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双方就在中国建设长波电台的问题进行了争论。赫鲁晓夫推托说,苏共中心从没有讨论长波电台问题,这完全是苏联军方提出的。苏联的想法是在中国南方建立一个长波电台,以便于指挥苏联在太平洋海域活动的舰队。电台的所有权是中国的,希望中国同意苏联通过提供贷款的方式参加电台的建设,并通过签署协议,答应苏联使用这个电台。同时,中国也可以使用苏联在海参崴、千岛群岛和北海等地的电台。但如果中国不同意上述提议,苏联完全可以取消这个建议。毛泽东指出,苏联国防部长马利诺夫斯基提出苏联出钱,就是要有所有权。中国同意建立长波电台,但费用全部由中国负担,所有权也属于中国,苏联可以使用。赫鲁晓夫再次表示,所有权是中国的,但苏联愿意贷款等方式出钱帮助修建。毛泽东坚持说,中国不需要贷款,假如苏联要出钱,中国就不搞了。关于长波电台的争论就此结束。
在这场争辩中,毛泽东紧紧抓住核心问题,言词激烈,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热情和高超的论辩技巧,使赫鲁晓夫理屈词穷,挫败了赫鲁晓夫妄图干涉中国的企图。通过此次谈话,赫鲁晓夫也已显然感觉到,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问题在中国领导人当中引起了极大反应。长波电台和联合舰队的问题,确实都是经过苏共领导人研究后提出的,通过这种方式在中国沿海为苏联远洋潜艇舰队谋求停靠的基地,实际上对中国的主权造成了严重的侵犯。事情过去很久以后,赫鲁晓夫才承认,苏联的建议“触及了这个曾长时期受到外国征服者统治的国家的敏感问题”,“触及了中国的主权”,也伤害了毛泽东和他的民族感情。[3]
第二次会谈是在8月1日上午在中南海游泳池进行的。毛泽东身着泳衣在泳池旁等候赫鲁晓夫。以此种方式与着装接见赫鲁晓夫,体现了毛泽东大事化小、随便简捷的个人风格。赫鲁晓夫到后,双方便开始会谈,此次会谈主要对国际形势交换意见。对于国际形势的看法,双方分歧不是很大,可以谈出许多共同点,因而气氛比第一次会谈融洽许多,但争论依然存在。赫鲁晓夫说:“对亚洲,对东南亚,应该说你们比我们清楚。我们对欧洲比较清楚。如果分工,我们只能多考虑考[4]虑欧洲的事情,你们可以多考虑考虑亚洲的事情。”毛泽东没有随声附和赫鲁晓夫,而是坚持自己的看法:“这样分工不行,各国有各国的实际情况。有些事你们比我们熟悉一些,但各国的事情主要还是靠本国人民去解决,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实际情况,别的国家不好去干涉。”毛泽东讲这段话仍是坚持尊重别国主权,提醒赫鲁晓夫不要搞划分势力范围的那一套。
2日下午及3日上午,两位领导人在中南海举行了第三次与第四次会谈,两位最高领导人对北大西洋公约组织、马尼拉条约组织和巴格还条约组织交换了看法,就苏联停止核试验和美国在海外的基地问题交换意见,观点基本一致。
第二次会谈结束后,毛泽东曾邀请赫鲁晓夫游泳。赫鲁晓夫换上泳裤后。离水上岸后,两人斜靠在躺椅上,开始了非正式的谈话,谈话的气氛比较轻松。毛泽东对赫鲁晓夫意味深长地说,“中国人是最难同化的。” “过去有多少个国家想打进中国,到我们中国来,结果呢?那么多打进中国来的人,最后还是都站不住。” 赫鲁晓夫听这段话时,一言不发,表情十分复杂。
中国三赢
1958年8月3日,赫鲁晓夫离京返回莫斯科。毛泽东到机场为赫鲁晓夫送行,既没有与之同车,送行时也没有搞仪式,场面十分冷清。赫鲁晓夫原打算,此番北京之行全程保密,但临走前,毛泽东建议赫鲁晓夫公开回国。对此,赫鲁晓夫颇感意外。毛泽东解释说,其秘密前来是为防止敌人利用赫鲁晓夫不在莫斯科时,搞突然袭击,固回国完全可以采取公开的方式,并发表会谈公报[5]。毛泽东的此项建议给外界造成一种假象,即中国随后采取的行动是经中苏双方协商决定的。而美国看到公报,尤其注意到中苏的国防部长都参加了会谈,便猜测中国可能会在沿海岛屿,甚至对台湾采取某种行动。同年8月下旬,第二次台海危机爆发,美国人更确信此番对台行动 “很可能是中苏领导人7月末在北京会晤时达成的一致的行动”。这样,毛泽东就达到坚持赫鲁晓夫必须公开回国所期待的效果。
毛泽东与赫鲁晓夫北京会谈的公报内容,强调中苏对当时重大国际问题取得完全一致的看法,显示了两国亲密无间的团结;严厉谴责了英美在中近东的粗暴侵略行为,坚决主张立即召开大国政府首脑会议讨论中近东局势;坚决要求美英军队立即撤出黎巴嫩和约旦;中苏两国政府坚决支持阿拉伯国家人民的正义斗争,支持亚、非、拉丁美:州的民族解放运动;中苏两国将继续发展两国间的全面合作,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进一步加强同一切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的团结。
同日,彭德怀和马利诺夫斯基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建设、维护和共同使用大功率长波无线电发信台和专用远距离无线电收信中心的协定》,即《八三协定》。这个协定的主要内容是:一、长波电台由中国自己建设,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二、苏联在设计和建筑等技术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装备器材凡中国不能解决的请苏联援助,通过订货解决。苏联根据协定所提供的设计资料、装备器材和派遣的来华专家以及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均由中国通过贸易账户偿付。三、苏联需要使用该电台的问题由双方另行谈判。
赫鲁晓夫回国后,很快致电中方,同意向中国海军提供技术援助并提议派代表团进行商谈。经过谈判,1959年2月在莫斯科,海军司令苏振华和曾任驻华总顾问的阿尔希波夫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苏联政府给予中国海军制造舰艇方面新技术援助的协定》,即《二四协定》[6]。这样苏联向中国提供海军新技术援助的问题也得到了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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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彭德怀年谱》,第680—681页。
[2]《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7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265-266页。
[3]赫鲁晓夫著,马贵凡译:《赫鲁晓夫回忆录》,《中共党史资料》,第209-211页。
[5]外交部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集》第7集1958年,法律出版社,第5页。
[6]杨文鹤等编著:《二十世纪中国海洋要事》,海洋出版社,2003年版,第2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