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国史网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重要新闻 | 影像记录 |  国史教育
中国概况 | 人物长廊 | 大事年表
国史珍闻 | 图说国史 | 国史辨析
专题研究 | 理论指导 | 政治史 | 经济史 | 征文启事 | 学 者
学术争鸣 | 学科建设 | 文化史 | 国防史 | 地方史志 | 学 会
论点荟萃 | 人物研究 | 社会史 | 外交史 | 海外观察 | 境 外
特别推荐 | 文 献 | 统计资料
口述史料 | 图 书 | 政府白皮书
档案指南 | 期 刊 |  领导人著作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研究机构 >> 国史年会 >> 历届年会论文 >> 第九届国史学术年会论文集
20世纪50年代中国金融制度变迁的历史考察
发布时间: 2011-10-19    作者:吴景平    来源: 2010-10-19
  字体:(     ) 关闭窗口

  1951年底“三反”“五反”运动开始后,私营行庄的存款与汇兑业务急剧下降,利差缩小,收入锐减,出现了“小的行庄关门,大的行庄合并”的趋势。在此局势下,国家迅速加快了金融业的改造进程。尤其是到1952年7月,根据中财委1952年4月26日发布的《对私人金融业方针的指示》,中国人民银行于1952年下半年开始对全国金融业进行了全面改造。除了中兴、东亚、华侨三家侨资银行允许继续独立经营之外,其余的行庄公司除了淘汰停业之外,全部归并为一家公私合营机构。1952年11月30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成立,全称为“公私合营新华、中国实业、浙江兴业、国华、和成、聚兴诚、浙江第一、金城、盐业、中南、上海银行联合总管理处”,除了保留新华、金城、上海等十一家银行的行名外,其余的行庄公司,包括中国通商、四明、大陆等历史悠久的银行和所有的钱庄,其原来的名称一律废除,从此在中国金融业消失。

  公私合营银行成立初期,商股至少在形式上是存在的,如联合董事会首届董事103人之中,公股董事27人,私股董事有76人;在对原各私营行庄公司进行财产清估、核定股权后,股东可享受年息5厘的固定股息,直至1955年2月为止。在人事安排方面,共有127位资方人士在联合董事会和总管理处及其下属的财务委员会、设计委员会和研究室等部门中任职。但是,无论从法律地位还是市场独立经营地位而言,在中国金融制度中,私营金融业实体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

  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是国家银行的组成部分,其联合总管理处受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接领导。1953年5月,公私合营银行联合董事会和总管理处由上海迁至北京办公。公私合营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汉口等14个城市设立分行,其中11个分行的行长是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副行长兼任;各分行名义上受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的双重领导,除了财务、会计由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管理、损益自理外,业务、人事均归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管理。根据1953年8月制订的章程规定,公私合营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可以经营如下业务:(1)代理中国人民银行储蓄业务;(2)办理私营工商业存、放业务及各种出进口外币贷款、押汇及代收款项;(3)办理华侨汇款;(4)办理银行信托业务;(5)办理经核准之其他有关银行业务。而公私合营银行国外行处可以经营当地法令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金融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版,第38—39页。可见,公私合营银行无论作为整体还是分支机构,主要业务被限定在私营企业存放款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某些代理业务方面,不能单独与公营企业发生业务联系。

  从1953年到1957年的实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里,对整个私营工商业开始并基本完成公私合营,在金融领域则彻底去除合营的名义,实行完全的国营体制。1954年9月起,决定人民银行的私人业务管理机构与合营银行的分行合并办公,“使公私合营银行的业务全部纳入了国家计划”。此后,公私合营银行也不复有独立的业务经营和投资活动。同上书,第41—42页。到1957年7月,随着工商业全行业的合营基本完成之时,公私合营银行的机构、人员、业务财产,全部转移入中国人民银行。合营银行董事会暨上海办事处等机构名义上仍予以保留,但关于发付股息公费及其他股务事宜,规定由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派员以合行名义代为办理。同上书,第53页。至此,可以说中国金融体制已经是清一色的国家所有制,实行高度集中的“大一统”计划体制。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3年时间里,通过废除旧中国业已破产的货币,确立起人民币作为唯一合法且稳定的货币的地位;在没收官僚资本银行、取消在华外商银行特权、整顿和改造私营银行和钱庄的基础上,建立起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的新的金融组织体系,这是近代以来中国金融领域彻底的变革,“对促进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促进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实现国家财经状况的根本好转,制止通货膨胀和稳定物价,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新中国金融五十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70页。金融制度的上述变化,又加速了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我们重新回顾这段历史时,应当对其积极作用和重大意义,予以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应做出客观的全面的评价。

  对于改革开放之前中国金融体制的弊端,今天人们可以看得很清楚。如机构单一、信用过于集中统一、政企不分、对外封闭,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既是以单一指令集中管理金融的行政机构,又是全国金融业务的统一经营实体,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于一体。结果是金融业日益加深的计划性管理,行政命令与计划指令的色彩越来越浓厚,计划手段取代了市场手段配置金融资源。赵学军:《中国金融业发展研究(1949—1957)》,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6页。然而,从这些弊端(还有其他方面的)出发,就简单否定20世纪50年代的金融制度变迁,则是把复杂的历史问题简单化了。应当指出的是,在全国解放进程中、在新中国成立初始之际,无论是废除金圆券、接收原国家资本官僚资本金融机构,还是对私营金融业进行整顿进而实行公私合营,是有其客观必要性,也是符合大多数人民的基本利益和愿望的。倒退到解放前整个金融制度崩溃、市场失序、既无安定感更无发展前途可言的日子,那是政治上业已获得解放了的广大人民群众所不能接受的,也是包括大部分私营金融业主不愿意看到的。建国后新中国政府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里,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实现了和平、安定的社会大环境,国民经济逐渐恢复,市场恢复秩序和稳定,这一切得到了包括私营金融界在内的社会大众的衷心肯定,也是不能否定的。

  但是,在新中国金融制度确立的过程中,对于“旧中国金融业在长期发展和竞争中形成的一套有利于发展商品经济的经营方式、经营管理制度和实践经验,没有被很好地吸收和利用”。《中国金融通史》第6卷,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第28页。而从深层次来分析,无论是在短时间里迅速实行私营金融业的公私合营,还是在而后几年里迫不及待地把公私合营银行的机构人员、业务、财产等彻底归并于中国人民银行,说到底还是对于私营金融业的本质和作用、对于私营金融业投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认识和评价上。尽管1949年的《共同纲领》规定了包括私营金融业在内的私营工商经济的合法存在,但概括起来,当时决策层的根本性看法是:金融业必须国有国营,私营金融业的本质是消极的,金融机构集聚地必然成为投机的渊薮,私营金融业与私营工业的不同,积极作用虽然可以利用,但是很有限。周恩来:在第四十九次政务会议讨论全国金融业联席会议报告时的讲话(1950年9月8日)。这些认识当然有其正确的方面,确实也有认真对待的必要性。新中国成立初期固然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实际状况,使得政府当局面临的困难重重,必须采取果断有时甚至是非常的政策措施。但是,对于经济、金融体制变革,对于相应的发展和建设,都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正是在客观全面认识新中国金融制度演变的历史进程、科学总结了相关经验教训基础之上,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启动,当代中国金融的制度才开始了正视国际化和直面市场的真正意义的改革。

    1. 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业革命实践与社会主义乡村建设
    2. 技术与思想: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业机械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民塑造
    3. 20世纪50年代人民解放军学习苏军的回顾与反思
    4. 20世纪50年代北京城市规划的决策与实践
    5. 20世纪50年代人民军队的干部训练工作
    6. 20世纪50年代人民解放军改革的组织领导初探
    7. 20世纪50年代人民解放军改革动因探析
    8. 20世纪50年代北京城市规划中的苏联因素
    9. “治沟”还是“治坡”
    10. 20世纪50年代上海金融业同业组织衰亡探析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当代中国研究所 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20023317号-2
    地址:北京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旌勇里8号
    邮编:1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