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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对日外交的历史演变与经验
发布时间: 2009-09-15    作者:孙翠萍    来源:国史网 20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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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日外交的新命题:“和谐世界”中的合作与竞争

  冷战结束后,中日关系在不断向深、向广发展的同时,两国之间的矛盾与摩擦也将不断产生,中日关系进入合作与竞争共存的时代。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共领导人的对日外交实践,既继承和发展了已有成果和经验,又体现出新世纪、新时代所赋予的特点。

  第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对日外交。

  江泽民是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他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中国外交政策的宗旨,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xvi]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就必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良好的周边环境。江泽民强调:“继续加强睦邻友好,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加强区域合作,把同周边国家的交流和合作推向新水平”。[xvii]

  日本是与中国一衣带水的邻国,江泽民一向重视对日外交工作,强调要登高望远,推动中日友好合作稳步发展。1998年11月,江泽民对日本进行正式访问,中日双方发表《中日联合宣言》,宣布两国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该宣言在《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两国交往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为新世纪中日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指明了方向。中日双方本着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的精神,同意建立两国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中日两国发表的联合宣言,是继《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之后,指导两国关系的第三个重要文件,对两国关系的长远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反映了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也顺应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

  江泽民在坚持中日之间业已达成的两个政治性文件的原则精神的基础上,还结合冷战结束以来中日关系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提出中日两国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希望日本继续走和平发展道路。江泽民表示,近些年来,日本国内一再出现的否认侵略甚至美化战争和殖民统治的言论,不能不引起中国人民和亚洲人民的严厉谴责和高度警惕,也势必引起日本国内人民的不满。“日本只有认真汲取历史教训,深刻忏悔侵略罪行,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才能赢得亚洲各国和国际社会的理解和信任,也才能防止历史悲剧重演”。[xviii]

  在处理近年来中日关系发展中出现的摩擦和问题时,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表现出高度的原则性。针对冷战后日本政府违背在台湾问题上所做出的政治承诺,江泽民严正指出:“台湾问题事关中国的领土主权和统一大业,牵动十二亿中国人民的感情,我们希望日方切实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恪守自己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就台湾问题做出的郑重承诺,妥善处理好台湾问题”[xix]。针对冷战后日美安全合作将台湾纳入其范围阻挠中国和平统一进程的问题,江泽民一针见血地指出,“日美安全合作无论直接或间接地把台湾列入其中,都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和对中国内政的干涉,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坚决反对”[xx]。关于钓鱼岛问题,1996年11月24日,江泽民在出席马尼拉亚太经合组织第四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强调说:“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希望日方能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尤其要杜绝日本右翼势力再次制造新的事端。”[xxi]

  第二, 构筑“合作共赢”的中日关系。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并发展了老一辈领导人确立的对日睦邻友好的方针、政策,为改善和发展中日关系做了大量工作。

  胡锦涛提出处理对外关系应遵循“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八字方针。他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我们将继续贯彻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加强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积极开展区域合作,共同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地区环境。”[xxii]这就体现出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在周边外交政策上发展了传统的“睦邻” 外交政策,着眼于“睦邻”基础上的“安邻、富邻”,中国开始将实现同周边国家的共同安全和共同繁荣确定为自己的努力方向。日本既是经济大国又是我们的邻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注重从战略上发展中日友好合作关系,构筑“和谐世界”理念下“合作共赢”的中日关系。这和邓小平关于“中日合作的重要性超过中日间的一切问题”的思想及江泽民关于“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思想既一脉相承又有所发展。

  2005年4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印尼会见前日本首相小泉时,提出了发展中日关系的五点主张,强调:第一,要严格遵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和《中日联合宣言》三个政治文件,以实际行动致力于发展面向21世纪的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第二,要切实坚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第三,要正确处理好台湾问题。第四,要坚持通过对话,平等协商,妥善处理中日之间的分歧,积极探讨解决分歧的办法,避免中日友好大局再受到干扰和冲击。第五,要进一步加强双方在广泛领域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加强民间友好往来,以增进相互了解,扩大共同利益,使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xxiii]

  这五点主张继承和发展了中共几代领导人确立的对日睦邻友好政策,针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今后发展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的思路和办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发展中日关系的一贯原则立场。

  面对中日关系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摩擦,胡锦涛提出: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是中日间的两个最重要问题。中日两国恪守中日关系三个政治文件的原则精神,两国关系就能稳步发展,大步前进,否则,中日关系就会受损,就会停滞甚至倒退。同时指出,中方发展中日友好合作关系的方针没有改变。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中日友好的原则和方针,才能化解矛盾、解决难题,保持两国关系健康稳定地发展。

  2006年以来,继“破冰”与“融冰”之旅,中日关系一度紧张的局面得以缓和,胡锦涛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提出的“和谐世界”新理念为中日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2006年8月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胡锦涛说,“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是我们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实现和平发展的重要条件”,他在2007年10月的十七大报告中,更是高度总结了近年来外交工作实践,指出:中国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将始终不渝的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并且要坚持在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xxiv]胡锦涛的这些论断,必将为今后包括对日外交在内的中国全方位外交提供指导方针。中日关系进入在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历史条件下,谋求“合作共赢”的新时代。

  四、新中国对日外交的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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