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希望国民党统治集团通过进行民主改革,在中国推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更是完全不切实际。中国的反动统治者由于自身社会基础的极其狭窄,由于自身的残暴和贪婪,极度脱离人民,因而也是十分腐朽和虚弱的。它既不能容忍、更经受不住任何的民主改革。蒋介石在上台之后不久就公然说过:“为领导素无政治经验之民族”,“非藉经过较有效能的统治权之行施不可”;而“统治最有效能者”,正是法西斯式的政治。蔡尚思:《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4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25页。他们根本不可能对人们关于建立民主共和国的要求做出原则性的让步。证之历史事实,确是如此。
抗战胜利以后,由于中国共产党、民主同盟和其他民主力量的共同努力,1946年1月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胜利闭幕。按照政协协议,中央政权将实行议会制、内阁制,这对于当时的独裁政体是一种否定;中央应与地方分权,地方实行自治,省长民选,省得制定省宪,这对于解放区政权的存在也提供了一种保障。这些协议都在不同程度上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实现国内和平、民主和团结。按照这个协议去做,也将会为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创设若干有利的条件。但是,国民党统治集团从来没有准备去履行这些协议。相反,在政协会后不到两个月,蒋介石就在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号召破坏这些协议,并令其党徒“就其荦荦大端,妥筹补救”。不到半年,他就发动了全国内战。不到十个月,他更片面召开伪“国民大会”,将政协协议彻底加以撕毁。这样一来,为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创造若干有利条件的机会也终于丧失了。某些中间党派、中间人士虽然一再声称自己要“以民主的方法争取民主,以合法的手段争取合法地位”,反动统治者还是不断地用暴力对他们施行迫害,直至取缔他们的组织,监视、逮捕以至杀害他们个人。严酷的事实教育了他们,使他们逐步放弃了中间路线的幻想,最终站到了拥护共产党主张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立场上来。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宣告“决不能够在是非曲直之间有中立的态度”,独立的中间路线不符合中国的现实环境,是“行不通”的;必须站在人民的、民主的、革命的立场,为彻底推翻国民党统治集团、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驱逐美帝国主义出中国、实现人民的民主而奋斗。差不多与此同时召开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也宣布“本会当前之革命任务为推翻蒋介石卖国独裁政权,实现中国之独立、自由、民主与和平”。其他民主党派也表示了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立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142页。国民党反动政权陷入了众叛亲离、彻底孤立的境地。
毛泽东指出:“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1页。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关于建立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主张,不仅获得了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坚决支持,而且也获得了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拥护。
人民共和国,成了中国人民共同做出的历史性选择。
三
人民共和国是什么性质的国家?它将实行何种政治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筹建新中国的过程中着力回答的问题。
我们知道,中国人民政权的创建走过了一条独特的道路。它是先在局部的农村区域建立,而后经过长期斗争,逐步扩展,直至推向城市、推向全国的。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人民政权建设的多方面经验。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在抗日时期所写的《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已经对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政体等做出了原则性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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