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开展对外援助已有60年了。截至2009年底,我国共向164个国家和区域组织提供了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优惠贷款,减免了50个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380笔对华政府债务,援建成套项目2100多个,培训各类人才12万余名。60年的对外援助,促进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民族独立和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了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友谊和互利合作,树立了我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成为“南南合作”的典范。新形势下,随着我国对外援助投入日益增加,国际影响显著扩大,如何通过援助进一步促进受援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援助的有效性,推进对外援助与对外投资、贸易等经贸合作的有机结合,是我们必须认真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推进对外援助与对外经贸有机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1. 吸取西方对外援助深刻教训的需要。二战后,西方对外发展援助投入不菲,但效果欠佳。除受援国自身因素和西方援助附加各种政治条件外,其重要原因是西方未能实现援助、贸易、投资的协同推进、有机结合。例如,西方在提供援助的同时,又对受援国推行实质上的贸易保护主义,仅对国内的农业补贴(每年总额大约3000亿美元)就远超过其官方发展援助(年度总额大约1200亿美元)。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发展的“引擎”不是援助,而是贸易和投资,援助只是促进受援国发展的“催化剂”、“助推器”。在2008年第四届东京非洲发展国际会议上,时任南非总统姆贝基就公开指出:“我们确信,非洲良好发展的关键在于贸易,而非援助。为了不坐等援助,必须改善非洲的贸易条件。”这种声音值得倾听。
2. 适应受援国迫切希望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和国际地位明显提高,一些发展中国家希望得到我国更多帮助,分享我国发展机遇。而我国对外援助要进一步促进受援国的发展,就必须吸取西方的教训,以“大援助”的思维,进一步发挥对外援助铺路搭桥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我国企业对受援国投资,帮助受援国发展民族工业,创造就业岗位,改善人民福祉。中石油苏丹石油项目即是这方面的典型范例。该项目是通过我国援外优惠贷款带动商业投资而发展起来的,取得了很大成功。经过10多年合作,苏丹已从一个原油进口国成为一个出口国,构建了现代化的石油工业体系,结束了石油产品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成为非洲少数几个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国家之一。该项目不仅推动了两国关系的全方位发展,而且促进了我国相关企业和产业的发展,为我国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开辟了新路。
3. 促进我国援助项目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我国对外援助基本是“不直接给钱”,而是利用援款,由我国企业主要采用国产设备和材料在受援国实施一些当地需要的项目。随着我国援助项目的明显增多,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既是促进受援国持久受益的需要,也是巩固和提高我国对外援助形象的要求,而通过援助带动贸易、投资等形式的互利合作,是建立援助项目长效机制的有效方式。例如,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为多哥共和国援建的阿尼耶糖联厂,1987年由我国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经过20多年的努力,该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被誉为“甜蜜的事业”,糖联厂所在地已由过去的一个小村落发展为一个拥有几万常住人口的城镇,最近又被提升为阿尼耶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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