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访人简介:
骆明,新加坡著名教育工作者、作家、文艺组织者、社会活动家和商人。1935年9月19日出生于中国厦门禾山。1937年9月随父母移居新加坡。曾任新加坡中正中学教务主任,公教中学教务主任、校长,新加坡华文中学教师会秘书长、副会长。现为新加坡文艺协会会长,《新加坡文艺》、《新加坡文艺报》总编辑、亚细安华文文艺营秘书处主任,世界华文文学联会副会长,厦门大学东南亚华文文学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等。
问:东南亚华文作家有一个独特的现象,即其中相当一部分同时又是商人,亦商亦文。您在2005年曹安娜的《骆明访谈》中回答这一现象时说“写作是他们的责任”。比如据说印尼的黄东平就是“发愿为华侨(华人)写作”。那么,这种使命感和责任感的产生是否有什么具体的背景?
答:有的。首先,东南亚华人相当一部分是商人,而这又与他们居住国的政治环境有关。比如,菲律宾华人大多从事商业,又以零售商和批发商为主。这种情况早在17世纪初西班牙殖民统治时期就开始了。有人研究考证其原因,认为,西班牙殖民权贵的生活需求扩大了菲律宾的中国货市场。因为西班牙离菲遥远,日用品必须就近获取,而当时只有华人能提供和满足他们。当时属于明朝时期的中国,综合国力当居世界前列,特别是东南沿海一带,资本主义萌芽,海外商贸交流活跃频繁,华人较之原住居民,文化、手工业、商业水平等,都高出一筹;因此他们历史地就成为当时菲律宾为数众多的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打下了在菲华人最早的商业基础。
泰国,华人经商者很多的原因有,曼谷王朝统治时期,泰国社会主要分三个阶层,一是皇亲皇族,二是达官贵人,这两种人属于俸禄丰厚的特权阶层,不必从商。三是平民主要是农民,他们为各种繁重的劳役、苛税所束缚,没有时间和精力从商。还有一个游离于这个社会体系之外的僧侣阶层,他们受国家和民众供养,享有特权,也不必从商。而历史上,相对而言,中泰两国关系一直比较友好,移民泰国的华人不被歧视,安居乐业,华人不用服兵役或劳役,有条件经商,因此,不仅泰国华人多,而且经商者也多。
印尼早在荷兰殖民统治的350多年历史中,殖民统治者为了挑拨华侨与印尼族裔的关系,实施“分而治之”的政策。居民分三等级,一等人欧洲人(含欧亚混血儿),二等人华侨和其他亚洲侨民,印尼族裔为三等人。他们给华侨承包酒、鸦片、盐、当铺、赌博等的特权,又让他们充当零售商和中介,让华侨直接与印尼族裔人民进行经济交往,从而产生是华侨剥削他们的错觉。所以印尼华人,多为中小商人,又以零售商为主,占80%,其次为中盘商、贸易商和批发商等。
马来西亚,一方面,马来人主要从事水稻种植等农业,对土地有一种特别的依赖感。另一方面,20世纪初,英国殖民统治者制定所谓保护马来人利益的土地保护政策“保留地制度”,严禁非马来人从事水稻种植等农业。殖民统治者对马来人的教育目标也是培养勤劳本分的农民,马来人普遍缺少高等教育的机会。如此,马来人的发展被局限在农业领域。华侨则被禁止拥有土地和从事农业,同时其他一些重要职业也不被允许涉及,如政府部门的高级职位、军队、警察等。因此华人只能从事商业、采矿业、种植业、建筑业、专业人员等。二战后,华人逐渐转入现代工商业领域。
其次,先辈中移民海外的华侨华人,多是迫于生存。能够为了生存而远涉重洋,一定是具有顽强精神和毅力的积极人。再加上中华民族本身固有的刻苦耐劳、勤俭智慧,东南亚华侨华人相当多一部分人显示出致富才能,跻身于小康和中产的行列,且充满活力;因而引起当地政府的不安和担忧,历史上或多或少、或轻或重地有过排斥或限制华人的政策和现象。浪迹他乡、寄人篱下的华侨华人身心都缺少安全感。这种艰辛和郁闷,促使他们把写作当作一种记录华侨甘苦历史的使命。黄东平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他写了著名的长篇小说《侨歌》三部曲(《七洲洋外》、《赤道线上》、《烈日底下》)。他确实说过“发愿为华侨(华人)写作”,并且还说“为了苦难无告的华侨!为了非吐不快的我自己”,“不但这一生,我要写完它!若是有‘来生’的话,再写它另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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