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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步伐,世界正朝着文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国际文化交往趋于频繁、密切,内容也日趋丰富。在这些跨国界的文化交流中,除了以民间的形式展开外,很大部分在国家政府指导下展开,从而逐渐成为当代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文化外交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对外开放战略服务的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改善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外部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文化外交的含义
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一定的社会根源,根源就在于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所以,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作用于一定的政治和经济。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地阐述了文化和政治经济之间的关系:“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的表现。这是我们对于文化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及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的基本观点。那么,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是首先决定那一定形态的文化的;然后,那一定形态的文化又才给予影响和作用于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1]
外交是一种政治行为,具体到外交层面上说,文化作用于外交也是文化对政治的一种反作用。美国学者洛弗尔在谈到文化对外交的影响时说:“人是在文化氛围中长大的,受到其基本价值观、风俗习惯和信仰的熏陶……在每个民族国家,统治本身和外交政策的制定都是在某种文化背景中发生的。”[2]文化是大而广的概念,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因此,一个国家的民族文化、政治文化对这个国家对外政策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深刻的,尤其是政治文化对外交的作用最为明显。政治文化中包含着一定的核心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直接影响到国家在确立对外战略时对国家利益的定位,为对外决策提供了一套价值评判标准。由此可见,“政治文化因素贯穿于国家对外战略的确立——包括对国际局势、格局和关系的判断,对国家角色、地位与目标的定位,对利益的定向与外交政策制定的全过程。”[3]
由于文化对外交具有强大的作用力,因此,文化和外交的结合就产生了一种新的外交手段或外交方式——文化外交。文化外交同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文化交流无论是从外延还是内涵上,文化外交比文化交流的范围要小。文化交流的主体非常广泛,可以是官方政府,也可以是基金会、学术团体、宗教机构、商业机构等民间组织。而文化外交更加注重突出政府在对外关系中所起的作用。因此,可以说文化外交是一国家政府对外文化关系的总和,是主权国家利用文化手段达到特定政治目的或对外战略意图的一种外交活动,是一个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外交的目的就是促进国家间、人民间相互理解与信任,促进本国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被他国公众和舆论理解、认同、支持和赞赏,构建和提升本国良好的国际形象,从而能够对他国的对外政策施加影响,使它们能够朝着有利于增进本国利益的方向演变,实现本国的总体外交目标。我国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认为,文化外交可以定义为围绕国家对外关系的工作格局与部署,为达到特定目的,以文化表现形式为载体或手段,在特定时期、针对特定对象开展的国家或国际间公关活动。他认为某项活动是否属于“文化外交”的范畴,可以用四条标准衡量,一、是否具有明确的外交目的;二、实施主体是否是官方或受其支持与鼓励;三、是否在特殊的时间针对特殊的对象;四、是否通过文化表现形式开展的公关活动。[4]
文化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综合国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要素,它可以形成一种无形的集体认同力和感召力。在国际关系领域,学者一般把文化概括为“软权力”,以区别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军事等“硬权力”。20世纪90年代,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院长约瑟夫•奈提出了著名的“软权力”理论,他认为软权力是通过吸引别人而不是强制他们来达到你想要达到的目的的能力。在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中,既包括由经济、科技、军事实力等表现出来的“硬权力”,也包括以文化、意识形态吸引力体现出来的“软权力”,它具有相互性、扩散性、共享性、渗透性等特点。历史证明,能在国际上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历来是两种实力兼备的国家。在世界多极化和全球化的格局下,软实力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愈来愈突出。把“软权力”的文化同外交巧妙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文化外交也正被充分而广泛的运用到每一个国家的外交领域。正如有学者所说:“文化成为了一个舞台,各种政治的、意识形态的力量都在这个舞台上较量。文化不但不是一个文雅平静的领地,它甚至可以成为一个战场,各种力量在上面亮相,互相角逐。”[5]但是,这种角逐或战争是不见硝烟的。因为文化是一种浸润性的软力量,所以文化外交是“润物细无声”的,“和平性”或者说“柔性”是文化外交的根本属性。
二、改革开放前文化外交的回顾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绵延数千年而不断。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优秀的文化传统和文化资源。在中国历史上,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进行对外文化交往的历史久远。从西汉时张骞、班超出西域,开辟了陆路的“丝绸之路”,到繁荣于唐宋时期的海上“丝绸之路”,直至郑和七下西洋,从近代的黄遵宪从事中日文化交流到1930年梅兰芳的赴美京剧演出,中国历代正式的对外交流史几乎从未中断过。这些文化交流行为实际上都属于是文化外交的范畴。
新中国成立后,以对外文化交流形式出现的文化外交就已经成为国家整体外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发展与各国之间的文化关系是中国外交的重要内容。以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就十分重视文化交流在外交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周恩来总理曾形象的称文化为外交工作两翼中的一翼。他在讲话中多次指出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性。1954年周恩来总理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谈到中国和平外交政策时说:“我们要求一个和平的环境,一个和平的世界。因此,我们要巩固和发展同苏联及人民民主国家的团结合作关系,……扩大同世界各国的经济和文化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视扩大各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6]1956年4月5日,周恩来总理在第二次驻外使节会议上作报告,谈到外交工作时指出:“我们的外交包含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而且往往是经济、文化打先锋,然后外交跟上来……外交的做法也要变,要打破旧的格调,各驻外使馆应重视贸易和文化工作。”[7]讲话明确了文化和经济、政治一起作为构成中国外交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指出要根据形势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必要性。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特殊的国际环境下,中国的文化外交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面向社会主义国家,目的是要介绍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同时,增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之间的感情,巩固社会主义阵营。其次是发展与广大的亚非拉新兴民族国家的对外文化交流。第三,为了打开新中国困顿的外交局面,让西方世界更多的了解和接受新中国,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文化交流。在中国政府主导下进行的文化交流活动对中法建交和中日邦交正常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中国的文化外交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干扰。但是,在周恩来总理的关心下,文化交流并没有中断。随着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国的合法地位,与中国建交的国家成倍地增长,各种交流团体包括艺术团的互访也逐步地增加。据统计,从1971年到1976年,中国先后接待了近30起外国艺术团和艺术家,派出40起艺术表演艺术团组,近3000人次,访问了50多个国家。[8]其中发生在1972年的“乒乓外交”堪称中国文化外交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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