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反对“禁运、封锁”斗争的策略和措施
面对猖獗一时的“封锁、禁运”,我国在周恩来的直接领导下,制定了对外贸易工作方针和反“禁运、封锁”斗争策略。总的指导思想是,在积极发展对苏联和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合作和贸易关系的同时,要重视对西方国家和亚非国家的贸易,从中寻找突破口,争取从这些国家进口更多的急需物资,打破“禁运、封锁”等限制,并通过广泛开展同这些国家的交往,促进贸易关系的正常化。
(一)及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力求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
1950年12月,美国公布“有关管制战略物资输出”的强迫命令时,据银行统计,自国内开出的所有外汇购买证,包括已装船未到港者与未装船者,约计12000多万美元,其中以美元和英镑计价各半。此外,银行在美尚未到期的汇票有500万美元。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决定设法将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为此,首先对遭受损失可能性最大的6000余万美元外汇作了分析。在这部分美元中,直接自美、日订货者仅占1800余万美元(计由美国直接订购者919万美元,日本903万美元),其中装运在途者700余万美元,未装运者1100万美元。中财委分析了我国可能遭受损失的几种情况:(1)如果美国没收或扣留我已装运之货物,冻结我未装运之货物,那么我将损失1800余万美元;(2)如果美国只没收或扣留我已装货物,我在短期内能退购未装部分,则损失将只及700万美元;(3)如果我能退购未装货物,并将装运在途中之货物设法转运其他口岸或转售出去,损失将减少到最低限度。中财委决定:准备最坏可能的出现,力争实现第三种可能。并于1950年12月12日提出对美国封锁我经济的7条对策:(1)即令各地停开一切向美、日的购买证和许可证;(2)贸易部限期退购一切已开出的美、日两国的购买证,将撤回之外汇,经转存别国后,立即抢购物资运回;(3)装运在途之美货,着手与原代理行接洽,由银行担保,转运远东其他口岸或委托其转售,退回外汇;(4)争取时问尽速抢运从联邦德国及其他欧洲国家所订的货物及从英镑区域所订的货物,否则撤汇或改买其他现货立即装回;(5)在中立国的存款,亦应购货运回;(6)除易货外,一律暂停签发出口许可证,以免出口外汇遭受冻结;(7)今后国际贸易方式一般采取易货办法,凡须现汇购买者,须货到付款或付货,否则宁愿不订,尽量减少对资本主义国家贸易的结算差额。这7条对策的核心是抢运回物资和采取先进后出的易货方式,以避免外汇被冻结。
中共中央于12月15日同意中财委的7项对策。第二天,即12月16日,美国财政部便颁布了“管制外人资产法令”,冻结了我国在美辖区内的公私财产。我国政府针对美国政府的冻结也先后发出命令,管制美国在华财产,冻结其在华存款,并且征用英国在我国境内各地的亚细亚火油厂公司财产和征购其存油。
在争分夺秒的封锁和反封锁斗争中,贸易部主动抓紧时机做工作。自1950年7月以来,因预见到美国可能冻结我国资金,即已大力组织抢购物资,从7月1日到l2月初共订购了价值2亿美元的物资,年底已有半数到货。由于各方通力协作,抢运物资,并且及时地开展了对苏联和东欧的贸易,在美国“禁运、封锁”措施逐月升级的形势下,1950年下半年我国进出口额却显著增加了。
由于资本主义各国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美国内部也有垄断资本与中小企业间的相互冲突,因此我国有可能冲破严厉的管制输入我们所需要的物资。例如汽油,早在1950年3月即被宣布列入“战略物资管制办法”之内,但是我国一年内未间断汽油的进口,12月进口量竟超过全年平均数一成以上,柴油、白铁也是如此(见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