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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正常化”走向“睦邻友好”
发布时间: 2009-09-16    作者:    来源:国史网 20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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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简单的回顾

  1989年5月16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来访的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这是一次历史性的会晤,它标志着中苏关系在经历了长期的对抗之后,终于走向和解,实现了正常化。从这时开始,人们可以从容地回顾和反思中苏两国从结盟到对抗再到正常化这一漫长而坎坷的历史了。

  说它“漫长”,是因为仅仅考察中苏关系“正常化”,从它的准备阶段算起,就长达10年。因此,我们在切入正题之前,有必要对这段历史作一个简单的回顾。

  20世纪70年代末,如何处置《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成为中苏两国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这个条约于1950年2月14日签署,4月11日生效,有效期30年。如果在期满前一年缔约的任何一方不提出终止该条约,则条约将自动延期5年。在此之前,中苏关系虽然经历了历史上的最低点,甚至兵戎相见,但双方都没有在任何场合提出中止或废约的问题,这样就为日后的接触提供了一个契机。1979年4月3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决定,条约期满后将不再延长。同一天,黄华外长将这一决定通知苏联驻华大使谢尔巴科夫,同时建议,双方就解决两国之间悬而未决的问题和改善两国关系举行谈判。不久,经双方商定,轮流在两国首都举行政府特派代表级(副部长)谈判。

  1979年9月27日,中苏关于国家关系首轮谈判在莫斯科举行。中方团长是副外长王幼平,苏方是副外长伊利切夫。在谈判中,双方的分歧很大,至11月底谈判结束,也未取得任何成果。(注1)尽管如此,在经历了20年的紧张对峙之后,两国代表能够坐到一起,就改善两国关系进行高级别对话,这件事本身就具有重要的意义。原定1980年初在北京举行的第二轮谈判,由于苏联出兵阿富汗而搁浅,但是,已经转动起来的车轮并未停顿,它沿着多条渠道,一步一步地向前迈进。

  首先是政治磋商。1982年3月,苏联领导人勃列日涅夫在塔什干发表讲话,承认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强调中国对台湾的主权;愿意改善对华关系,并建议双方就此进行磋商。钱其琛对此做出反应,说中国将“听其言,观其行”。不久,邓小平提出,要采取一个大的行动,向苏联传递信息,争取中苏关系有一个大的改善。但改善必须是有原则的。这个原则就是苏联应主动解决影响中苏关系改善的“三大障碍”,即:在中苏、中蒙边境陈兵百万;武装侵入阿富汗;支持越南侵占柬埔寨和对中国边境进行挑衅。8月,我外交部苏东司司长余洪亮以视察使馆工作的名义去莫斯科,向苏方提出举行副外长级特使政治磋商的建议。10月,磋商在北京开始。中国政府特使是钱其琛,苏联是伊利切夫。这次磋商实际上是1979年谈判的继续,“它不仅标志当时两国间只对抗、不对话状态的结束,而且预示着两国关系将由长期对抗转向缓和。”(注2)此后6年间,双方在北京、莫斯科共磋商了12轮,虽然最终未能打破僵局,但磋商却成为当时两国政府之间最直接、最权威的对话渠道,其意义不可低估。其次是葬礼外交。从1982年到1985年,苏联的三位最高领导人相继逝世,中国均派特使赴苏参加葬礼,且身份一再提高,保持了双方的高层对话,使参加葬礼活动成为一条特殊的外交接触渠道。第三是纽约会见。多年以来,中苏高级官员在第三地是不接触的。直到1984年9月联大会议期间,两国外长吴学谦和葛罗米柯在纽约正式会见,才冲破了这一僵局。以后每年如此,直到两国关系实现正常化。在每次会见中双方都要讨论两国关系并就国际问题交换意见,有时还达成某种协议。例如,关于恢复中苏边界谈判的协议,就是1986年秋两国外长在纽约商定的。第四是边界谈判。中断了9年之久的中苏边界谈判,于1987年重新开始,成为又一条重要的联系渠道。最后是多项交流。进入80年代以后,中苏之间在贸易、科技、文化、学术、友协等方面的交流逐步恢复并有发展。

  1985年3月,戈尔巴乔夫担任苏联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开始推行有别于以往的内外政策。1986年7月,他在海参威发表讲话,表示苏联愿意在任何时候任何级别上同中国讨论建立睦邻关系的问题,同意按主航首划分阿穆尔江(黑龙江)边界线走向,同时还宣布分阶段从阿富撤军,并正在同蒙古讨论撤军的问题。不久,邓小平在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节目主持人迈克尔·华莱士采访时,称戈氏的这次讲话“有点新东西”,但步子迈得还不够大。并重申,如果苏联能消除在越柬问题上的障碍,他愿意与戈尔巴乔夫会晤。

  此后,两国交往和合作的步伐明显加快,包括中苏分别在列宁格勒和上海设总领事馆;在1986年10月举行的两国副外长级谈判中,苏方改变以前的态度,同意讨论“三大障碍”问题;1987年2月,苏方在中苏边界谈判中同意按黑龙江主航道划分边界;1988年底,苏联宣布从阿富汗全部撤军,从蒙古部分撤军,并表示愿为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做出努力。

  1988年底,钱其琛访苏。这是1957年以来,中国外长首次正式访苏,标志着两国关系已开始“半正常化”(注3)钱其琛正式向外界宣布,中苏国家关系正常化的进程已经开始,中苏高级会晤可能在明年上半年举行。1989年2月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访华。至此,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1989年5月16日,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邓小平与戈尔巴乔夫的首脑会晤,终于在北京举行。

  首脑会晤后,5月18日发表《中苏联合公报》。主要内容包括:中苏关系正常化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有助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中苏关系正常化不针对第三国,不损害第三国利益;中苏将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相互关系;中苏愿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两国之间的一切争端;双方主张以有关目前中苏边界的条约为基础,公正合理地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中苏边界问题等。

  此后,中苏关系不断顺利发展。1990年4月,李鹏总理访苏。两国签署了《关于两国经济技术长期合作发展纲要》、《关于在中苏边境地区互裁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指导原则的协定》等多项重要协议。1991年5月,江泽民总书记对苏联进行正式访问。两国外长正式签署了《中苏国界东段协定》。《中苏联合公报》确认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加强两国睦邻友好关系。

  从1990年起,苏联国内形势不断动荡,直至1991年底宣布解体。在这个过程中,中国领导人一再重申,中国不干涉别国内政,尊重各国人民自己的选择。当年12月27日,中国政府致电俄罗斯联邦,宣布承认其独立,并派遣李岚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使访俄。在《会谈纪要》中,双方表示:确认1989年和1991年两个联合公报所确定的各项原则仍为中俄的指导原则;愿承担中苏签订的条约和协定所规定的义务;愿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进一步发展睦邻友好合作关系。

  1992年是中俄关系顺利发展并取得积极成果的一年。1月,李鹏在纽约参加安理会首脑会议期间,与叶利钦会晤,就发展两国睦邻友好关系达成共识,俄方重申信守前苏联同中国签署的所有条约。2月,俄议会批准《中俄国界东段协定》,并开始勘界工作。3月,俄外长安德烈·科济列夫访华,同钱其琛外长举行友好会谈。9月,叶利钦签署《关于俄联邦与台湾关系的总统令》,宣布俄政府只承认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惟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侵害的一部分,俄罗斯将不同台湾发展官方关系。年底,叶利钦第一次访华。两国领导人经过充分磋商签署了《联合公报》,正式将中俄两国关系定位在既不结盟、又不对抗、也不针对第三国的睦邻友好和互利合作关系。此外,双方还签署了《科技合作协定》、《关于军技全作谅解备忘录》等20多个政府间文件。至此,中俄关系迈上了睦邻友好、互利合作的新台阶。

  二、现实与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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