军管制度与民主建政的关系是这样,军管会与最高权力机关的关系也是同样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