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经济模式一定是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均衡发展的模式。而经济绩效与社会绩效的均衡发展,实质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有机统一下的发展。金融危机后,世界范围内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调整,也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一内在要求。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运用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把对制度整体结构和多样性特征的分析建立在“科学抽象”的基础上,从而为我们认识市场经济模式的多样性问题提供了钥匙。笔者依据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本质特征,尝试从系统性原则、层次性原则和整体性原则三个方面,构建一个研究市场经济模式多样性的分析框架,以期能够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模式多样性问题的研究提供一种思路。
模式多样性研究的系统性原则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运用唯物史观,把社会经济有机体看做一个系统,将其中的关系抽象为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三个层面。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构成了一个社会的制度结构,而生产力则构成了社会制度的物质基础。这种科学抽象方法,是其他经济学范式所不具备的。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制度不是被简单定义为肤浅的“游戏规则”或者文化现象,而是各种利益关系的载体,这些利益关系包括不同层次的内容。在各种利益关系中,经济利益居于中心地位,所以,经济制度即社会生产关系构成了社会制度结构的“中心制度”,它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关系,因此也成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而为了维护经济利益关系,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方面的各种制度,它们构成了社会制度结构的“外围制度”。外围制度又分为不同层次,比如有处于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交叉的外围制度,如产权制度、政企关系制度等;有处于上层建筑层面的文化、意识形态等制度。不同层面的外围制度对中心制度的保护重要性也不同。
中心制度和外围制度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制度合成体”。生产力决定社会制度基本结构。如果在生产力水平相当、中心制度相同的情况下,那么外围制度的不同,往往形成不同的制度合成体,比如同为资本主义制度,美国、日本、德国等由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市场经济模式有不同的制度性特征。这种分析只是研究市场经济模式多样性的一个方面,它还不能从经济关系本身对市场经济模式的多样性作出解释,因此我们要引入第二个分析原则,即层次性原则。
模式多样性研究的层次性原则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运用唯物史观,不仅把经济有机体作为一个系统,划分为制度基础和制度结构,而且还进一步把对中心制度即社会生产关系的研究划分为不同层次。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版第一版序言中,曾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笔者认为马克思的这种提法是非常科学的,尽管我们理解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时通常将其内容概括为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个方面的关系,但实际上,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生产关系(狭义)和交换关系构成了社会经济关系的两个基本层面,恩格斯称之为“经济曲线的横纵坐标”。我们从制度层面来看,这两种关系反映了不同层次的制度关系:生产关系(狭义)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它构成了中心制度的“内核”,因此,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的“内核制度”。交换关系是生产关系(狭义)的实现形式,它体现的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包括企业制度、金融制度、市场制度、保障制度等,我们可以称之为“保护带制度”。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命题,之所以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就是因为我们在理论上把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这两个不同层面的经济关系区别开来了,这与西方经济学始终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有了这样的方法,我们就可以对市场经济关系中不同层面的制度进行研究,比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内核制度”上有着本质区别的两种制度,前者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后者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与之相适应,在“保护带制度”方面也会存在区别。在“内核制度”相同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经济关系的“保护带制度”不同,也会形成不同的经济模式,比如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日本的法人垄断市场经济模式、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等等。
由此可见,任何一个市场经济有机体都是由复杂的制度结构组成的,这些制度既有“核心制度”、“中心制度”,也有“外围制度”、“保护带制度”等。它们之间互相交错,镶嵌在一起,形成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复杂“制度合成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方法,从系统原则和层次性原则出发,就可以对这个复杂的制度结构进行科学抽象和层层解剖,进而分析制度层次的多样性是如何决定市场经济模式的多样性的。
模式多样性研究的整体性原则
市场经济模式存在多样性,那么不同经济模式究竟孰优孰劣?对此,理论界争论不休,有人竭力推崇美国模式,甚至把它作为市场经济的标准模式;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美国模式存在诸多社会弊端,相反,欧洲模式有其自身的优越性;金融危机后,一些人又开始青睐“中国模式”。目前,对不同市场经济模式优劣的评价,还没有一套成熟的标准。在经济学上通常采用国内生产总值、就业水平、通货膨胀率、国际收支状况、投资规模和质量等来衡量一个经济体的总体绩效。但这些指标无法反映经济增长带来的社会后果。近些年来,一些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们也试图建立新的指标体系,来克服GDP等指标的局限性。
笔者认为,确立评价市场经济模式的标准,在方法论上最终还要回归到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上来。笔者设想评价不同经济模式,可以考虑采用两类指标,一类是与社会制度运行基础相关联的指标,主要反映生产力层面的内容,比如经济增长水平、就业水平、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等,可称之为“经济绩效”;另一类是与社会制度结构相关联的指标,比如收入差距、社会平等、教育、健康、民主参与等等,可称之为“社会绩效”。这种构想遵循的是模式绩效的整体性原则。一种有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经济模式一定是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均衡发展的模式。而经济绩效与社会绩效的均衡发展,实质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有机统一下的发展。金融危机后,世界范围内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调整,也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一内在要求。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