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注意日本教科书的“改善”趋势。日本知识分子在战后受到来自西方的民主主义和来自苏联、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他们反思为什么在战时日本知识分子都支持了战争,并觉得日本知识分子对战争是负有责任的。这些进步的日本知识分子,自称为“悔恨的共同体”,认为应该反省战时日本知识分子支持战争的责任。家永三郎就是日本教育界的一个突出代表。他希望能用一种更准确、更客观的教科书来教育日本学生。20世纪60年代,他编写完成的教科书中采纳了苏联、中国等国家的历史观点,例如对明治维新的批评和对战争罪行的追究,但在审定时,文部省以其中南京大屠杀、731细菌部队、慰安妇、朝鲜问题等条不是事实、或没有充分证据为由不予通过。家永三郎主张上述问题均为事实,并认为审定制违反了日本宪法中关于教育自由、言论自由的规定。为此,从1965年开始,他先后三次起诉日本文部省和政府,由于审判程序复杂,最后一次判决到1997年才告结束,日本最高法院最后判决认定在教科书中写入南京大屠杀等问题符合事实,文部省的审定违宪;而教科书审定制为合法。教科书诉讼案对教科书的“改善”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1997年审定的七种教科书都记述了慰安妇问题,其中六种还记述了南京大屠杀问题,对细菌战的问题也有涉及。
针对日本教科书“改善”出现的良好局面,日本右翼势力发起了强烈反击。除了采取打压策略以外,提倡“自由主义史观”的保守派的知识分子还成立了《新历史教科书》编纂会。日本教科书审定每四年举行一次。到2001年,编纂会编成一本新的教科书,并通过文部省审定,2005年又出了改订版。这就是扶桑社的《新历史教科书》。这种扶桑社版的教科书与前七种有本质区别,它完全退回到战前的立场。日本划分有542个学区,以学区为单位选用教科书。目前,日本基层的普通教师、特别是历史教师受进步力量的影响较大,但在上层文部省和地方教委里保守力量则比较强,在右翼势力的影响下,他们对学校施加压力,遭到学校方面的抵触,所以,在2001年,除东京都直接控制的残疾学校外,各学区公立学校没有一所采用扶桑社版的教科书,扶桑社教科书的采用率仅为0.039%。其后四年来,日本新建了一批初、高中一贯制的学校,虽然数量不多,但其中已有部分学校采用了扶桑社教科书。今年的形势更为复杂,日本进步人士和团体正积极呼吁学校拒绝采用扶桑社教科书改订版,做了各种争取工作,究竟结果如何到8月中旬才能见分晓。据预测,受到日本政治右倾趋向的影响,扶桑社教科书的采用率有可能会提高。
3.战后民间诉讼问题
20世纪70年代,由于日本发动侵略战争而导致的战争受害人开始在日本法庭提起民间诉讼,至今已有77例。其中中国的受害人从1995年提出第一起诉讼至今已有22例,主要是劳工受害、慰安妇受害、细菌战受害、遗弃化学武器伤害等等。目前大部分诉讼尚在日本地方法院审理,其中在地方法院胜诉或部分胜诉(法院支持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有9件,占15.5%;到高等法院审理的只有5件胜诉或部分胜诉,占12.5%;少数已到最高法院审理,但仅有1件胜诉,占5.6%。
这些诉讼之所以基本上都是在90年代以后发生的,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种情况造成的:(1)战后对日本战争责任的研究到90年代出现了一个高潮,像日本发动细菌战、化学战等罪行在战后未被审判的问题被越来越多地披露出来;(2)旧金山和约的种种问题,如“亚洲不在”问题,即中国等真正在二战中遭到日本野蛮侵略的亚洲国家没有参与其中的问题,在冷战结束后才得以体现出来;(3)冷战结束后,国家主权和人权问题在国际社会上更突出了,战争受害人也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权利;(4)90年代,日本国内非政府组织的活跃促进了战争赔偿诉讼案的提起,中国的22例诉讼案的绝大部分都是由日本的进步团体和律师发动起来的。
诉讼过程客观上对促进日本社会加深认识侵略战争的责任是有积极作用的,这也是发起诉讼的目标之一。此外,对诉讼结果的判断,则应从是否认定战争侵害的历史事实、是否认定日本政府对造成这些侵害事实上的责任、是否支持诉讼人的赔偿要求等三个方面予以全面分析。虽然近几年的诉讼还没有一起得到赔偿,但在前两个方面已有所突破。这些诉讼案件越多,对日本社会的影响也就越大,但毕竟是个案,不能解决整体问题。所以,日本的进步民间团体和律师团体希望能够推动日本政府出台对外国人战后补偿法,一揽子解决战争受害人的赔偿问题。还应指出的是,国内媒体有不少片面、甚或是错误的报道,仅单纯地反映中国战争受害原告的情况,而忽视报道支持诉讼的日本和平团体与律师的情况,这会给本来就不甚了解情况的中国民众造成许多误解。
4.遗弃化学武器问题
使用化学武器是违背国际公约的,对此日本十分清楚,所以在战争结束时,日军将化学武器埋置地下,或者即便上缴,也不告知中方其武器性质,这是造成战后遗弃化学武器问题的一个最根本的原因。1992年在日内瓦就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进行谈判时,中国提出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问题。公约在1993年签署,1997年生效,规定十年内销毁各国的化学武器,包括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尽管日本起初否认责任,但经过多次谈判和现场调查后只得确认了事实。1999年,中日签订《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目前,销毁遗弃化学武器的工厂选址和环保等项工作已基本完成。销毁工作由日方提供资金和技术,中方负责监督,特别是避免造成再度污染和伤害。日本民间一些团体也正在发起一些活动,如在全国发布热线电话,呼吁日本老兵或知情者告知遗弃化学武器的地点线索。日本进步人士和团体,也希望通过对日军战时使用化学和细菌武器的罪行揭露,来唤起国民对日本战争责任的认识。
第三,解决中日间历史认识问题的一些设想
中日间历史问题的解决,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它牵涉方方面面的许多问题,如政治问题、国际关系问题、中国经济实力的发展问题、对右翼势力的抵制和批判问题等等。这里,我想着重探讨一下在历史认识层面上和多数日本人相互沟通理解的可能性的问题。
之所以有这个想法,主要基于以下几个理由:(1)对日本社会力量的基本分析。我们需要重视上面我已经谈到的日本进步力量。日本的政治势力划分为左翼、左派、中间派、右派、右翼。所谓日本的“右翼”,实际上相当于欧洲的极右势力,是少数,因此,对日本的政治势力要有正确的区分和判断,要注意到占多数的中间派力量。(2)日本战后出生的人占日本人口比例70%,他们没有战争经历,对战争的认识都比较空洞和抽象,谈到战争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广岛原子弹爆炸。所以,尽管日本战后的和平思想与和平运动活跃,但应认识到许多日本人是站在自身是战争受害者的立场上来反对战争、主张和平的,而对日本作为战争加害者的罪行长期以来几乎没有认识。在这一点上,中日双方不是不可以沟通的,应该使日本从被害和加害的两种立场上来了解战争。(3)日本年轻人对战争责任的认识是可以改变的,这在我任日本大学客座教授、开设中日战争课程时,就得到了证明。因此,在教育方面,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可以做。(4)当今世界处在一个和平发展的时代,在全球化的要求下,我们应具有更为开阔的视野和宽宏的心胸,来面对历史和未来,如果历史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于亚洲的区域发展也会形成阻碍。(5)德国与法国、波兰等国家就两国间发生战争的历史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的经验,为中日两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范例。从2002年至2005年,中日韩三国学者用三年多的时间编写了《东亚三国的近现代史》一书,是在这方面的一次有益的摸索和尝试,这也是历史学工作者对解决中日间历史问题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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