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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中苏谈判的经过与邓小平的运筹帷幄作用
发布时间: 2009-09-27    作者:丁明    来源:国史网 200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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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中苏国家关系谈判(第一轮)定于1979年10月在莫斯科举行。王幼平奉调回国出任外交部副部长,并被任命为中国政府特派代表(团长),李汇川为副特派代表(副团长)。苏联代表团则以其“谈判老手”、外交部副部长伊利切夫和外交部远东司司长贾丕才为首。

  9月23日,王幼平率团抵达莫斯科。临行前,他反复研读文件,仔细领会邓小平的指示,在理出了头绪后,将此次行动的方针浓缩为32个字,即:针锋相对,坚持原则;高屋建瓴,正面交锋;不抱幻想,不急求成;注意讲理,争取同情。

  此前,为了使谈判能够顺利进行,促使苏联采取实际行动消除对中国安全的威胁,中方曾经提出一系列建设性的建议,如苏联把它部署在中苏边界的部队减少到1964年的数量和水平,撤走它驻扎在蒙古的部队,停止支持越南反华,履行两国总理在北京会见时达成的谅解。此外,中方还提出了扩大贸易,恢复科技、文化交流,促进人员往来等建议。

  但是,谈判前的气氛并不令人乐观。前面提到,黄华外长通知苏联政府后,苏方便一方面向王幼平大使递交复照,同意举行谈判;另一方面,却对中国不延长条约的决定进行攻击。苏联政府在1979年4月4日的声明中威胁说,“废除这一条约的全部责任应由中国方面承担”。此后,勃列日涅夫又在匈牙利电视台发表谈话,攻击中国“既放弃条约,又说愿意改善关系,这不太一致吧”。与此同时,苏方还企图单方面为谈判划定框框,规定什么可谈,什么不可谈,如:不能谈涉及第三国关系问题,不能谈边境撤军问题,也不能将边界谈判列入莫斯科会谈的日程等等。

  4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莫斯科有什么理由暴跳如雷》的评论员文章进行反击,指出:“既然苏联当局讲了那么多极不严肃,极不负责任的话,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作出回答。”在列举了大量事实后,文章得出结论:“应对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名存实亡以及期满后生效‘承担全部责任’的,不是中国而是苏联领导。”“苏联当局现在装出一副要保留和延长中苏条约的样子,与此同时,他们却又给中国加了一大堆吓人的罪名,试问,你们声称要同这样‘十恶不赦’的国家保持‘友好、同盟、互助’的关系,难道不感到言不由衷吗?”

  谈判尚未开始,苏方已为谈判设置了诸多障碍,预示着这一场即将开始的谈判将会是非常艰难的。

  果然,谈判从一开始就很不顺利。在预备会议上,仅“谈判议程”一件事,双方就吵得不可开交。中方提出的议程是:讨论和解决中苏关系中悬而未决的问题;消除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障碍;根据谈判结果,拟订两国关系准则,制定相应的文件。苏方则对此表示拒绝,认为谈判不需要议程,并提出了一项从根本上否定中方议程的反建议,即:制定两国关系准则,在讨论和制定总原则后,再谈发展贸易、科技关系、文化交流。中方对此表示拒绝。因为如果接受了这一建议,就等于认可苏联对中国的军事威胁,使谈判在不平等的基础上进行。

  一方要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却要制定空洞的原则。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使“谈判议程”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复杂的争论当中。直到10月12日,在第5次预备会议上,情况才发生了转机。王幼平敏锐地抓住伊利切夫在发言时的一段话,即“苏方准备寻找双方能接受的办法,克服困难,赞成转入就实质性问题进行谈判”,在发言时指出,中方注意到了这一点,并在原则上不反对。正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王幼平的努力得到了苏方的回应,会议的气氛才由此得到了缓和。双方终于找到了一段彼此都能够接受的措辞:“为了促进中苏谈判的进行,双方约定,在谈判过程中,每一方都可以提出各自认为有必要的问题。”

  从严格意义上讲,这根本不是“会议议程”,而是一个双方认可的谈判形式。在这个形式下,并没有具体的内容。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今天听起来很可笑的结果,在1979年,在中苏关系仍然处于“冷冻”的时期,竟是中苏两个大国的政府谈判代表,经过5次会议的激烈争吵后,在中国一位老练的外交官及时抓住的一个转瞬即逝的契机推动下,才最后达成的。

  “议程”问题解决之后,紧接着,双方代表还就谈判将在两国首都轮流进行等几项内容达成了协议。此后,才引出了10月17日开始的关于两国关系正常化的正式会谈。

  1979年10月17日,正式谈判开始。在接触实质性问题后,双方的对立更加尖锐。苏方首先提出了《相互关系原则的宣言》草案,特点是只讲抽象原则,回避两国关系的现实。中方则提出了《关于改善两国关系的建议》,主要内容同谈判之前提出的建议基本相同。双方在摆明了各自的纲领后,开始了激烈的辩论。王幼平坚持邓小平给代表团制订的谈判方针,一再论证中方的建议是从中苏关系的现实出发的,如不能解决两国之间妨碍正常化的那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只搞几句空泛的“宣言”,是不可能导致国家关系改善的。他列举了苏方一系列破坏两国关系的事实:将意识形态上的分歧扩大到国家关系;在中苏边境陈兵百万,部署进攻性武器,不断进行矛头针对中国的军事演习;和越南缔结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条约等。而苏方则坚持认为中苏谈判不能超出双边范围,不能涉及第三国。对此,王幼平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说:“我建议讨论的仅仅是苏联方面利用和支持同中国接壤的第三国进行军事威胁的问题。这恰恰属于中苏双边关系的范围。事实上,苏联在别国驻军和建立军事基地的问题,不止一次地成为苏联同有关国家的邻国谈判的题目。”

  至1979年12月3日,在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激烈辩论和争吵后,第一轮谈判以没有签署任何实质性协议而告结束。应该说,这个结果完全在邓小平的意料之中。

  第二轮谈判原定1980年春在北京举行,但由于苏联出兵阿富汗而被迫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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