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说明,毛主席说,“尼克松愿意来,我愿意和他谈,谈得成也行,谈不成也行”,这里的“谈”,当然是指斯诺所报道的“周恩来向我谈过解决福摩萨问题和中美建立关系的条件”,首要的是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要从台湾和台湾海峡撤出它的武装部队,这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中美关系,实现中美建交。如果尼克松同意这样做,就是“谈得成”。毛主席估计到尼克松虽一再表示访华的愿望,但难以很快迈出这样大的步子,因此一面向斯诺讲,“台湾关他什么事?台湾是杜鲁门、艾奇逊搞的”,同时又指出“尼克松当过副总统,他那时就跑过台湾。他说台湾有一千多万人”,“他对那个台湾舍不得”。毛主席从战略上考虑,没有以“谈得成”作为尼克松访华的先决条件,而是以“何必那么僵着”,为尼克松留下“谈不成也行”的余地。刚发表了《同周恩来的谈话第一部分》的斯诺,当然看出了毛主席所说与周总理所说的不同之处,当然理解毛主席这番话的极端重要性,当然懂得这是多次公开发出“美国要同中国友好”的尼克松所急于知道的。鉴于毛主席在讲话中一再提到尼克松要求严守秘密,因此,经验丰富的斯诺没有问毛主席可否发表,而是问:“我不认识尼克松,但如果我见到他的话,是否可以说……”毛主席不等他讲完,就打断说:“你只说,是好人啊!是世界上第一个好人。……”虽然毛主席的答话有点海阔天空,实际上是同意了斯诺的愿望,何况在开始时毛主席就对斯诺说,“你就捎个口信”。在看到12月25日《人民日报》头版的版面后,斯诺更加心领神会:毛主席就是要他将上述谈话内容通知尼克松。
这是主观臆测,牵强附会么?非也!请看论据:
《漫长的革命》一书有两篇附录,其中一篇是斯诺写的题为《山南海北》的文章,副题是《1965年1月9日:同毛泽东主席的谈话》(第190至230页)。文中记述了毛主席对中美关系、越南战争等重大问题的看法。斯诺问毛主席:“我从未见过约翰逊总统,但是我想,如果你有什么信息要给他,我也许能够带去交给他。你有什么话要对他讲吗?”“主席停了一下说:不需”(第225页)。虽然如此,斯诺却另有理解。他写道:“1965年我们谈话的那天,《人民日报》登载了一幅毛主席和我的大照片,我只被介绍为《西行漫记》的美国作者。……发表了这次谈话,在政府和党的机关刊物上又刊载了这次会见的报道,这显然加重了这件事的分量,它绝不是什么普通的旧友重逢。在我看来,多半是毛想通过这种方式,把中国对战争与和平的见解尤其是对越南问题的看法通知美国。”(第194至195页)
斯诺在谈到他1970年的中国之行时,说他的夫人“以前从未去过中国”,“过去几次,美国国务院拒不‘批准’她申请去中国旅行的护照”。斯诺接着写道:“我自己在1960年和1965年旅行中国的护照,只是在我的出版人向华盛顿的高级官员施加了压力以后才‘批准’的。后来我的访华报告当然也受到这些高级官员的忽视。但十多年来我未能把我的报告中的一些有用的消息渗透到高层决策部门中去(还有1963年约翰•肯尼迪在他的就职演说中所说的‘同中国开始新关系’的可能性,未等实现就被他忘掉了,而在他的总统任内,反而陷我们于越南战争的丛林之中)。这些情况我已在别的地方谈过了。”(第5至6页)
斯诺并不讳言他曾向美国高级官员提出访华报告,并称上述的“有用的消息”未被美国决策部门采纳。然而,1970年的美国处境不同于1965年或1960年,尼克松的政治胆识也不同于约翰逊或肯尼迪。因此,尼克松说,“毛的这些话,我们在几天后就知道了”。至于斯诺采取什么办法这么快地就使尼克松知道了,这是难以查考也无需查考的事。至于基辛格为什么对尼克松的说法提出异议,也许尼克松没有对他讲,也许另有原因,这都不必深究。
应该指出,如果斯诺及时发表毛主席同他的上述谈话,必然会比他在意大利《时代》周刊发表同周总理的谈话造成更大的轰动效应。但是斯诺并未这样做。这并不是由于某人“在几个月内不容许在他的文章中发表”。实际上,1971年4月18日,意大利《时代》周刊就发表了他写的《我们同毛泽东谈话》,文中披露了毛主席讨厌对他的个人崇拜以及他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原委与经过,而毫未涉及尼克松访华一事。4月30日,美国《生活》杂志发表了他写的《同毛泽东的一次交谈》,文中谈及尼克松访华只是短短两段:“外交部正在研究让左、中、右各派的美国人都来访问中国。是否应当让代表垄断资本家的尼克松这样的右派来呢?应当欢迎他来,因为,毛解释说,目前中美两国之间的各种问题需要跟尼克松商量解决。毛将高兴同他晤谈,他作为一个旅行者也行,作为总统也行。”(第171页)“我(按:指斯诺)代表不了美国;我不是一个垄断资本家。我能够解决台湾问题吗?何必那么僵着?蒋介石还没有死。但是台湾关尼克松什么事?这个问题是杜鲁门和艾奇逊搞出来的。”(第172页)这篇文章已不具有多少新闻价值。《生活》杂志将它排在这一期的第三篇,刊在第46至48页。这一期的封面及头两篇都是应邀访华的美国乒乓球队的图片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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