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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民间外交理论与实践研究
发布时间: 2009-09-14    作者:王玉贵,顾莹惠,朱蓉蓉    来源:《党史研究与教学》2004-05 200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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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将“继续广泛开展民间外交,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增进人民之间的友谊,推动国家关系的发展”[1]。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又一次强调,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民间外交致力于加强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致力于巩固和发展中国同其他国家的互利合作,致力于维护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2]。这表明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对民间外交的重视是一以贯之的。在此,总结半个多世纪中共民间外交的发展历程,并展望其未来的发展走向,对于我们更好地领会江泽民同志的上述重要论断,无疑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于民间外交的几个基本问题

  通常情况下,民间外交又称人民外交、国民外交,但严格说来,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一般而言,民间外交是指那些仅限于民间层次的外交活动,它与政府所进行的官方外交是相对应的[3],具有不受国际交往中礼宾规格的限制,活动方式灵活多样等特点[4]。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的陈毅曾指出:“灵活运用政府外交和民间外交两种形式,特别是广泛开展民间外交,是新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一个创举。”[5]

  民间外交一般又可以具体划分为民间对民间、民间对官方、官方对民间三种基本形式。就民间对民间来说,如抗日战争时期,宋庆龄、陶行知等多次赴国外或在国内与众多国际知名人士进行交往,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向他们宣传中国的抗日斗争,揭露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野蛮行径,呼吁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抗日活动进行帮助。

  就官方对民间来说,建国后中国领导人特别是负责外交工作的周恩来曾以中国政府总理的

  身份多次接见来自未建交国家的客人,甚至包括卸任的外国政府总理和部长等领导人,这些活动都属于民间外交范畴。即便是某些看似官方的外交活动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属于民间外交的范畴。如建国前夕,中国共产党宣布,对待外国的外交人员,只当作普通侨民来对待,不承认其外交代表的身份[6]。又如中美正式建交以前,当时双方的官方交往也属于民间外交。因为美国与当时台湾的国民党政权存在着所谓的“外交关系”。根据中国政府发展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中美之间的交往只能限于民间层次。基于这一考虑,1970年12月,毛泽东在接见美国新闻记者斯诺谈到中美关系时曾说:我愿意同美国总统尼克松本人直接会谈,他“当做旅行者来谈也行,当做美国总统来谈也行。总而言之,都行。”[7]中国领导人欲以普通旅行者的身份来接待美国总统,虽然只是一种构想,但也表明在中美两国一时还无法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情况下,中美之间的任何往来、即使是美国总统来访也只能局限于民间这一层次。

  就民间对官方来说,最典型的莫过于中美正式建交前,作为对美国乒乓球队访华的回访,中国乒乓球队于1972年4月对美国的访问,受到尼克松总统的隆重接待。

  比较而言,人民外交、国民外交的外延要宽泛得多。它既可以指单纯民间意义上的外交活动,在这一层次上,它与民间外交是同义的[8]。如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参政会二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外交工作报告曾指出:“今后应在政府指导之下,加强国民外交之活动,尤其注重随时资助社会各界适当人物赴国外工作,并由政府令驻外使领人员,切实协助。”[9]1938年秋,中共代表吴玉章等曾向国民参政会二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加强国民外交,推动欧美友邦人士,敦促各该国政府,对日寇侵略者实施经济制裁”的提案,要求政府当局重视民间外交工作的开展,“选派农工商学妇女职业民众代表及世界知名的人士若干人分赴欧美与各友邦政党民众团体及国际和平组织国际劳工团体切实联络,实现真正的国民外交”,以“补政府外交的不足”[10]。建国后周恩来在会见日本客人时也曾说过,要通过国民外交的开展,来实现中日邦交的正常化。

  陈毅也说过:“中国的人民外交,是通过政府外交和民间外交两种形式来实现的。这两种形式的密切结合和灵活运用,构成了我们人民外交的体系,成为我们对外工作的最大特色。”[11]

  需要指出的是,资产阶级政治家大多不愿使用带有浓厚阶级和意识形态色彩的“人民”一词,而用“国民”来代替,并把他们所从事的外交活动称为“国民外交”,尽量回避、模糊和掩盖其所代表的统治阶级的利益与政治主张。如1919年2月,熊希龄、蔡元培、梁启超等人以“本国民自卫之微诚,为外交当轴之后盾”[12]为宗旨,发起成立“中国国民外交协会”,积极开展“国民外交”活动[13]。1947年底,李宗仁曾把“从保护侨胞利益着手,使侨胞愿意尽其国民外交的责任”作为他竞选国民政府副总统的纲领[14]。又如,1954年12月,鸠山一郎取代吉田茂成为日本首相后,宣称要把“排除自私的秘密外交,推进超党派的国民外交”作为新内阁的外交方针[15]。败退台湾的国民党集团面对官方“外交”的日益局促,曾提出要充分发挥民间外交所具有的灵活性和应变性,大力开展“国民外交”,并成为中日、中美邦交正常化后台湾当局所鼓吹的“多方位总体外交”的先导[16]。这里所说的国民外交,简单地说,即“外交公开是也”。因为“人民既为国家的主人翁,一切立法行政,当以民意为去纳,外交亦然。全国人民固然不能人人去折冲外交,但外交当局却不可不以人民之公意为外交进行之立足点。”[17]与本文所研究的属于民间外交范畴的“国民外交”具有不同的含义。需要指出的是,中共领导人在一些特定场合也曾使用过“国民外交”的提法,大体等同于“民间外交”的含义,而与资产阶级所使用的“国民外交”有着本质的区别。

  本文仅对属于民间层次上的人民外交、国民外交即狭义上的民间外交作些初步探讨。但需要指出的是,在当代中国,纯粹意义上的民间外交几乎是不存在的,而总是与政府外交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正如时任中央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主任的王稼祥所指出的那样:民间国际活动是我国对外关系总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围绕并服从和服务于政府的正式外交工作的,带有高度的“思想性”,是一项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工作。”[18]一些研究者也指出:在中国,官方和民间外交机构只不过是一个屋里两个相通的房间,你进我出是很方便的[19]。民间外交总要在一定的可能的范围内贯彻党和国家的对外政策要求,传递官方的外交信息[20]。有的更明确指出:“民间外交是指民间往来中有官方背景和支持、自觉的、有意识的代表国家的利益,实现国家政策的民间友好活动。实际上,民间外交是‘半官半民’的外事活动。”[21]在这一意义上,也有学者指出:从广义上说,民间外交泛指各国人民之间的一切友好往来活动。它不代表政府,但常常有一定的官方背景,而且常常带有比较明确的外交目的[22]。

  扩大交往,冲破封锁:民主革命时期中共的民间外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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