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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研究
发布时间: 2019-08-20    作者:张吉舜    来源:国史网 201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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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近代中国战乱频仍,社会动荡,中国人民深知和平的可贵。新中国成立后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20世纪50年代积极参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学术界对新中国参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研究成果较少,且侧重于某些具体事件的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如刘宁元:《20世纪50年代北京妇女界的和平运动》(《北京党史》2006年第2期);陈文胜:《1950年的北京市和平签名运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6期);程凯:《和平意愿与中共的政治动员:1950年的“和平签名运动”》(《文化纵横》2013年第4期);等等。],缺乏对历史全过程的考察。本文通过相关文献、报刊资料等,梳理新中国参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发展过程和主要活动,探讨新中国参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历史意义,希望能进一步深化对新中国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历史研究。

  新中国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世界人民都更加珍视世界的和平稳定,但是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推行杜鲁门主义及马歇尔计划,策动缔结《北大西洋公约》等军事联盟条约,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对帝国主义阴谋破坏和平的行径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

  1949年2月,世界文化工作者保卫和平大会国际联络委员会、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及一些文化界和政治界的重要人士要求召开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又称“世界拥护和平大会”),邀请世界各国的民主团体和爱好和平的人士参加。中国共产党获知这一消息后高度重视,随即组织民主人士和社会贤达推选代表,代表中国参加。3月24日,来自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国学术工作者协会、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等单位的40位代表组成了世界拥护和平大会中国代表团,郭沫若为团长,刘宁一、马寅初为副团长,钱俊瑞为秘书长。[1]27日,周恩来在北京饭店会见代表团全体成员时说:“此行参加的是一个反对战争、争取和平的大会。因此,在会议期间要以我们的斗争经验告诉各国人民,帝国主义制造的战争危险是可以克服的;在中国,只有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根除它的战争政策,才能真正实现彻底和平。这样,将是中国人民对世界和平的一大贡献”。[2]4月20~25日,第一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在法国首都巴黎和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同时举行,来自72个国家、10个国际团体的2005名代表参加了这次大会。[3]中国代表团的参会壮大了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声势,增强了和平阵营的力量。在大会上,中国代表团向全世界表达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争取民主和平的愿望,并表示中国人民愿意联合全世界一切民主和平力量,为反对战争挑拨者、克服新的战争危险而斗争。[3]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自由的国家和人民,首先是联合苏联、各人民民主国家和各被压迫民族,站在国际和平民主阵营方面,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以保障世界的持久和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政策的原则,为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4]这表明了中国人民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与保卫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战争的决心。10月2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天,也是世界保卫和平大会确定的第一个“国际和平斗争日”,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的一千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5]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指出:“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的召集,表示中国人民决心组织起来,为保卫世界和平而奋斗”。[6]大会成立了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和大委员会),选举郭沫若为主席,刘宁一、蔡畅、廖承志、沈雁冰、马寅初为副主席;[7]通过了《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宣言》,“向全世界庄严地宣告中国人民坚决反对侵略战争,拥护世界和平”。[8]与此同时,全国各地还举行了拥护世界和平的群众大会和游行。1950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在上海、南京、天津、广州、汉口、重庆、西安、沈阳、昆明、迪化(今乌鲁木齐——笔者注)、大连等城市,由各该地人民团体推选代表,成立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工作委员会分会……以进行宣传事宜”。[9]

  1950年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莫斯科签订,两国宣布:“愿以忠诚的合作精神,参加所有以确保世界和平与安全为目的之国际活动,并为此目的之迅速实现充分贡献其力量”。[4](p.119)11月16日,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在波兰首都华沙召开,大会为保证各国能够经常会晤并采取和平行动,决定成立世界和平理事会。[10]中国成为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国之一,郭沫若、宋庆龄、马寅初、刘宁一、萧三、李德全、章伯钧、蔡廷锴、廖承志、吴宗耀等当选为世界和平理事会首届理事,郭沫若还当选为世界和平理事会副主席。[10](pp.124,131~132)1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听取出席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郭沫若的报告后认为:“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所通过的表现于《告全世界人民的宣言》和《致联合国书》这两个历史文件中的保卫世界和平纲领是完全符合中国人民和全世界人民的意志的,决定予以完全的支持,并号召全国人民继续努力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团结国际友人,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正义运动,为彻底实现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的十项建议而奋斗”。[11]

  新中国成立后就加入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并成立了中国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组织,决定走和平发展道路,愿意同世界各国一道,共谋和平、共护和平、共享和平,这是中国根据自身国情、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做出的战略抉择,符合中国的根本利益,也符合世界各国的利益。

  三次和平签名运动

  1950年、1951年和1955年,中国人民积极响应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常委会及世界和平理事会关于保卫世界和平签名的号召,先后开展了三次声势浩大的和平签名运动。正如《人民日报》社论指出的:“有亿万人民签名的和平宣言,这并不只是一纸名单,而是世界人民决心保卫和平的誓约,是世界人民的公民表决。它将构成比原子弹大得不可比拟的力量。”[12]和平签名是世界各国人民拥护和平、反对战争决心的表现,有力地阻止了新的大规模侵略战争的爆发和原子弹的使用。

  (一)第一次和平签名运动

  1950年3月19日,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常委会斯德哥尔摩会议通过了《斯德哥尔摩宣言》,“要求无条件禁止原子武器……建立严格的国际管制,来保证这个决议的执行”,并“号召全世界一切善良的人们在这个宣言上签名”。[10](p.21)4月28日,中国和大委员会响应斯德哥尔摩会议的号召发出通告:“世界拥护和平大会常设委员会号召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签名在要求禁止原子战争呼吁书上。我们希望全国人民热烈地响应这个号召,在纪念今年五一劳动节的时候,展开最广泛的要求禁止原子战争的签名运动”。[13]由此,开启了中国第一次和平签名运动。截至11月9日,中国签名的人数有“二亿二千三百五十三万一千八百九十八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百分之四十七”。[14]和平签名运动的发展可分为以城市为主和向乡村扩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初至8月中旬):和平签名运动以城市为主。中国和大委员会发出开展签名运动的通知后,全国各大城市的中国和大委员会分会与当地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及政府机关、部队等在群众中进行了广泛宣传,为开展签名运动做了准备工作。5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支持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指示》,认为“应当支持这一运动,利用这个方法来广泛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和团结国际友人的宣传”,同时指出:“签名运动是有用的,表示全世界的和平势力大,造成侵略分子孤立,长自己志气,灭敌人威风”。[15]中国和大委员会还组织了由萧三率领的保卫世界和平宣传团,“先后在南京、上海、杭州、广州、长沙、武汉、郑州、西安等八个城市传达了世界和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号召”。[16]6月23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通过了《号召全国人民展开世界和平签名运动的办法》,提出7月1~7日为和平宣言签名运动周,号召“全国各机关,各部队,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各民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以及海外侨胞,在这一周中可任选一日进行广泛的签名运动”。[17]这一阶段,和平签名运动主要在有组织的群众和大城市中进行,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中旬,全国在和平宣言上签名的人数达5000多万人。[18]

  第二阶段(8月中旬至11月中旬):和平签名运动向乡村扩展。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采取行动进行武装干涉,并派第七舰队入侵台湾海峡,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台湾。8月13日,中国和大委员会通知各人民团体,号召扩大和平签名运动,争取两亿人参加签名,[18]并将和平签名运动与反对美国侵略斗争密切结合,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大力推进和平签名运动。8月底,美军飞机不断侵入中国领空,对东北边境城镇乡村进行侦察、扫射和轰炸,更加激起中国人民对美国侵略者的愤慨。在爱国情绪的推动下,签名人数迅速上升,许多县城和村庄都设立了签名站,和平签名运动在农村普遍开展。10月26日,“‘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及‘中国人民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委员会’合并改组为‘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19]将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的斗争与反对美国侵略的斗争紧密地联系起来。11月,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在波兰华沙召开,第一次和平签名运动基本结束。

  (二)第二次和平签名运动

  1951年2月21~26日,世界和平理事会在民主德国首都柏林举行会议,“要求五大国——美国、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英国和法国——缔结和平公约”。会议通过了《关于缔结和平公约的宣言》,“号召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支持这个缔结和平公约的要求”,“并号召所有善良的人们和所有致力于和平的团体在这个宣言上签名”。[10](p.41)3月2日,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发表声明,表示坚决拥护世界和平理事会通过的宣言,认为这是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行动纲领,号召中国人民全力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20]

  3月14日,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发布了《为响应世界和平理事会决议并在全国普及深入抗美援朝运动的通告》,建议全国城乡人民普遍召集小型会议,控诉日美侵略的罪行以及日美走狗蒋匪特务迫害人民的罪行,举行拥护缔结和平公约的签名。[21]基于第一次和平签名运动的成功经验,这次和平签名运动从4月中旬开始,大部分地区于4月底基本结束,还有一部分地区持续到7月中旬。截至7月18日,中国签名拥护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人数达“三亿四千三百八十万八千五百四十一人,占全国总人口百分之七十二点四”,[22]比第一次参加和平签名运动的人数大幅度增加,表明中国人民的政治觉悟和保卫祖国安全、保卫世界和平的积极性大为提高。

  在中国人民和平签名运动取得巨大成绩的基础上,11月1日,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支持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要求的决议》,对世界和平理事会关于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主张表示坚决支持,认为:“五大国和平公约应该确认世界各国间的一切争端,包括朝鲜问题、日本问题、德国问题、殖民地和附属国的独立问题,都应该用和平谈判的方式来求得解决。五大国和平公约应该确定原子武器的禁用和全世界军备的普遍缩减”。[23]11月6日,世界和平理事会复电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你们的会议同意这个宣言并且表达了贵国3.44亿余在世界和平理事会的宣言上签名的人民的意志,世界和平理事会认为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件”。[24]

  (三)第三次和平签名运动

  1955年1月19日,世界和平理事会常委会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扩大会议,针对国际局势再度趋于紧张及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理事会巴黎会议公然决定在战略、战术上使用原子武器,号召全世界人民再次签名反对使用原子武器。[25]2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国开展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的指示》,决定从2月14日至4月15日,在全国进行两个月的签名运动,并提出“在宣传反对使用原子武器时……要做到使人民既反对使用原子武器,又不怕原子武器”。[26]2月12日,第二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和中国和大常务委员联席会议听取了郭沫若《加强和平力量,粉碎原子战争威胁》的报告,并通过了《关于发动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的决议》,表示热烈响应世界和平理事会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的号召。会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委员会,推选郭沫若为委员会主席,彭真、陈叔通、甘泗淇为副主席,廖承志、刘宁一等为正、副秘书长,从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签订五周年纪念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签名运动。[27]和平签名运动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踊跃地参加了签名。4月10日,中国人民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委员会发布公报指出,中国人民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签名人数达到4亿多人。[28]这次签名运动显示了中国人民的伟大力量,再一次表现了中国人民保卫和平反对战争的意志和决心。

  举办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

  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开展同纷纭复杂的国际局势密切相关。1951年9月,在美国的操纵下,美、英、法等国与日本缔结了片面的对日和约。次年,《日美行政协定》签订,使美国长期在日本驻军,对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1951年下半年,朝鲜战争进入“边谈边打”阶段,美国一再提出无理要求,拖延阻挠谈判的进行,企图从谈判桌上得到在战场上得不到的利益。与此同时,印度支那和马来亚人民的反殖民斗争风起云涌。期盼和平、反对战争是亚太地区人民共同的心声。

  1951年10月,全印和平理事会[ 即印度共和国的和平理事会组织。]向世界和平理事会建议,由中国承担组织召开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的任务。[29]11月,世界和平理事会维也纳会议通过了《关于单独对日和约的决议》,再次提出举行保卫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的会议,认为“这个会议的目的,是要使日本问题得以和平解决,从而消除对于世界和平的严重威胁”。[10](p.68)1952年2月23日,周恩来就全印和平理事会建议在北京召开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一事致电宋庆龄:“我国拟接受这个建议,并请宋作为这次会议的中国五位发起委员的领衔人”。[30]3月21日,宋庆龄、郭沫若、彭真、陈叔通、李四光、马寅初、张奚若、刘宁一、蔡畅、茅盾、廖承志“联名发电邀请亚洲及太平洋沿岸各国爱好和平与正义的人士,共同发起‘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29](p.1)在他们起草的《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发起书》中写道:“和平绝不能等待,和平需要爱好和平的人民团结起来争取。亚洲及太平洋区域的人民动员起来,争取和平,亚洲及太平洋区域的和平即能得到保证”。[29](p.3)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的任务是:“紧密地团结起来反对美国重新武装日本,以保卫亚洲及太平洋区域的安全;反对任何国家干涉他国内政,以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完整,并保证不同制度的国家的和平共处;坚持主张和平解决现有的冲突,以恢复并发展各国间正常的贸易关系和文化交流”。[29](p.3)电文发出后,迅速得到太平洋沿岸各国广大爱好和平人士的热烈响应,各国分别推选了对和平事业有贡献、有声望及爱好和平的人士参与联名发起会议。为了促进会议的召开,经各国发起人同意,决定首先在北京举行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会议。6月3~6日,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代表刘宁一为筹备会议秘书长。筹备会议全体代表讨论并一致通过了《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会议宣言(草案)》和《关于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的提议》,25个国家及2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共63人在筹备会议宣言上签名。[29](p.27)会后,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各国先后成立了筹备委员会,向本国民众宣传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的重要意义,推选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虽然是一次民间会议,但却是新中国成立后举办的第一次有30多个国家代表参加的大型会议,是中国革命胜利后国际地位日益提高的体现。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在中国首都北京举办,一方面可以向世界传递中国人民的和平意愿,使敌对势力制造的中国“好战”的谣言不攻自破;另一方面是新中国向亚太地区乃至世界展示国家形象的一个契机。因此,会议的筹备工作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从1952年5月下旬至6月5日,周恩来“多次召集外交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和联络部有关人员商讨起草并修改《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宣言(草案)》”。[30](p.240)9月7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宣传工作的指示》,提出“应采取大张旗鼓、争取多数、内外宣传相结合而又以对外宣传为主的方针”,对外宣传的重点是“资本主义国家和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代表和人民,对他们主要宣传会议的情况和新中国的情况”;国内宣传“应充分报道各国人民(包括中国人民)争取和平、拥护会议和积极筹备参加会议的情况”,说明世界和平运动与国家建设的密切关系。[31]16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听取具体负责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工作的彭真关于如何开好会议及会议内部组织分工问题的汇报,刘少奇、彭德怀、邓小平、薄一波、王稼祥、杨尚昆、安子文出席。[32]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北京市市长彭真被任命为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中国代表团党组书记。[33]19日,周恩来在苏联同斯大林进行第三次会谈时,还就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问题交换了意见。[30](p.260)

  为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的召开,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双周座谈会连续开会讨论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如何协助进行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工作,共同努力开好会议的问题。[24](p.77)9月16日,农工民主党发出《为迎接国庆、迎接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的通知》[ 《中国农工民主党历史参考资料》第5辑,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9年编印,第269页。]。20日,中国民主同盟发出《关于纪念人民志愿军出国两周年及对召开亚洲、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的扩大宣传的通知》。[34]这些举措对调动民主人士宣传、认识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起到了积极作用。18日,班禅额尔德尼撰文《庆祝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代表后藏札什伦布寺全体政教官员、僧俗民众”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22日,达赖喇嘛撰文《西藏人民坚决拥护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表示西藏人民将以认真执行《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实际行动来拥护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的召开。[35]

  10月2日,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在北京开幕,10月13日胜利闭幕。参加会议的有37个国家的代表367人,列席代表37人,特邀来宾25人。这37个国家是:“澳大利亚、缅甸、加拿大、锡兰[ 今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塞浦路斯、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以色列、日本、朝鲜、寮国[ 今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黎巴嫩、马来亚、墨西哥、蒙古、新西兰、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拿马、秘鲁、菲律宾、叙利亚、泰国、土耳其、苏联、美国、越南。此外,亚洲区域还有高棉[ 今柬埔寨王国。]和尼泊尔国人民也选出了出席会议的代表”,但因交通阻隔和护照问题未能到会。[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重要文件集》,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秘书处1952年编印,前言第1页。]参会的中国代表团共40人,团长宋庆龄,副团长郭沫若、彭真,成员除会议的11位发起人外,还有李德全、包尔汉、赵朴初、钱三强、老舍、梅兰芳等各界知名人士。宋庆龄致开幕词,郭沫若就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保卫和平运动问题做了报告。大会通过了《告世界人民书》、《致联合国书》、《关于日本问题的决议》、《关于朝鲜问题的决议》、《关于加紧争取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运动的决议》等11项文件,确定了今后在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开展和平运动的方针及任务。[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重要文件集》,前言第2~3页。]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的成功召开,扩大了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运动的基础,加强了亚洲及太平洋沿岸各国人民的团结,为亚太地区的和平运动制定了共同遵守的纲领。10月15日,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宋庆龄为主席,郭沫若、苏联的阿尼西莫夫、日本的松本治一郎等11人为副主席。[ 《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重要文件集》,前言第3~4页。]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还为同年12月在维也纳举行的世界人民和平大会做了准备工作。

  表达中国主张、阐明中国立场、传递中国声音

  20世纪50年代,中国作为世界和平理事会理事国之一,遵循世界和平理事会提出的基本原则,通过世界和平理事会表达中国主张、阐明中国立场、传递中国声音,从而维护国家利益,促进了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发展。

  (一)反对美国侵略朝鲜及实施反人道主义的细菌战

  1950年11月10日,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召开前夕,周恩来致电准备参会的中国代表团团长郭沫若,委托代表团向大会转达如下要求:“(一)制止美国和其他国家侵略朝鲜的战争,要求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侵略军。(二)要求美国立即停止对于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任何干涉。(三)要求宣布麦克阿瑟是战争贩子。(四)坚决反对原子武器的使用。(五)要求世界各国同时裁减军备,建立有效的管制”。根据以上精神,18日,郭沫若在大会发言时提出了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五项纲要。[30](p.95)中国代表团的建议引起了与会者的高度重视,在大会通过的《致联合国书》中提出:“我们坚决主张结束这场战争,自朝鲜撤退外国军队,并在朝鲜人民代表参加之下,和平解决朝鲜两部分地区之间的内战。我们坚决主张这个问题应由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在内的、组织完全的安全理事会来加以解决。我们呼吁制止美国军队对中国台湾的干涉”。[10](p.29)就美军屠杀朝鲜平民的行为,要求“由国际有权威的委员会调查在朝鲜所犯的罪行”,“调查麦克阿瑟将军的责任问题”。[10](p.30)1951年2月1日,联合国大会未经讨论就批准了由美国提出的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侵略者的决议草案,这一颠倒黑白的行为是对《联合国宪章》的破坏。2月19日,周恩来致信毛泽东并刘少奇、胡乔木,拟在郭沫若出席世界和平理事会第一届会议的报告中加入:“‘和平理事会要求联合国大会应即取消诬蔑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侵略者的可耻决定,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朝鲜及远东问题的和平建议’,以代替原来只提出中国建议而未提出取消那个可耻决定”一句话。当日,在得到毛泽东同意后,即电告郭沫若。[30](p.132)2月26日,世界和平理事会柏林会议通过了《关于联合国通过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在朝鲜的“侵略者”的不公正的决定的决议》,认为“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在朝鲜的‘侵略者’的决定是不公正而且非法的”,并要求联合国取消这个决定。[10](pp.48~49)

  1952年初,美国当局违反国际公约,违背人道主义,在朝鲜北方和中国部分地区实施细菌战。2月19日,周恩来致信毛泽东提出应对措施,其中包括“由和大向世界和大建议,发动世界反对美国进行细菌战罪行的运动”。[36]2月25日,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主席郭沫若致电世界和平理事会主席约里奥—居里,控诉美国侵略者在朝鲜进行细菌战的滔天罪行,呼吁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动员起来制止这种屠杀罪行,并维护世界保卫和平大会“禁止使用大规模杀人武器”的庄严决议。[37]4月1日,世界和平理事会奥斯陆会议通过了《为反对细菌战告全世界男女书》,表示在仔细研讨有关在中国和朝鲜进行的细菌战的文件后,“深感焦虑和震惊”,世界和平理事会决定公布“现有的文件,必须使罪行大白于天下”。[10](p.74)根据会议决议并接受中国邀请组成的“调查在朝鲜和中国的细菌战事实国际科学委员会”于6月23日到达北京,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由英国科学家李约瑟主笔完成了《调查在朝鲜和中国的细菌战事实国际科学委员会报告书》,以充分的论据确认了美国对中朝人民实施细菌战的事实。[38]6月24日,周恩来同“即将出席世界和平理事会特别会议的中国代表团成员郭沫若、马寅初、梅汝璈等谈话,就揭露和控诉美国侵略朝鲜并发动细菌战的罪行、主张立即结束朝鲜战争问题交换意见”。[30](p.244)6月28日,周恩来又致电已经赴会的郭沫若,强调指出:我国代表团在这次会议上“应着重提出禁止细菌武器作为裁军主要内容之一”。[30](p.245)7月1~6日,世界和平理事会柏林特别会议召开,会议强烈谴责了美国屠杀朝鲜平民、虐待战俘、使用细菌武器、轰炸中国边境城市等战争罪行,并对中国进行声援。[10](p.78)同年12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世界人民和平大会,根据从朝鲜和中国归来的国际科学委员会调查人员提供的证据,再次谴责了美国实施细菌战的罪行。[10](p.86)这些会议使各国代表了解了细菌战的真相,打破了西方国家的舆论封锁。

  (二)为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斗争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和安全理事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新中国成立后,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理应由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享有,但是由于美国的阻挠,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被台湾蒋介石集团占据。中国为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进行了长期斗争,世界和平理事会对此予以支持,认为要解决重要的国际问题和建立和平,没有中国参加是不可能的。1950年11月22日,第二届世界保卫和平大会在《致联合国书》中呼吁:“如果联合国要不辜负人类仍然寄托在它身上的希望,那末它必须回到从它诞生的一天起人民给它指出的道路上去;它必须保证尽速召开五大国——苏联、美国、法国、英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议,来讨论与和平解决目前的意见分歧,以此作为沿着这条道路前进的第一步”。[10](p.29)1951年11月6日,世界和平理事会维也纳会议在《告联合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书》中提出:“从正义和国际政策的现实的观点看来,必须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10](p.62)1952年12月,世界人民和平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民和平大会宣言》“竭力主张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取得它在联合国中应有的位置”。[10](p.87)1953年11月,世界和平理事会维也纳会议通过的《关于号召各国人民加强为世界和平而斗争的总决议》明确表示:“顽固地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各国际机构中的应有地位,是召开五大国会议的障碍”[10](p.113);会议通过的《关于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文化关系的决议》指出:“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参加,要想解决有世界重要性的问题或保证任何协议的履行是不可能的”[10](p.115)。1955年6月24日,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的世界和平大会通过了《致联合国书》,指出:“联合国必须具有真正的代表性。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应该得到它的合法地位”,[25]6月29日,在《军事集团和安全问题委员会的报告》中再一次明确指出:“几年来,联合国组织受到阻碍而未能尽到它的责任,这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里还没有获得它的合法地位,而这种情况是违反联合国宪章的条款的”。“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中的权利,联合国才可以实现它的宗旨”。[25](p.45)

  1956年苏共二十大后,中苏两党开始出现分歧。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苏关系恶化。1967年1月,苏联操纵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负责人挤走中国书记。[ 1957年,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以“国际和平学会”的名义在奥地利维也纳注册登记,而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的工作人员则以“国际和平学会”成员的名义在奥地利取得合法身份,中国驻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书记(简称中国书记)也享有这一权利。1967年1月,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负责人通过律师一再向奥地利当局表示,拒绝承认中国书记是“国际和平学会”的成员,致使奥地利当局拒绝延长中国书记在奥地利的签证,使他不能履行在世界和平理事会书记处工作的权利。参见《我和委会强烈抗议苏修操纵世界和理会挤走中国书记》,《人民日报》1967年1月6日。]至此,中国与世界和平理事会断绝关系。

  新中国参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历史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积极参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向世界表明了中国人民热爱和平的坚定意志,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其历史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国际局势缓和做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保卫世界和平,既符合世界人民的利益,也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周恩来曾指出:“争取持久和平是我们的努力的方向,这对于我们祖国的建设,对于各国人民的进步和繁荣都是有利的”。[30](p.486)20世纪50年代,面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孤立、封锁、遏制中国的局面,中国始终坚持世界和平大会提出的“绝不能等待和平,必须去争取和平”[10](p.28)的方针,积极参与实际上相当于国际和平统一战线组织的世界和平大会及世界和平理事会的活动,争取和团结世界各国一切拥护和平的人民,谴责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支持和声援民族解放斗争,主张全面禁止和销毁核武器,呼吁国际裁军行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等。在保卫世界和平运动中,中国人民的正义之声得到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民,特别是亚、非、拉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人民的支持。

  (二)增进了中国人民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新中国成立初期,受国际形势的影响,同新中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还不多,但许多国家的人民希望了解中国、同中国人民交往。中国和大委员会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的领导下,同世界各国的和平组织及爱好和平的知名人士建立了联系,以此增进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推动国家间的经济文化交流。1952年10月,中国作为东道主举办了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对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各国人民了解新中国产生了积极作用。此外,在世界和平理事会每年举行的纪念世界文化名人活动中,中国的屈原、杜甫、关汉卿、齐白石被列为世界文化名人,[39]展现了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三)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坚持和平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的国家形象

  20世纪50年代,一些西方国家对新中国采取敌视态度,甚至诬蔑中国在朝鲜战争中是“侵略者”。对此,中国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中国参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成为世界各国了解中国的窗口和展示中国形象的舞台。在历次世界和平大会和世界和平理事会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坚持立场和原则,加强同各国代表团的团结,采取灵活务实的态度,伸张和平正义,受到世界各国代表的尊重。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是新中国成立后筹办大型国际会议及大型外事活动的开端。当参会的世界和平人士到达中国时,看到的是朝气蓬勃的和平建设场景,中国“好战”的谣言不攻自破。正如巴基斯坦代表团团长沙里夫所说:“假若不到中国来,那就很难了解中国人民对待一切民族的那种友爱精神,同时也很难了解中国人民正在如何努力,以求达到人类最高的理想”。[40]

  (四)提高了党和国家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的能力

  保卫和平是亿万中国人民的心声,三次和平签名运动和筹办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是与大规模宣传和组织、动员人民群众结合进行的,为此后党和政府开展群众工作积累了经验。在保卫世界和平运动中,党和政府采取统一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并采用了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使各地的群众组织不断发展,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第一次和平签名运动有力地配合了全国各地试行建立宣传网的工作,培养了宣传干部,并涌现出大批积极分子。通过大规模时事宣传和组织群众参与,使广大群众更加关心国家大事、世界大事,认清帝国主义的本质,纠正了部分人恐美、崇美的心理,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保卫世界和平的信心与决心。

  综上所述,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积极参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了重要贡献。历史证明,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外交辞令,而是思想自信和实践自觉的有机统一。[41]中国“始终高举和平的旗帜,从来没有动摇过”。[4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回顾新中国参与保卫世界和平运动的历史,总结其成功经验,对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参引文献]

  [1]《出席巴黎和平大会 中国代表团已正式组成 郭沫若任团长日内出国》,《人民日报》1949年3月27日。

  [2]《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840页。

  [3]《出席巴黎——布拉格世界拥护和平大会中国代表团报告书》,《人民日报》1949年6月4日。

  [4]《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3、13页。

  [5]《全国各界代表千余人集会首都 保卫世界和平大会揭幕》,《人民日报》1949年10月3日。

  [6]《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上 朱德副主席演说词》,《人民日报》1949年10月4日。

  [7]《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成立 全国委员会正式选出》,《人民日报》1949年10月4日。

  [8]《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宣言》,《人民日报》1949年10月4日。

  [9]《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2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55页。

  [10]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编:《世界和平运动文献(1949~1954)》,世界知识社1955年版,第2页。

  [11]《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支持世界和大建议》,《人民日报》1950年12月27日。

  [12]《为什么要在和平宣言上签名?》,《人民日报》1950年7月3日。

  [13]《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通告 五一展开和平签名运动 响应世界拥护和平大会常委会号召》,《人民日报》1950年4月29日。

  [14]《各地保卫和平签名运动基本结束 全国签名人数达二亿二千余万》,《人民日报》1950年11月14日。

  [1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3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63~64页。

  [16]《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宣传团工作简述》,《人民日报》1950年7月21日。

  [17]《中国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 号召全国人民参加保卫和平签名 定七月一日至七日为和平宣言签名运动周》,《人民日报》1950年6月24日。

  [18]《我国和大通知各人民团体 号召扩大和平签名运动 争取两万万人参加签名》,《人民日报》1950年8月14日。

  [19]《加强反对侵略保卫和平运动 我国和大委员会与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合并组成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人民日报》1950年10月27日。

  [20]《我国保卫和平反美侵略委员会发表声明 拥护和平理事会宣言决议 认为这是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行动纲领 号召我国人民全力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人民日报》1951年3月3日。

  [21]《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 为响应世界和平理事会决议并在全国普及深入抗美援朝运动的通告》,《人民日报》1951年3月16日。

  [22]《拥护缔结和平公约反对武装日本 我国三亿余人签名投票 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发表总结》,《人民日报》1951年7月19日。

  [23]《关于支持五大国缔结和平公约的要求的决议》,《人民日报》1951年11月2日。

  [24]《当代中国的人民政协》,当代中国出版社、香港祖国出版社2009年版,第76页。

  [25]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编:《世界和平运动文献(1954~1956)》,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33页。

  [2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18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26页。

  [2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常务委员联席会议通过决议 发动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的签名运动》,《人民日报》1955年2月13日。

  [28]《中国人民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签名运动委员会公报 全国四亿多人参加签名》,《人民日报》1955年4月11日。

  [29]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编:《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会议》,世界知识出版社1952年版,第28页。

  [30]《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220页。

  [31]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中央档案馆编研部编:《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文献选编(1949~1956)》,学习出版社1996年版,第408~409页。

  [32]《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1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600页。

  [33]《彭真传》第2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745页。

  [34]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文史委员会编:《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1949~1988)》上册,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304页。

  [35]《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分别撰文 坚决拥护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人民日报》1952年9月25日。

  [36]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部:《抗美援朝战争史》第3卷,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2页。

  [37]《郭沫若致电世界和平理事会 控诉侵朝美军进行细菌战 呼吁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制止美国侵略者的这种滔天罪行》,《人民日报》1952年3月5日。

  [38]陈时伟:《朝鲜战争时期围绕细菌战问题的三场国际政治动员——基于中英两国档案的解读》,《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

  [39]《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等五团体举行盛会 纪念四位世界文化名人》,《人民日报》1953年9月28日;《中国纪念世界文化名人委员会成立 六月下旬将举行关汉卿纪念活动》,《人民日报》1958年4月24日;《今年纪念的世界文化名人》,《人民日报》1962年4月12日;《阿尔巴尼亚作家艺术家协会等在地拉那集会纪念世界文化名人齐白石诞生百周年》,《人民日报》1963年10月10日。

  [40]《巴基斯坦代表团团长沙里夫演词》,《人民日报》1952年10月15日。

  [41]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版,第287页。

  [4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48页。

  [作者简介]张吉舜,博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02488。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9年第3期

  [责任编辑:郑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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