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际援助发展趋势
为了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巴黎宣言》,各援助国和受援国都积极将与多边援助机构的合作纳入本国的发展战略中,国际援助的结构、方式都将发生变化。
(一)援助资金总额会有所上升
若要实现MDGs,首先必须有充足有效的援助量。依据这一点,在2002年墨西哥蒙特雷发展筹资问题的国际会议上,发达国家重申了它们要将发展援助提高到国民收入0.7%的比例。2005年大量的宣言和报告要求大幅增加援助额。比如欧盟则在2005年5月通过了一个时间表,其成员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ODA的数量增加到国民收入0.7%的比例。开发援助委员会(DAC)预计在未来五年ODA将达到1300亿美元(见图1)。援助比例最大的增加发生在非洲,到2010年,仅对非洲的援助水平就将达到约500亿美元。
(二)国际援助结构将逐渐走向协调和联合
尽管《巴黎宣言》给出了一个未来发展的框架,但是它仅仅只是一种可能的发展方向,或者是主要的方向。未来国际援助应该如何发展还取决于国际援助各参与国之间的不断博弈以及主要援助组织的影响。但是能够确定的是无论采取何种策略,都必须建立各国之间的相互责任机制以及相互信任的关系,开展积极的协调与合作,从而使得国际援助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效用。ODI的一份报告综合了《巴黎宣言》及其他讨论会的观点,提出了国际援助结构改革的五种选择:A:保持原状;B:依赖巴黎宣言提出的协调和联合;C:有特色的协调和联合;D:多边主义;E:向受援国授权。
对于上述的各种方案,一个总的目标都是增强受援国政府接受、利用国际援助的能力,使国际援助更好地促进受援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在具体的执行和操作上,在权衡各个方案的优缺点并对各利益集团所带来的影响上,以及这些方案的可行性上仍然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目前全球援助机构总体上缺少专业化,职能重叠,效率不高,按照基本经济理论,为增加经济效率和最大产出,每个机构应将注意力集中在成本或资本等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然后各个机构相互合作,才能使效率最大化。因此,ODI的研究认为,为快速稳定执行《巴黎宣言》,未来的国际援助结构应该促进国际援助机构的协调合作;增加合作项目,加强政府联系;形成国家水平上的独立监控小组。现在ODA已经开始与《巴黎宣言》在援助效果方面相结合,近来又转移到与联合国的改革相结合,各主要多边机构之间都在寻求合作机制,包括联合国内部各机构之间也在实践协调合作。
(三)多边援助机构作用将有所提高
虽然目前多边援助机构只提供了30%的ODA,但是其重要作用正日渐凸现出来。首先,多边援助能够包容援助国之间的竞争并缓解相互间的摩擦,从而可以提供一个集体行动的平台。其次,多边援助组织能够促使受援国制定一些短期内不受欢迎但确实能够取得积极成效的相关政策(如宏观经济政策的改革)。再次,相对来说,多边援助机构通常具有更为完善的部门以及管理运作条例,具有更强的研究、建议和发展创新能力。最后,多边援助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受援国的实际需求,给予其发表意见的空间。而相对来说,双边机构专业性较强,在已经形成特殊能力的特定领域拥有比较优势;一些国家和地区依靠与特定国家的历史渊源能更快地获得当地的信任与合作,其提供的援助也更加具有针对性;而且在管理方面其能够对不断变化发展的局势作出更加迅速的反应,相比于多边援助机构也更具有弹性。但双边机构的援助往往依赖于与特殊国家的历史联系,局限于小范围国家内。在未来全球化的背景下,显然多边援助机构的适应性更强。
(四)受援国在国际援助体系中的作用将得到加强
国际援助体系长期失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少受援国的参与。长久以来,国际援助体系的改革一直为发达国家所主导,几乎听不到受援国的声音。MDGs的签署,一方面在理论上意味着全球出现了这样一个共识:贫困国家的需要应该成为国际发展援助的动力。另一方面,MDGs的8项目标如果要顺利达成必须得协调援助国与受援国之间的援助关系,而这种关系应建立在名副其实的伙伴关系和相互的尊重与责任的基础之上。
对于国际援助体系的改革,《巴黎宣言》给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同盟与协调。在受援国拥有发展议程所有权的基础上(主权),捐助者们共同遵循政府的计划与优先权(同盟)并依照流程操作(协调)。这为未来改革的道路提供了一个方向:执行《巴黎宣言》、加强受援国在国际援助体系中的作用。这就要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之间能够建立信任、诚信合作。建立信任的关键因素是代表不同政治利益的政府的参与,在受援国拥有发展主权的基础上,援助者们应对受援国作出长期承诺,并且尝试着建立一种相互信任的机制来确保可预见的援助流量。
(五)公民社会组织(CSOs)在国际援助中的作用可能受到影响
公民社会组织是民间社会中广泛存在的工会、非政府组织、宗教团体、基金会和社区型组织。长久以来,国际援助体系的改革一直为发达国家所主导,几乎听不到受援国的声音,特别是受援国CSOs的声音。当前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发展中国家的CSOs必须参与到国际援助体系的改革进程之中,进而建立对话并最终取得信任。只有这样,发达国家才能洞察到那些现行的讨论所缺少的但又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原有的援助体系才能够有显著的改善。
但是,《巴黎宣言》表现出了一种在发展合作上的中央集权化趋势:将援助资金集中于一个中央权威机构统一管理。有效援助主要处理援助国政府与大型多边机构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并不直接地与CSOs发生联系,这可能会导致发展资金援助的集中化,并削弱CSOs平衡政府力量的作用。援助国可能会看到它们的资金重新流向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CSOs 由于依赖于政府的资金支持,将不得不服从于它们所在国的政府,这将模糊“非政府性”和“机构”二者之间的界限,使国际援助体系的改革受到影响。
总之,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化问题、环境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都要求国际援助朝更有效的方向发展。《千年发展目标》和《巴黎宣言》从不同的角度制定了具体的指标,虽然一些目标事实上是难于实现的,但是如果全世界各国政府共同合作努力,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相信一定能推动全球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